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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居士如何成為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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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士,既指舊時出家人對在家信道信佛的人的泛稱;同時,這名詞還是文人雅士的自稱,如李白自稱青蓮居士,蘇軾自稱東坡居士,虛云和尚自稱指迷居士,阿袁(即陳忠遠)自稱藥愚居士,等等。最早出現(xiàn)于《禮記·玉藻》:“居士錦帶。”鄭玄注:“居士,道藝處士也。”道教人也有“居士”的稱謂,佛教傳入后,被用翻譯入佛經(jīng),形容在家修佛的人。

  佛教中之居士是梵語gr!ha-pati,巴利語gaha-pati的中文意譯,在印度常與古來所稱之長者混同,后佛教西漢時期傳入我國,在家修佛者亦稱為居士。如印度之維摩、賢護等常修佛道之在家菩薩,及我國梁代傅大士、北魏劉謙之、唐代李通玄等能通佛道之在家者。在道教中,居士又可用來泛指在家修道之男子為居士,亦有稱女在家修道之女子為居士者。

  梵語gr!ha-pati,巴利語gaha-pati。音譯迦羅越、伽羅越。意譯長者、家主、家長。指印度四姓中吠舍種(梵vais/ya)之人物,或在家有道之士。經(jīng)、律典籍中,常稱吠舍種之人物為居士,如《中阿含經(jīng)》卷一水喻經(jīng)、《長阿含經(jīng)》卷二十二世本緣品、《大品般若經(jīng)》卷一、《放光般若經(jīng)》卷一等所載。而《大智度論》卷九十八等,則稱居家有道之士為居士。

  在我國,居士一詞原出于禮記玉藻篇,于韓非子一書中,亦謂有任矞、華仕等居士,皆指頗有道藝而不求仕宦之處士。其后,我國與日本多不依經(jīng)律所說之本意,而泛稱有道之處士為“居士”。依據(jù)中國道教協(xié)會《關(guān)于道教宮觀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八款之規(guī)定:“宮觀可接受信仰道教的公民為居士。道教居士要遵守宮觀管理制度,不干預(yù)宮觀事務(wù)”。由本人申請,自愿選擇師父,經(jīng)茅仙洞清天觀批準。年滿18周歲,愛國愛教,遵紀守法,尊師重道的道門信眾拜師皈依入道,居士證是道教宮觀核發(fā)的身份證明,它是居士的教職身份憑證[1]。

  佛教“在家居士”修行時的事項主要包括:皈依三寶、受持五戒、持齋、修行菩薩六度、居家八法等等。

  1.皈依三寶,一心向善,確信佛法僧三寶為身心歸向依靠之處,更不皈依佛教以外的其它宗教與神廟,這是在家佛教徒的必要條件。

  2.其次是奉行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佛法戒律雖然多,但最重要的就是五戒,從初發(fā)心學佛一直到菩薩都要遵守五戒,可不斷絕塵緣,一切生活依舊。

  3.持齋,持齋是在每月一定的日子里實行一種克己的生活,即過午不食,不涂香裝飾和觀歌舞劇,不坐臥高廣床座。持齋的日子一般是陰歷朔日、初八、十四、望日、二十三、二十九(晦日)。

  4.大乘經(jīng)典則廣說在家菩薩應(yīng)當怎樣修六度、四攝等等。

  5.居家八法,居家八法是佛陀針對在家人求得現(xiàn)實和未來安樂的八種修行,即方便具足、守護具足、善知識具足、正命具足、信具足、戒具足、施具足和慧具足。如果按照居家八法修行,不但得今世的安樂,還可得來世的安樂。遵守三皈、五戒和持齋,對人努力行善,對自己清凈身心,讀誦大乘勸進行者,這是佛教在家信徒修持的標準。實際上有不及這個標準的,也有超過這個標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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