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五戒以后...替上司喝酒,算犯戒還是算慈悲心?

※※:受了五戒以后,在與客戶談生意的時候,看到自己的上司帶病喝酒,于是替上司喝酒,算犯戒還是算慈悲心?

釋寬見:受了五戒,看見上司太可憐了,趕緊頂酒。這種情況嚴格來講算犯,但是也許有點開緣的地方,為什么?因為確實是想去幫助你的上司,使他不要受到傷害,那么這種犯戒界于邊緣上,就是它也可能開緣,如果你是真正的慈悲心,有開許的可能。我只是說有開許的可能。所有的戒律都是為了利益眾生。比如說,日本鬼子拿槍指著這一村的人,他對你說:如果你吃肉,那么我就饒了他們;你要不吃肉,我把他們全殺死。你可不可以吃啊?這時候就可以開緣了,因為你是為了利益眾生。如果情況跟這個類似的話,有開許的可能。

自殺算過失,可是釋迦牟尼佛在經(jīng)典當中有這么一個故事:頻婆娑羅王要滅一個國家,殺掉老百姓。當時國王的舅舅就來請求這國王饒了這些敵國的人,請他饒了他們,因為他是信佛之人。國王不肯,這時候國王的舅舅就提出個請求:他說,這樣子吧,我現(xiàn)在跳入這河當中,在我頭冒出河之前,你停止殺戮。王一想:你能在水里憋多久?一分鐘、兩分鐘、十分鐘算頂多了吧!行,我看你面子上我就答應你。結果他這舅舅跳下河里頭,再也沒有起來。

國王很奇怪啊,就是死了你也得浮起來啊。他就派人下去看,原來,國王的舅舅跳下去之后馬上把頭發(fā)跟底下那個石頭纏在一起打了個死結,一直再也沒有起來。這國王一下被感動了,于是下令停止殺戮。這樣算不算過失?這是大功德,非常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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