日知錄 卷二十四
祖孫自父而上之皆曰祖,《書。微子》之命曰:“乃祖成湯“是也。自子而下之皆曰孫,《詩。?宮》之篇曰:“后稷之孫,實維太王“;又曰:“周公之孫,莊公之子“是也。
高祖漢儒以曾祖之父為高祖?贾趥鳎咦嬲,遠祖之名爾。《左傳。昭公十七年》:“郯子來朝,曰:“我高祖少?摯之立也。”則以始祖為高祖!稌。盤庚》:“肆上帝將復(fù)我高祖之德,亂越我家。”《康王之浩》:“張皇六師,無壞我高祖寡命。”則以受命之君為高祖!蹲髠鳌U压迥辍罚“王謂籍談曰:“昔而高祖孫伯?,司晉之典籍。”“則謂其九世為高祖。
藝祖《書》:“歸格于藝祖。”“長。注以藝祖為文祖,不詳其義。人知宋人稱太祖為藝祖,不知前代亦皆稱其太祖為藝祖。唐玄宗開元十一年,幸并州,作《起義堂頌》曰:東西南北,無思不服;山川鬼神,亦莫不寧,實惟藝祖儲福之所致。”十三年,封泰山。其序曰:“惟我藝祖文考精爽在天。”此謂唐高祖。張說作《享太廟樂章》曰:“肅肅藝祖,滔滔浚源。有雄武劍,作鎮(zhèn)金門。玄王貽緒,后稷謀孫。”此謂高祖之高祖諱熙,追尊宣皇帝者也。后漢高祖干?元年,改元制祠:“昔我藝祖神宗開基撫運,以武功平禍亂,以文德致升平。”此謂前漢高祖。金世宗大定二十五年,《封混同江神冊文》曰:“仰藝祖之開基,佳江神之效靈。”此謂金太祖。然則是歷代大祖之通稱也。
唐武宗會昌三年,討劉稹制曰:“頃者烈祖在藩,先天啟圣。”是以玄宗為烈祖。宋王旦《封祀壇序》:“烈祖造新邦,臻大定,經(jīng)制而未逞;神宗求至理,致升平,業(yè)成而中罷。”是以太祖為烈祖,太宗為神宗,亦古人之通稱也。《左傳。哀二年》:“衛(wèi)太子禱曰:“曾孫蒯?敢昭告皇祖文王、烈祖康叔、文祖襄公。”“《書。文侯之命》:“汝克昭乃顯祖、烈祖。”“顯祖皆謂其始封之君,此古人之通稱。
沖帝幼主謂之沖帝!端(jīng)注》:“漢沖帝詔曰:“翟義作亂于東,霍鴻負倚??芒竹。”以孺子嬰為沖帝。
考古人曰父、曰考,一也!兑住吩“干父之蠱,有子,考無咎。”《書。大誥》:“若兄考,乃有友伐厥子,民養(yǎng)其勸,弗救。”《康誥》:“子弗祗服厥父事,大傷厥考心。”《酒誥》:“厥心臧,聰聽祖考之彝訓(xùn)。”尹伯奇《履霜操》曰:“考不明其心兮聽讒言。”自《曲禮》定為生曰父,死曰考之稱,而為人子者當有所諱矣。
伯父叔父古人于父之昆弟必稱伯父、叔父,未有但呼伯、叔者。若不言父,而但曰伯、叔,則是字之而已!对姟匪^“叔兮伯兮”,“伯兮?兮”,“叔于田”之類,皆字也。
今之天子稱親王為叔祖、曾叔祖,甚非古義!抖Y》:“天子稱同姓諸侯曰伯父、叔父,稱其先君亦曰伯父、叔父。”《左傳。昭九年》:“景王使詹桓伯辭于晉曰:“伯父惠公。”“《十五年》:“景王謂籍談曰:“叔父唐叔。”稱其先君為伯父、叔父之證也。故《禮》有諸父,無諸祖。
族兄弟《書》:“克明俊德,以親九族。”鄭康成謂:“九族者,據(jù)己上至高祖,下及玄孫之親。”《左傳。襄公十二年》:“凡諸侯之喪,同宗臨于祖廟,同族于禰廟。”注:“同族謂高祖以下是也。”故晉叔向言?之宗十一族。賈誼《新書》:“人有六親。六親始曰父;父有二子,二子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從父而昆弟,故為從父昆弟;從父昆弟又有子,子從祖而昆弟,故為從祖昆弟;從祖昆弟又有子,子從曾祖而昆弟,故為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為族兄弟。備于六,此之謂六親。”是同高祖之兄弟即為族,族非疏遠之稱。《顏氏家訓(xùn)》:“凡宗親世數(shù),有從父,有從祖,有族祖。江南風俗,自茲以往皆云族人。河北雖二三十世猶呼為從伯、從叔。梁武帝嘗問一中土人曰:“卿北人,何故不知有族?。”答云:“骨肉易疏,不忍言族耳。”當時雖為敏對,于理未通。親戚《史記。宋世家》:“箕子者,紂親戚也。”《路史》謂:“但言親戚,非諸父昆弟之稱。”非也。古人稱其父于兄弟亦曰親戚。《韓詩外傳》:“曾子曰:“親戚既沒,雖欲孝,誰為孝?。”“此謂其父母!蹲髠。僖公二十四年》:“封建親戚,以善屏周。”“此謂其子弟!墩压辍罚“棠君尚謂其弟員曰:“親戚為戮,不可以莫之報也。”《三國志》:“張昭謂孫權(quán)曰:“況今奸宄兢逐,豺狼滿道,乃欲哀親戚,顧禮制。”“此謂其父兄。
哥唐時人稱父為哥!舊唐書。王琚傳》:“玄宗泣曰:“四哥仁孝,同氣惟有太平。睿宗行四故也。玄宗子《棣王剡傳》:“惟三哥辨其罪。”“玄宗行三故也。有父之親,有君之尊,而稱之為四哥、三哥,亦可謂名之不正也已。玄宗《與寧王憲書》稱大哥,則唐時宮中稱父、稱兄皆曰哥。
妻子今人謂妻為妻子,此不典之言,然亦有所自。《韓非子》:“鄭縣人卜子使其妻為褲。其妻問曰:“今褲何如?。”夫曰:“象吾故。妻子因毀新令如故褲。”“杜子美詩:“結(jié)發(fā)為妻子,席不暖君床。”“
稱某經(jīng)傳稱某有三義!稌=痣罚“惟爾元孫某。”“史文諱其君,不敢名也!洞呵铩P,公羊傳》:“于是使勇士某者往殺之。”“傳:“失其名也。”“《禮記。禮》:“內(nèi)事曰孝王某,外事曰嗣王某。”“《儀禮。士冠禮》:“某有“子某。”《論語》:“某在斯,某在斯。”通言之也。
周人以諱事神!赌潦摹分“今予發(fā)”.《武成》之言“周王發(fā)”,生則不諱也;《金滕》之言“惟爾元孫某”,追錄于武王既崩之后,則諱之矣。故《禮》:“卒哭乃諱。”
