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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為本”的佛教含義探析

“以人為本”的佛教含義探析

  歷史學家范文瀾先生說過,佛教在中國2000年,對中國文化有那么深厚的影響,不懂佛教就不懂得中國文化史。的確如此,我們很多的語言詞匯來自佛教或與佛教有關。“以人為本”就從一個側面印證了這一點。

  以人為本是科學發(fā)展觀的核心,堅持以人為本就是以實現人的全面發(fā)展為目標,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fā)謀發(fā)展、促發(fā)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權益,讓發(fā)展的成果惠及全體人民。這是以人為本在當前社會的內在涵義,它的由來可以從以下幾點理解。

  相對于神提出的人本思想,從人、神、物的關系上來把握以人為本的科學內涵。在哲學上,與“人”相對立的還有“神”和“物”,人是相對于神和物而言的,提出以人為本的思想,要么相對于以神為本,要么相對于以物為本。

  相對于物提出的人本思想,從自然、人、社會的構成上理解以人為本的新發(fā)展觀。人類生活的世界是由自然、人、社會3個部分構成的,以人為本就是尋求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人之間關系的總體性和諧發(fā)展。

  相對于西方學說提出的人本思想,以人為本的思想是摒棄了舊哲學和西方人本哲學中的階級局限和理論缺陷而提出的新的科學發(fā)展觀。它超越了西方早期用人性反對神性、用人權反對神權的主張,將之上升到更高的境界和層次。

  相對于古代民本思想提出的人本思想,以人為本的思想超越了中國歷史上“天地萬物,唯人為貴”、“仁者愛人,民為貴,君為輕,社稷次之”的民本思想。古代的民本思想是一種方法論,名為民實為君,是為統(tǒng)治階級服務的。

  除此之外,相對于“以人類為本”,我們還可以從佛教文化的內涵理解以人為本的理念。從佛教教義上看,佛法不僅是人類的,而且是一切有情的。有情即眾生,不只是人類,還包括其它如動物等有情識的精神活動者。佛法要救護的是包括人類在內的一切有情識的動物。學佛的人應擴大心胸,以救護一切有情為事業(yè)追求,這才是佛法的廣大處。但從人間佛教上講,佛法的修學者和被救護者,說到底應該以有情中的人類為主,大不可提倡“以身喂虎”的精神。佛教講自利利他、和樂共存,在行善積德和殺生獲罪上會因不同的對象而存在等級差別。對于畜生和人類的布施和救護,所獲功德不一樣,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對于因殺生所獲得的罪惡也是這樣,殺人重于殺一般畜生。因此,佛法講普度一切有情應以人類為本。有些修習佛學的人,熱衷于放生魚、鱉、龜等動物,而對于有難的人類卻不聞不問,這是違反了“以人類為本”的佛法精神。另外,依據佛教的時空觀點,世間高級、低級的有情雖然眾多,但也是相對的。因為有情依住的“器世間”不可能僅在廣大宇宙中的一個地球,在無限廣大的宇宙間,說不定會有比地球或大或小的有情依住的“器世間”。在人們沒有接觸到地球外的有情之前,當然只能以地球上有情中的人類為本。從時間上講,有情在生生死死的不斷相續(xù)中,時間悠久,從過去到現在再到將來都有過或將要發(fā)生相依共存的關系。倡導以人類為本,實現人生和諧、福樂、清靜的理想,不僅是一世間、一時代的人類,而應延續(xù)到無限時間的人中去。所以,以人類為本是以人為本的一個層次和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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