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賢法師答:五蘊中的色蘊,百法論第三類中的色法,其定義和內容怎樣?

  問:五蘊中的色蘊,百法論第三類中的色法,其定義和內容怎樣?

  惟賢法師答:依正義講,色以質礙為義。但依廣義講,色法包括:1.有見有對;2.有見無對;3.無見無對三類。

  此三類又攝在十一種色法(五根、六塵中)。

  第十一塵法處所攝色,實為意識所取色,為眼等所不能見,如化學上之電子、原子、基本粒子;天文學家所推想之宇宙之類等。

  法處所攝色有五種:1.極略色,謂分析有質之實色至極微處故名;2.極迥色,謂推測虛空明暗等無質之色,至極遠處難為達見者故名;3.定所引色,謂禪定所變現(xiàn)之色聲香味等境;4.受所引色,又名無表色,謂受戒時動作上言語上受感動而得成戒體故名。5.遍計所執(zhí)色,謂于意識假想上虛妄計度執(zhí)為實有,如執(zhí)我相法相,執(zhí)有神我及創(chuàng)造世界之上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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