互辭《易》:“斡父之蠱,有子,考無咎。”言“父”又言“考”.《書》:“予恐來世以臺為口實。”言“予”又言“臺”.“汝猷黜乃心。”言“汝”又言“乃”.“予念我先神后之勞爾先。”言“予”又言“我”.“越予沖人,不印自恤。”言“予”又言“?”.《詩》:“豈不爾受,既其女遷。”言“爾”又言“女”.《論語》:“吾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孟子》:“我善養(yǎng)吾浩然之氣。”言“我”又言“吾”.《左傳》:“爾用而先人之治命。”言“爾”又言“而”.“女畏而宗室。”言“女”又言“而”.《史記。張儀傳》:“若善守汝國,我顧且盜而城。”言“若”言“汝”又言“而”.《詩》:“王于出征,以佐天子。”言“王”又言“天子”.“乃命魯公,俾侯于東。”言“公”又言“侯”.《?梁傳》:“言君之不取,為公也,”言“君”又言:“公”.《左傳》:“以其子更公女,而嫁公子。”言“公女”又言“公子”.《史記。齊世家》:“子我盟諸田于陳宗。”言“田”又言“陳”.皆互辭也。
豫名《詩》:“鳥乃去矣,后稷呱矣。”子初生而已名之為后稷也。”“為韓?吉相攸。”女在室而已名之為韓?吉也。皆因其異日之名而豫名之,亦臨文之不得不然也重言古經(jīng)亦有重言之者!稌罚“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遑”即“暇”也!对姟罚“無己太康”.“已”即“太”也。”“既安且寧”.“安”即“寧”也。”“既庶且多。”“庶”即“多”也。《左傳》:“一薰一獲,十年尚猶有臭。”“尚”即“猶”也。”“周其有王,亦克能修其職。”“克”即“能”也。《禮記》:“人喜則斯陶。”“則”即“斯”也。
后《白虎通》曰:“天子之配,商之前皆稱妃,周始立后。”今考帝嚳四妃,帝舜三妃,以至周初太姜、太任、太姒、邑姜,皆無后名。而《詩》、《書》所云后,皆君也。《春秋;赴四辍罚“祭公來,遂逆王后于紀。”《襄十五年》:“劉夏逆王后于齊。”于是始稱后!肚Y》:“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又云:“天子之妃曰后。”而宣王晏起,姜后脫簪,見于《列女之傳》。此周人立后之據(jù)。惟《左傳。哀元年》:“后緡方娠。”是夏時事,疑此后人追稱之辭。自《春秋》以下之文,則有以君為后者,有以妃為后者,雜然于書傳矣。
人君之號,唐虞曰帝,夏曰后,商曰王。然帝王,天子所專,后則諸侯皆得稱之。故《書》言“肆覲東后”,“群后四朝”,“禹乃會群后,誓于師”.《伊訓(xùn)》之祠先王,“侯甸群后咸在。”周王大告武成,亦曰:“嗚呼群后。”而后夔、后羿、伯明后寒之稱,皆見于傳。《胤征》之篇亦稱胤后。康王作《畢命》曰:“三后協(xié)心,同底于道。”穆王作《呂刑》曰:“乃命三后,恤功于民。”然則禹之降帝而稱后,是禹之謙,禹之不矜也。
諸侯謂之群后,故天子獨稱元后。
漢時郡守之于吏民,亦有君臣之分,故有稱府主為后者。漢《武都大守李翕西狹頌》云:“赫赫明后,柔嘉維則。”《桂陽太守周憬銘》云:“懿賢后兮發(fā)圣英。”晉應(yīng)詹為南平太守,百姓歌之曰:“僥幸之運,賴茲應(yīng)后。”《蘭亭宴集》有郡功曹魏滂詩云:“明后欣時豐,駕言映清瀾。”
王三王之名,自后人追稱之;而禹之為王,未嘗見于書也!陡适摹罚“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胤征》:“胤后承王命徂征。”“而《夏小正》言:“十有一月,王狩。”“夏之王見于書者始此,然無稱禹為王者。經(jīng)傳之文,凡言夏必曰夏后氏。
周人之追王止于太王,而組紺已上至后稷則謂之先公,《詩》:“礻龠祠?嘗,于公先王“是也。通言之則亦可稱之為王。《書。武成》:“惟先王建邦啟土。”“《周語》:“太子晉諫靈王:“自后稷之始基靖民,十五王而文始平之,十八王而康克安之。”是也。
王而尊之曰帝,黃歇《上秦昭王書》:“先帝文王、武王、王之身三世,不忘接地于齊,以絕從親之要”是也。王而等之曰諸侯,漢王告諸侯曰:“愿從諸侯王擊楚之殺義帝者”是也。
君古時有人臣而隆其稱曰君者,周公若曰“君?”是也,篇中言君?者四,但言君者六。而成王之書王若曰“君”,陳穆王之書王若曰“嗚呼!君牙”,皆此例也,猶漢時人主稱丞相為君侯也。《禮記。坊記》云:“大夫不稱君,恐民之惑也。”故《春秋》傳中稱君者,皆國君。然亦有卿大夫而稱為君者,《莊十一年》:“楚門廉語屈暇曰:“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襄二十五年》:“鄭子產(chǎn)對晉士莊伯曰:“成公播蕩,又我之自入,君所知也。”至家臣則直謂其主曰君!墩咽哪辍罚“司徒老祁慮癸謂南蒯曰:“群臣不忘其君。”“《二十八年》:“晉祁盈之臣曰:“?使吾君聞勝與臧之死也以為快。”《哀十四年》:“宋司馬命其徒攻桓氏,其父兄故臣曰。”不可',其新臣曰從吾君之命。””是也。《儀禮。喪服》篇:“公士大夫之眾臣為其君布帶繩屨。”傳曰:“君謂有地者也。”鄭氏曰:“天子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喪大記》:“大夫君。”孔氏曰:“大夫之臣稱大夫為君。”《周禮。調(diào)人》注:“主,大夫君也。”此則上下之通稱,不始于后代矣。
人臣稱君,自三代以前有之!睹献印罚“象曰:漠蓋都君。”
《漢書。高帝紀》:“爵或人君,上所尊禮。”師古曰:“爵高有國邑者,則自君其人,故曰人君也。上謂天子。”
漢時曹掾皆稱其府主為君。至蒼頭亦得稱其主人為君,《后漢書。李善傳》:“君夫人,善在此”是也。女亦得稱其父為君,《漢書。王章傳》:“我君素剛,先死者必我君”是也。婦亦得稱其舅為君,《爾雅》:“姑舅在則曰君舅、君姑,沒則曰先舅、先姑。”《淮南子》:“君公知其盜也,逐而去之。”《列女傳》:“我無樊、衛(wèi)二姬之行,故君以責我”是也。
《喪服》:“妾為君。”鄭氏注曰:“妾謂夫為君者,不得體之加尊之也,雖士亦然。”
主春秋時稱卿大夫曰主。故齊侯唁昭公,稱主君。子家子曰:“齊卑君矣。”而南唐降號江南國主,亦以奉中國正朔,自貶其號。若劉玄德帝蜀,謚昭烈,葬惠陵。初無貶絀,末帝降魏,封為安樂公,自可即以本封為號。陳壽作《三國志》,創(chuàng)立先主,后主之名,常璩《蜀志》因之。以晉承魏統(tǒng),義無兩帝。今千載之后,而猶沿此稱,殊為不當。況改漢為蜀,亦出壽筆。當時魏已篡漢,改稱昭烈為蜀,使不得附漢統(tǒng)。異代文人不察史家阿枉之故,若杜甫詩中便稱蜀主,殊非知人論世之學(xué)也。昔劉知幾論《后漢書。劉元列傳》:以為東觀秉筆,容或諂于當時,后來所修理宜刊革。今之君子既非曹氏、司馬氏之臣,不當稱昭烈為先主矣。諸葛孔明書中亦多有稱先主者。本當是先帝,傳之中原,改為先主耳。主者次于君之號。蘇林解《漢書》“公主”云:“婦人稱主,”引《晉語》:“主孟啖我”。
陛下賈誼《新書》:“天子卑號稱陛下。”蔡邕《獨斷》:“陛,階也,所由升堂也。天子必有近臣,執(zhí)兵陳于陛側(cè),以戒不虞。謂之陛下者,群臣與天子言,不敢指斥天于,故呼在陛下者而告之,因卑達尊之義也。”上書亦如之。乃群臣士庶相與言曰殿下、閣下、執(zhí)事之屬,皆此類也。據(jù)此,則陛下猶言執(zhí)事,后人相沿,遂以為至尊之稱。
足下今人但見《史記》秦閻樂數(shù)二世稱“足下”,遂以為相輕之辭,不知乃戰(zhàn)國時人主之稱也。如蘇代遺燕昭王書,樂毅報燕惠王書,蘇厲與趙惠文王書,皆稱“足下”.又如蘇秦謂燕易王,范睢見秦昭王,蘇代謂齊?王,齊人謂齊?王、孟嘗君舍人謂衛(wèi)君,張丐謂魯君,趙郝對趙孝成王,酈生說沛公,張良獻項王,亦皆稱“足下”.《漢書。文帝紀》:“丞相臣平、太尉臣勃、大將軍臣武、御史大夫臣蒼、宗正臣郢、朱虛侯臣章、東牟候臣興、居典客臣揭,再拜言大王足下。”
《宋書。西南夷傳》載諸國表文,訶羅陀國稱“圣王足下”,義稱“天子足下”,阿羅單國稱“大吉天子足下”,閻婆婆達國稱“宋國大王大吉天子足下”,天竺迦毗黎國稱“大王足下”.《梁書。諸夷傳》表文,盤盤國稱“常勝天子足下”,干利國稱“天子足下”,狼修牙國稱“大吉天子足下”,婆利國稱“圣王足下”。
閣下趙?《因話錄》曰:“古者三公開閣,郡守比古人之侯伯,亦有閣,故世俗書題有閣下。”之稱。前輩呼刺史太守亦曰節(jié)下。”,與宰相人僚書往往稱執(zhí)事。”,言閣下之執(zhí)事人耳。劉子玄為史官,《與監(jiān)修宰相書》稱足下。”,韓文公《與使主張仆射書》稱執(zhí)事。”,即其例也。若記室本系王侯賓佐之稱,他人亦非所宜。執(zhí)事則指其左右之人,尊卑皆可通稱。侍者則士庶可用之。近日官至使府、御史及畿令,悉呼閣下。至于初命賓佐,猶呼記室,今則一例閣下,上下無別。其執(zhí)事才施于舉人,侍者止行于釋子而已。今之布衣相呼盡曰閣下,雖出于浮薄相戲,亦是名分天壤矣。”
謝在杭《五雜俎》言:“閣,夾室也,以板為之。《禮記。內(nèi)則》:“天子之閣,左達五,右達五。蓋古人置此以度飲食之所,即今房中之板閣,而后乃廣之為樓觀之通名,如石渠、天祿、麒麟之類;蛞圆貢,或以繪像,或以為登眺游覽之所。閣者,門旁小戶也。因設(shè)館于其旁,即謂之閣。”“《漢書。公孫宏傳》:“開東閣以迎賢人。”“師古曰:“閣者,小門也。東向開之。避當庭門而引賓客,以別于椽吏官屬。”“如今官署角門旁有延賓館是也。故《蕭望之傳》言:“自引出閣。”“而《雋不疑傳》:“暴勝之為直指使者,不疑至門,勝之開閣延請。”“是凡官府皆有閣,不獨三公也!俄n延壽傳》:“行縣至高陵,入臥傳舍,閉閣思過。”“如今之閉角門,不聽官屬人也!吨觳﹤鳌罚“召見功曹,閉閣數(shù)責。”“此又是閉角門不聽出也。東晉太極殿有東西閣。唐制仿之,以宣政為前殿,紫宸為便殿。前殿謂之正衙。天子不御前殿而御紫宸,乃自正衙喚仗由閣門而入,百官候朝于衙者,因隨以入見,謂之入閣,蓋中門不啟而開角門也!稜栄拧罚“小閨謂之閣。”“而室中之門亦或用此為稱。是則二字之義本自不同!稘h舊儀》曰:“丞相聽事門曰黃閣,不敢洞開朱門,以別于人主,故以黃涂之,謂之黃閣。”“今代以文淵閣藏書,而大學(xué)士主之,故謂之閣老,蓋亦論經(jīng)石渠、校書天祿之遺意爾。然西京但有閣,而未以為官曹之稱。至后漢始謂之臺、閣!古詩為焦仲卿作》云:“汝是大家子,仕宦于臺閣。”“陳壽《三國志》評曰:“魏世事統(tǒng)臺閣,重內(nèi)輕外,故八座尚書即古六卿之任也。”“裴松之《三國志注》引《魏略》曰:“薛夏為秘書丞,嘗以公事移蘭臺。蘭臺自以臺也,而秘書署耳,謂夏為不得移。推使當有坐者,夏報之曰:“蘭臺為外臺,秘書為內(nèi)閣,臺閣一也,何不相移之有?。”蘭臺屈,無以折。自是之后,遂以為常。”《唐書。職官志》:“光宅元年九月,改門下省為鸞臺,中書省為鳳閣。”然則今之內(nèi)閣實本于此,而非取三公黃閣之義。其言入閣辦事,謂入此內(nèi)閣爾,而與唐之隨仗入閣不相蒙也。閣下之稱猶云臺下,古今異名,亦何妨乎。
相《管子》曰:“黃帝得六相。”《宋書。百官志》曰,“殷湯以伊尹為右相,仲虺為左相。”然其名不見于經(jīng),惟《書。說命》有“愛立作相”之文。而《左傳。定公元年》薛宰言:“仲虺居薛,以為湯左相。”《禮記。月令》:“命相布德和令。”注:“相謂三公相王之事也。”正義曰:“案《公羊。隱五年》傳曰:“三公者何?天子之相也。自陜而東者周公主之,自陜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處乎內(nèi),是三公相王之事也。”“至六國時,一人知事者特謂之相,故《史記》稱穰侯范雎、蔡澤皆為秦相,后又為丞相也。杜氏《通典》曰:“黃帝六相,堯十六相,為之輔相,不必名官。”“是則三代之時言相者皆非官名,如《孟子》言:舜相堯,禹相舜,益相禹,伊尹相湯,周公相武王,《禮記,明堂位》:“周公相武王“之類耳。《左傳;腹辍罚“太宰督遂相宋公。”“《莊公九年》:“鮑叔言于齊侯曰:“管夷吾治于高?,使相可也。”《昭公元年》:“祁午謂趙文子曰:“子相晉國。”“按當時官名皆不謂之相。是相矣!栋Ч吣辍罚“右領(lǐng)差車與左史老皆相令尹、司馬,以伐陳。”“又是相二官,而非相楚王。惟《襄公二十五年》:“崔杼立景公而相之,慶封為左相。”“則似真以相名官者。《定公十年》:“公會齊侯于夾谷,孔丘相。”
“杜氏解曰:“相,會儀也。如愿為小相焉。”之相。”“《史記?鬃邮兰摇纺嗽疲“孔子為大司寇,攝相事。”“是誤以”儐相“之相為”相國“之相。不知魯無相名,有司寇而無大司寇也。將軍《春秋傳》:“晉獻公作二軍,公將上軍,太子申生將下軍。”“是已有將軍之文,而未以為名也。至昭公二十八年,閻沒女寬對魏獻子曰:“豈將軍食之而有不足。”“正義曰:“此以魏子將中軍,故謂之將軍。”“及六國以來,遂以將軍為官名,蓋其元起于此!豆騻鳌罚“將軍子重諫曰。”“《?梁傳》:“使狐夜姑為將軍。”“《孟子》:“魯欲使慎子為將軍。”“《墨子》:“昔者晉有六將軍,而智伯莫為強焉。”“《莊子》:“今將軍兼此三者。”“《淮南子》:“趙文子問于叔向曰:“晉六將軍,其孰先亡?”“張武為智伯謀曰:“晉六將軍。”“又曰:“魯君召子貢,授之將軍之印。”“而《國語》亦曰:“鄭人以詹伯為將軍。”“又曰:“吳王夫差黃池之會,十行一嬖大夫,十旌一將軍。”“《禮記。檀弓》:“衛(wèi)將軍文子之喪。”“《史記。司馬穰直傳》:“景公以為將軍。”“《封禪書》:“杜主者,故周之右將軍。”“《越世家》:“范蠡稱上將軍。”“《魏世家》:“令太子申為上將軍。”“《戰(zhàn)國策》:“梁王虛上位,以故相為上將軍。”“《漢書。百官表》曰:“前后左右將軍,皆周末官。”“《通典》曰:“自戰(zhàn)國置大將軍,楚懷王與秦戰(zhàn),秦敗楚,虜其大將軍屈丐。至漢則定以為官名矣。”“相公前代拜相者必封公,故稱之曰相公,若封王則稱相王。自洪武中革去丞相之號,則有公而無相矣。即初年之制,亦不盡沿唐宋,有相而不公者胡惟庸是也,有公而不相者常遇春之倫是也,封公拜相惟李善長、徐達,三百年來有此二相公耳。魏王粲《從軍行》:“相公征關(guān)右,赫怒震天威。”“《羽獵賦》:“相公乃乘輕軒,駕四駱。”“相公二字似始見此。
司業(yè)國子司業(yè),以為生徒所執(zhí)之業(yè),非也。唐歸崇敬授國子司業(yè),上言:“司業(yè)義在《禮記》樂正司業(yè)。”.正,長也。言樂官之長,司主此業(yè)。《爾雅》云:“大版謂之業(yè)。按《詩。周頌》:“設(shè)業(yè)設(shè)虛,崇牙樹羽。”則業(yè)是懸鐘磐之и虛也。今太學(xué)既不教樂,于義無取,請改國子監(jiān)為辟雍,祭酒為太師氏,司業(yè)一為左師,一為右?guī)煛?rdquo;“詔下尚書集百僚定議以聞。議者重難改作,其事不行。按《靈臺》之詩曰:“虛業(yè)維樅。”“即此”業(yè)“字。傳曰:“業(yè),大版也。所以飾?為懸也。捷業(yè)如鋸齒,或白畫之。”“《爾雅》:“大版謂之業(yè)。”“《左氏。昭九年》傳:“辰在子卯謂之疾日,君徹宴樂,學(xué)人舍業(yè)。”“《禮記。檀弓》:“大功廢業(yè)。”“并謂此也。懸者,常防其墜。故借為敬謹之義,《書》之”兢兢業(yè)業(yè)“,《詩》之”赫赫業(yè)業(yè)“、”有震且業(yè)“是也。凡人所執(zhí)之事亦當敬謹,故借為事業(yè)之義!兑住穫髦”進德修業(yè)“,”可大則賢人之業(yè)“,”盛德大業(yè)“;《禮記》之”敬業(yè)樂群“是也。然三代《詩》、《書》之文并無此義,而”業(yè)廣惟勤“一語,乃出于梅賾所上之古文《尚書》。
梁劉勰《文心雕龍》謂:《淪語》以前,經(jīng)無”論“字,《六韜三論》后人追題,今《周官篇》有”論道經(jīng)邦“之語,蓋梅賾古文之書,其時未行。然即此二字,亦足以蔡時世言語之不同矣。
翰林《唐書。職官志》曰:“翰林學(xué)士之職,本以文學(xué)言語備顧問,出入侍從,因得參謀議,納諫爭。而翰林院者,待詔之所也。”“唐制,乘輿所在,必有文辭經(jīng)學(xué)之士,下至卜醫(yī)伎術(shù)之流,皆直于別院,以備燕見,而文書詔令則中書舍人掌之。太宗時,名儒學(xué)士時時任以草制,然猶未有名號。干封以后,始號北門學(xué)士。玄宗之代,張說、陸堅,張九齡、徐安貞、張?等召入禁中,謂之翰林待詔,掌中外表疏批答應(yīng)和文章。繼以詔敕文告悉由中書,每多窒滯,始選朝官有辭藝學(xué)識者人翰林供奉,然亦未定名制。開元二十六年,始改翰林供奉為學(xué)士,別置學(xué)士院,專掌內(nèi)命。至德以后,天下用兵,軍國多務(wù),深謀密詔皆從中出,置學(xué)士六人,內(nèi)擇年深德重者一人為承旨,以獨當密命故也。德宗好文,尤難其選。”貞元以后,為學(xué)士承旨者多至宰相;而其官不見于《唐六典》,蓋書成于張九齡,其時尚未置也。
《舊書》言翰林院有合練,僧道、卜祝、術(shù)藝、書奕,各別院以廩之。陸贄與吳通玄有隙,乃言承平時工藝書畫之徒,待詔翰林,比無學(xué)士,請罷其官。其見于史者:天寶初嵩山道士吳筠,干元中占星韓穎、劉ピ,貞元末奕棋王叔文,侍書王丕,元和未方士柳泌,浮屠大通,寶歷初善奕王倚、興唐觀道士孫準,并待詔翰林。又如黎斡雖官至京兆尹,而其初亦以占星待詔翰林。而貞元二十一年二月丙午,罷翰林醫(yī)工相工占星射履冗食者四十二人。寶歷二年十二月庚申,省教坊樂官、翰林待詔伎術(shù)官并總監(jiān)諸色職掌內(nèi)冗員共一千二百七十人。此可知翰林不皆文學(xué)之士矣。趙磷《因話錄》云:“文宗賜翰林學(xué)士章服。續(xù)有待詔欲先賜,本司以名上,上曰:“賜君子小人不同日,且待別日。“
成化三年,以明年上元張燈,命翰林院詞臣撰詩詞。編修章懋,黃仲昭、檢討莊昶上疏言:“翰林之官,以論思代言為職。雖曰供奉文字,然鄙俚不經(jīng)之詞,豈宜迸于君上?固不可曲引宋祁,蘇軾之教坊致語,以自取侮慢不敬之罪。臣等又嘗伏讀宣宗章皇帝御制《翰林箴》,有曰:“啟沃之言,惟義與仁。堯舜之道,鄒孟以陳。”今張燈之舉,恐非堯舜之道;應(yīng)制之詩,恐非仁義之言。臣等知陛下之心即祖宗之心,故不敢以是妄陳于上,伏愿采萏蕘之言,于此等事一切禁止。”上怒,命杖之,滴懋臨武知縣,仲昭湘潭知縣,昶桂陽州判官,各調(diào)外用。已而諫官為之申理,乃改懋、仲昭南京大理寺評事,昶南京行人司司副。自此翰林之官重矣。
洗馬《越語》:“句踐身親為夫差前馬。”《韓非子》云:“為吳王洗馬。”洗音銑!痘茨献印吩疲“為吳兵先馬走。”《荀子》:“天子出門,諸侯持輪挾輿先馬。”賈誼《新書》:“楚懷王無道,而欲有霸王之號,鑄金以象諸侯人君,令大國之王編而先馬,梁王御,宋王驂乘,滕、薛、衛(wèi)、中山之君隨而趨。”然則洗馬者,馬前引導(dǎo)之人也。亦有稱馬洗者,《六韜》:“賞及牛豎、馬洗,廄養(yǎng)之徒。”《漢書。百官表》:“太子太傅、少傅屬官有先馬。”張晏曰:“先馬,員十六人,秩比謁者。先。”或作洗。””.又考《周禮》:“齊右”職云:“凡有牲事則前馬。”注:“王見牲則拱而式,居馬前,卻行,備驚奔也。”又“道右”職云:“王式則下前馬。”是此官古有之矣!肚f子》:“黃帝將見大隗乎具茨之山,張若讠?朋前馬。”
比部《周禮,小司徒》:“及三年則大比,大比則受邦國之比要。”注:“大比謂使天下更簡閱民數(shù)及其財物也。”鄭司農(nóng)云:“五家為比,故以比為名。今時八月案比是也。”《莊子》云:“禮法度數(shù)刑名比詳。”唐時刑部有刑比都官司門四曹!锻ǖ洹罚“比部郎中,龍朔二年改為司計大夫。咸亨元年復(fù)舊。天寶十一載又改比部為司計,至德初復(fù)舊。”《舊唐書。職官志》:“比部郎中員外郎之職,掌勾諸司百僚俸料、公廨、贓贖、調(diào)斂、徒役、課程,通懸數(shù)物,周知內(nèi)外之經(jīng)費,而總勾之。”《楊炎傳》:“初,國家舊制,天下財賦皆納于左藏庫,而太府四時以數(shù)聞尚書,比部覆其出入。”《宋史。職官志》:“比部郎中、員外郎,掌勾覆中外帳籍,凡場務(wù)倉庫出納在官之物,皆月計季考歲會,從所隸監(jiān)司檢察以上,比部至則審覆其多寡登耗之數(shù),考其陷失,而理其侵負。”《山堂考索》:“會計逋欠,每三月一比,謂之比部。故昔人有刑罰與賦檢相為表里之說。今四曹改為十三司,而財計之不關(guān)刑部久矣,乃猶稱郎官為比部,何邪?”員外員外之官本為冗秩!杜f唐書。李嶠傳》:“嶠為吏部時,志欲曲行私惠,冀得復(fù)居相位,奏置員外官數(shù)千人。以至官寮倍多,府庫減耗。”事在中宗神龍二年。又有謂之員外置同正員者。迨乎玄宗,猶不能盡革。故肅宗干元二年九月詔曰:“應(yīng)州縣見任員外官,并任其所適。其中有材識干濟,曾經(jīng)任使州縣所資者,亦聽量留,上州不得過五人,中州不得過四人,下州不得過三人,上縣已上不得過一人。”今則副郎而取名員外,于義何居?當由定制之初,主爵諸臣未考源流,有乖名實。了不云乎:“必也正名。”則斜封墨敕之朝,不可沿其遺號矣。主事后漢光祿勛有南北廬主事,主三署之事,于諸郎之中察茂材者為之,然其職不過如椽史之等。故范滂遷光祿主事時,陳蕃為光祿勛,滂執(zhí)公儀詣蕃,蕃亦不止。滂懷恨,投版棄官而去。后因郭泰之言,蕃乃謝之。
而張霸,戴封、戴就、公沙穆并以孝廉為光祿主事,其他府寺則不聞有此名也!端螘。百官志》:“中書通事舍人”下云:“其下有主事,本用武官,宋改用文吏。”至后魏則于尚書諸司置主事令史。隋煬帝去令史之名,但曰主事。唐時并流外為之。尚書省主事六人,從九品上,門下省主事四人,中書省主事四人,并從八品下。而劉祥道上疏言:“尚書省二十四司及門下省中書都事、主書主事等,比來選補,皆取舊任流外有刀筆之人,縱欲參用士流,皆以儔類為恥。前后相承遂成故事。望有厘革,稍清其選。”事竟不行!端问贰B毠僦尽罚“門下省吏四十有九,錄事、主事各三人,令史六人,書令史十有八人,守當官十有九人。”是在前代皆椽史之任也,明初設(shè)六部主事意亦仿此。永樂十四年,永新伯許成以擅杖工部主事王景亮被勘。
主簿《周禮。司會》注:“主計會之簿書。”疏云:“簿書者,古有簡策以記事,若在君前,以笏記事。后代用簿,簿,今手版。故云吏當持簿,簿則簿書也。”漢御史臺有此官,御史大夫張忠署孫寶為主簿。而魏晉以下,則寺監(jiān)以及州郡并多有之。杜氏《通典》“州佐”條下云:“主簿一人,錄門下眾事,省署文書,漢制也。歷代至隋,皆有。”又引晉習鑿齒為桓溫荊州主簿,親遇深密,時人語曰:“徒三十年看儒書,不如一詣習主簿。”在當時為要職,郎中待詔北人謂醫(yī)生為大夫,南人謂之郎中,鑷工為待詔,木工、金工、石工之屬皆為司務(wù)。其名蓋起于宋時!独蠈W(xué)庵筆記》:“北人謂醫(yī)為衙推,卜相為巡官。巡官,唐五代郡僚之名,或以其巡游賣術(shù),故有此稱,亦莫詳其所始也。”《實錄》:“洪武二十六年十二月丙戌,命禮部申禁,軍民人等不得用太孫、太師、太保、待詔、大官、郎中等字為名稱。”
外郎今人以吏員為外郎。按《史記。秦始皇紀》:“近官三郎”,索隱曰:“三郎謂中郎、外郎、散郎。”《通典》:“漢中郎將分掌三署,郎有議郎、中郎、侍郎、郎中,凡四等,皆無員,多至千人,掌門戶,出充車騎,其散郎謂之外郎。”今以之稱吏員,乃世俗相褒之辭。
門子門子者,守門之人,《舊唐書。李德裕傳》:“吐蕃潛將婦人嫁與此州門子”是也。今之門子乃是南朝時所謂縣僮,《梁書。沈璃傳》:“為馀姚令,縣南有豪族數(shù)百家,子弟縱橫遞相庇蔭,厚自封殖,百姓甚患之,?召其老者為石頭倉監(jiān),少者補縣僮。”《唐志》:“二品以下有白直執(zhí)衣,皆中男為之。”快手快手之名,起自《宋書。玉鎮(zhèn)惡傳》:“東從舊將猶有六隊千馀人,西將及能細直吏快手復(fù)有二千馀人。”《建平王景素傳》:“左右勇士數(shù)十人,并荊楚快手。”《黃回傳》:“募江西楚人,得快射手八百。”亦有稱精手者。沈約自序:“收集得二千精手。”《南史。齊高帝紀》:“王蘊將數(shù)百精手,帶甲赴粲。”《梁書。武帝紀》:“航南大路悉配精手利器,尚十馀萬人。”
火長今人謂兵為戶長,亦曰火長。崔豹《古今注》:“伍伯,一伍之伯也。五人為伍,五長為伯,故稱伍伯。一曰戶伯。漢制:兵五人一戶灶,置一伯,故曰戶伯。
亦曰火伯,以為一灶之主也。”《通典》:“五人為列,二列為火,五火為隊。”《唐書。兵志》:“五十人為隊,隊有正;十人為火,大有長。”又云:“十人為人,五火為團。”則直謂之火矣!端螘2诽炫c傳》:“少為隊將,十人同火。”《木蘭詩》:“出門看火伴。”柳子厚《段太尉逸事狀》:“叱左右皆解甲,散還火伍中。”或作“伙”,誤。
樓羅《唐書;丶v傳》:“加冊可汗為登里頡咄登密施含俱錄英義建功毗伽可汗。含俱錄,華言婁羅也,蓋聰明才敏之意。”《酉陽雜俎》引梁元帝《風人辭》云:“城頭網(wǎng)雀,樓羅人著。”《南齊書》顧歡論云:“蹲夷之儀,婁羅之辯。”《北史。王聽傳》:“嘗有鮮卑聚語,崔昂戲問聽曰:“頗解此不?聽曰:“樓羅樓羅,實自難解。時唱染干,似道我輩。””《五代史。劉銖傳》:“諸君可謂樓羅兒矣。”《宋史》:“張思鈞起行伍,征伐稍有功。質(zhì)狀小而精悍,太宗嘗稱其樓羅;自是人目為小樓羅焉。”
自衣白衣者,庶人之服,然有以處士而稱之者!讹L俗通》:“舜禹本以白衣砥行顯名,升為天子”;《史記。儒林傳》:“公孫宏以《春秋》,白衣為天子三公”;《后漢書。崔る傳》:“憲諫以為不宜與白衣會”;《孔融傳》:“與白衣稱衡跌蕩放言”;《晉書。閻纘傳》:“薦白衣南安朱沖,可為太孫師傅”;《胡奮傳》:“宣帝之伐遼東,以白衣侍從左右”是也。有以庶人在官而稱之者!稘h書。兩龔傳》:“聞之白衣,”師古曰:“白衣,給官府趨走賤人,若今諸司亭長掌固之屬”;蘇伯玉妻《盤中詩》:“吏人婦,會夫希,出門望,見白衣。謂當是,而更非”;《續(xù)晉陽秋》:“陶潛九月九日無酒,于宅邊菊叢中坐。望見白衣人,乃王弘送酒”是也,人主左右亦有白衣!赌鲜。幸傳》:“宋孝武選白衣左右百八十人。”《魏書。恩幸傳》:“趙修給事東宮,為白衣左右。”“茹皓充高祖白衣左右。
唐李泌,在肅宗時不受官,帝每與泌出,軍人環(huán)指之曰:“衣黃者,圣人也。衣白者,山人也。”“則天于前不禁白!肚宀s志》言:“前此仕族子弟,未受官者皆衣白,今非跨馬及吊慰不敢用。”“
白衣但官府之役耳,若侍衛(wèi)則不然!妒酚。趙世家》:“愿得補黑衣之缺,以衛(wèi)王宮。”“《漢書。谷永傳》:“摧之皂衣之吏。”“
《詩》:“麻衣如雪,“鄭氏曰:“麻衣,深衣也,古時未有棉布,凡布皆麻為之!队洝吩。”治其麻絲,以為布帛是也。”“然則深衣亦用白。
郎郎者,奴仆稱其主人之辭。唐張易之、昌宗有寵,武承嗣、三思、懿宗,宗楚客、晉卿等,候其門庭,爭執(zhí)鞭轡,呼易之為”五郎“,昌宗為”六郎“,鄭果謂宋憬曰:“中丞奈何卿五郎“??曰:“以官言之,正當為卿,足下非張卿家奴,何郎之有?“安祿山德李林甫,呼”十郎“.王繇謂王钅共為”七郎“;李輔國用事,中貴人不敢呼其官,但呼”五郎“;程元振,軍中呼為”十郎“;陳少游謁中官董秀,稱”七郎“是也。其名起自秦漢郎官!度龂尽罚“周瑜至吳,時年二十四,吳中皆呼為周郎。”“《江表傳》:“孫策年少,雖有位號,而士民皆呼為孫郎。”“《世說》:“桓石虔小字鎮(zhèn)惡,年十六八,未被舉,而僮隸已呼為鎮(zhèn)惡郎。”“《后周書》:“獨孤信少年,好自修飾,服章有殊于眾,軍中呼為獨孤郎,“《隋書》:“滕王瓚,周世以貴公子,又尚公主,時人號曰楊三郎。”“溫大雅《大唐創(chuàng)業(yè)起居注》:“時文武官人并未署置,軍中呼太子、秦王為大郎,二郎。”“自唐以后,僮仆稱主人通謂之郎,今則輿臺廝養(yǎng)無不利;之矣。
又按,北朝人子呼其父亦謂之郎!侗笔。節(jié)義傳》:“李憲為汲固長育,至十余歲,恒呼固夫婦為郎、婆。”“
門主《后漢書。賈逢傳》:“皆拜逵所選弟子及門生為千乘王國郎。”“是弟子與門生為二。歐陽公《孔宙碑陰題名跋》曰:“漢世公卿多自教授,聚徒常數(shù)百人,其親受業(yè)者為弟子,轉(zhuǎn)相傳授者為門生。今宙碑殘缺,其姓名邑里僅可見者才六十二人,其稱弟子者十人,門生者四十三人,故吏者八人,故民者一人。愚謂漢人以受學(xué)者為弟子,其依附名勢者為門生。”“《那壽傳》:“時大將軍竇憲,以外戚之寵威傾天下。憲常使門生赍書詣壽,有所請托。”“《楊彪傳》:“黃門令王甫,使門生于京兆界辜榷官財物七千余萬。”“憲,外戚;甫,奄人也。安得有傳授之門生乎!
《南史》所稱門生,今之門下人也!端螘。徐湛之傳》:“門生千余人,皆三吳富人之子,姿質(zhì)端妍,衣服鮮而。每出人行游,涂巷盈滿。泥雨日,悉以后車載之。”“《謝靈運傳》:“奴僮既眾,義故門生數(shù)百。”“《南齊書。劉懷珍傳》:“懷珍北州舊姓,門附殷積。啟上,門生千人充宿衛(wèi),孝武大驚。”“其人所執(zhí)者奔走仆隸之役,《晉書。劉魄傳》:“周嵩嫁女,門生斷道,斫傷二人,建康左尉赴變,又被斫“;《南史。齊東昏侯紀》:“丹陽尹王志被驅(qū)急,狼狽步走,唯將二門生自隨“;《后妃傳》:“門生王清與墓工始下插“;《劉?傳》:“游詣故人,惟一門生持胡床隨后是也。其初至,皆入錢為之,《宋書。顏竣傳》:“多假資禮解為門生,充朝滿野,殆將千計”;《梁書。顧協(xié)傳》:“有門生始來事協(xié),知其廉潔,不敢厚響,止送錢二千,協(xié)怒杖之二十”;《南史。姚察傳》:“有門生送南布一端,花練一疋,察厲聲驅(qū)出”是也。故《南齊書。謝超宗傳》云:“白從王永先。”又云:“門生王永先。”謂之自從,以其異于在官之人。而《宋書。顧琛傳》:“尚書寺門有制,八座以下。門生隨人者各有差,不得雜以人士。”其冗賤可知矣。梁傅昭不蓄私門生,蓋所以矯時人之弊乎?
守門之人亦有稱門人者!洞呵。襄公二十九年》:“閽弒吳子馀祭。”《公羊傳》:“間者何?門人也。”《韓非子》:“門人捐水而夷射誅。”府君府君者,漢時太守之稱!度龂尽罚“孫堅襲荊州刺史王?。?見堅,驚曰:“兵自求賞,孫府君何以在其中?。”孫策進軍豫章,華欲為太守,葛中迎策。策謂歆曰:“府君年德名望,遠近所歸。”
官人南人稱士人為官人!恫杓。王適墓志銘》:“一女憐之,必嫁官人,不以與凡子。”是唐時有官者方得稱官人也。杜子美《逢唐興劉主簿詩》:“劍外官人冷。”
明制:郡王府自鎮(zhèn)國將軍而下,稱呼止曰官人。
對人稱臣漢初,人對人多稱臣,乃戰(zhàn)國之馀習。《史記。高祖紀》:“呂公曰:“臣少好相人。”“張晏曰:“古人相與言,多自稱臣,猶今人相與言自稱仆也。”“至天下已定,則稍有差等,而臣之稱惟施之諸侯王,故韓信過樊將軍噲,噲趨拜送迎,言稱臣,曰:“大王乃肯臨臣。”“至文、景以后,則此風漸衰。而賈誼《新書》有尊天子,避嫌疑,不敢稱臣之說。《王子侯表》有利侯釘,坐遺淮南王書稱臣棄市!豆Τ己畋怼钒财胶疃醯,坐與淮南王女陵通,遺淮南王書稱”臣盡力“,棄市。平棘侯薛穰,坐受淮南王賂,稱臣,在赦前,免。皆在元狩元年。而《嚴助傳》天于令助諭意淮南王,一則曰”臣助“,再則曰”臣助“,史因而書之,未嘗以為罪,則知釘?shù)热怂呓煌ㄖ。而自此以往,廷臣之于諸侯王遂不復(fù)有稱臣者爾。時有自稱民者,《世說》:“陸太尉對王丞相曰:“公長民短。”然王官之于國君,屬吏之于府主,其稱臣如故。《宋書人孝武孝建元年十月己未,大司馬江夏王義恭等奏:“郡縣內(nèi)史及封內(nèi)官長于其封君,既非在三罷官,則不復(fù)追敬,不合稱臣。”詔可。齊、梁以往,王官仍復(fù)稱臣,而屬吏則不復(fù)稱矣。
諸侯王有自稱臣者,齊哀王遺諸侯王書曰:“惠帝使留侯張良立臣為齊王”是也。天子有自稱臣者,高祖奉玉卮起為太上皇壽曰:“始大人常以臣無賴,不能治產(chǎn)業(yè)”;景帝對竇太后言:“始南皮章武侯,先帝不侯,及臣即位乃侯之”是也。
先卿稱其臣為卿,則亦可稱其臣之父為先卿!端问贰@碜诩o》:“工部侍郎朱在進對奏人主學(xué)問之要,上曰:“先卿《中庸》序,言之甚詳,朕讀之不釋手,恨不與同時。”“此如《商書》之言”先正保衡“,蓋尊禮之辭也。
先妾人臣對君稱父為先臣,則亦可稱母為先妾。《左傳》晏嬰辭齊景公曰:“君之先臣容焉。”“《戰(zhàn)國策》匡章對齊威王曰:“臣非不能更葬先妾也。”“陳沈炯表言:“臣母妾劉年八十有一,臣叔母妾丘七十有五。”“
稱臣下為父母父母二字乃高年之稱。漢文帝問馮唐曰:“父老,何自為郎?“是稱其臣為父也。趙王謂趙括母曰:“母置之,吾已決矣。”“是稱其臣之母為母也。人臣稱人君人臣有稱人君者!稘h書》高帝詔曰:“爵或人君,上所尊禮。”“師古曰:“爵高有國邑者,則自君其人,故云或人君也。”“
郡縣初立,亦有君臣之分,故尉繚說秦王曰:“以秦之強諸侯,譬如郡縣之君臣。”“《水經(jīng)注》引黃義仲《十三州記》曰:“郡之言君也。改公侯之封而言君者,至尊也。今郡。”字君。”在其左,邑。”在其右,君為元首,邑以載民,故取名于君謂之郡。”“
上下通稱《漢書;艄鈧鳌罚“?數(shù)鳴殿前樹上。”“師古曰:“古者室屋高大,則通呼為殿耳,非止太子宮中。”“《黃霸傳》:“丞相請與中二千石、博士雜問郡國上計長吏、守丞,為民興利除害者,為一輩,先上殿,“師古曰:“殿,丞相所坐屋也。”“《董賢傳》:“為賢起大第北閾下,重殿洞開。”“《后漢書。蔡茂傳》:“夢坐大殿。”“《三國志。張遼傳》:“為起第舍,又特為遼母作殿。”“左思《魏都賦》:“都護之堂,殿居綺窗。”“是人臣亦得稱殿也。《鮑宣傳》:“為豫州牧,行部乘傳,去法駕,駕一馬。”“是人臣亦得稱法駕也!杜f唐書。吳元濟傳》:“詔以裴度為彰義軍節(jié)度使,兼申光蔡四面行營招撫使,以鄙城為行在,蔡州為節(jié)度所。”“是人臣亦得稱行在也。
漢人有以郡守之尊稱為本朝者!端倦`從事郭究碑》云:“本朝察孝,貢器帝庭“;《豫州從事尹宙碑》云:“綱紀本朝“是也。亦謂之郡朝!逗鬂h書。劉寵傳》:“山谷鄙生,未嘗識郡朝“是也。亦謂之府朝,《晉書。劉琨傳》:“造府朝,建市獄“是也。亦有以縣令而稱朝。晉潘岳為長安令,其作《西征賦》曰:“勵疲鈍以臨朝“是也。
漢《丹陽太守郭?碑》有曰:“君之弟故大尉薨,歸葬舊陵。”“歐陽永叔以人臣為疑,蓋徒見唐盧集駁武承訓(xùn)造陵之奏,以為陵之稱謂施于尊極,不屬王公己下。此自南北朝已后然爾,按《水經(jīng)注》言:“秦名天子冢曰山,漢曰陵。”“又引《風俗通》言:“王公墳壟稱陵。”“書中有子夏陵、老子陵及諸王公妃之陵甚多!逗鬂h書。明、章二帝紀》言祠東海恭王陵、定陶大后恭王陵、東平憲王陵、沛獻王陵。《西京雜記》:董仲舒之墓稱下馬陵。曹公《祭橋玄文》:“北望貴土,乃心陵墓。”“《三國志》注陳思王上書言:“陛下既爵臣百寮之右,居藩國之任,屋名為宮,家名為陵。”“則人臣而稱陵,古多有之,不以為異也。呂東萊《大事記》:“墓之稱陵,占無貴賤之別。”“《國語》管仲曰:“定民之居,成民之事,陵為之終。”“是凡民之墓亦得稱陵。
人臣稱鹵簿,《石林燕語》曰:“鹵簿之名,始見于蔡邕《獨斷》。唐人謂鹵,櫓也,甲盾之別名。凡兵衛(wèi)以甲盾居外,為前導(dǎo)、捍蔽其先后,皆著之簿籍,故曰鹵簿。”“因舉南朝御史中丞、建康令皆有鹵簿,為君臣通稱。
今人以皇族稱為宗室,考之于古不盡然,凡人之同宗者即相謂曰宗室!蹲髠鳌U蚜辍罚“宋華亥讒華合比而去之,左師曰:“女喪而宗室,于人何有?”《魏書。胡叟傳》:“史與始昌雖宗室,性氣殊詭,不相附。”《北齊書。邢邵傳》:“十歲便能屬文,族兄巒有人倫鑒,謂子弟曰:“宗室中有此兒,非常人也。”“《張雕傳》:“胡人何洪珍,大蒙主上親寵,與張景仁結(jié)為婚媾。雕以景仁宗室,自托于洪珍。”“《后周書。裴俠傳》:“撰九世伯祖貞侯傳,欲使后生奉而行之,宗室中知名者咸付一通。”“《薛端傳》:“為東魏行臺薛循義所逼,與宗室及家憧等走免。”“《杜叔毗傳》:“兄君錫及宗室等為曹策所害。”“《徐陵集》有《在北齊與宗室書》。
《顏氏家訓(xùn)》論《孫楚王膘騎誄》云:“奄忽登遐。”“以為非所宜言。然夏侯湛《昆弟誥》曰:“我王母薛妃登邏。”“又曰:“蔡姬。登遐。”“則晉人固嘗用之,不以為嫌也。
人臣稱諒ウ!稌x書。山濤傳》:“除太常卿,遭母喪,歸鄉(xiāng)里,詔曰:“山太常尚居諒ウ。”
人臣稱太漸!列子》:“季梁得疾,七日大漸。”齊王儉《褚淵碑》文:“景命不永,大漸彌留。”任?《竟陵王子良行狀》:“大漸彌留,話言盈耳。”沈約《安陸王緬碑文》:“遣疾彌留,?焉大漸。”隋《鷹揚郎將義城子梁羅墓志》:“大漸之期,春秋六十有一。”唐王紹宗為其兄玄宗臨終口授銘:“吾六兄同人見疾,大漸惟幾。”盧藏用《蘇許公環(huán)神道碑文》:“大漸之始,遺令遵行。”
《書。武成》:“垂拱而天下治。”《記。玉藻》:“凡侍于君,紳垂,足如履齊,頤ニ,垂拱。”是垂拱之云,上下得同之也。
人臣稱萬歲《后漢書。韓棱傳》:“竇憲有功還,尚書以下議欲拜之,伏稱。”萬歲'.棱正色曰:“夫上交不諂,下交不黷。禮無人臣稱萬歲之制。議者皆慚而止。”“然考之《戰(zhàn)國策》言:馮媛為孟嘗君以責賜諸民,因燒其券,民稱”萬歲“.《馬援傳》言:援擊牛釃酒,勞餉軍士,吏士皆伏稱”萬歲“.《馮魴傳》言:責讓賊延褒等,令各反農(nóng)桑,皆稱”“萬歲”.《吳良傳》注引《東觀記》:“歲旦,郡門下掾王望舉觴上壽,掾史皆稱萬歲。”則亦當時人慶幸之通稱。而李固出獄,京師市里皆稱“萬歲”,遂為梁冀所忌,而卒以殺之,亦可見其為非常之辭矣。
- 第一卦 乾 乾為天 乾上乾下
- 學(xué)而第一
- 論語序說
- 日知錄 卷三十二
- 國風·周南
- 開宗明義章第一
- 了凡四訓(xùn) 第四篇 謙德之效
- 卷一 梁惠王章句上
- 虞書·堯典
- 為政第二
- 第二卦 坤 坤為地 坤上坤下
- 一、釋詁
- 孟子序說
- 第一章
- 日知錄 卷一
- 易經(jīng)·系辭上傳·第一章
- 隱公(元年~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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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知錄 卷二十六
- 了凡四訓(xùn) 第三篇 積善之方
- 日知錄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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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佾第三
- 日知錄 卷二十四
- 里仁第四
- 日知錄 卷二十七
- 了凡四訓(xùn) 第一篇 立命之學(xué)
- 堯曰第二十
- 第三卦 屯 水雷屯 坎上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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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冶長第五
- 卷二 梁惠王章句下
- 國風·召南
- 了凡四訓(xùn) 第二篇 改過之法
- 二、釋言
- 泰伯第八
- 上經(jīng)乾傳卷一【上】
- 述而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