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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家人的十條行為準則

出家人的十條行為準則

  佛教的宗旨雖在解脫生死出家雖是解脫生死的最佳途徑,但是,出了家的如不實修或修不得法,未必能夠解脫生死,不出家的,如能修持,也未必不能解脫生死。小乘佛教是以解脫道為依歸的,在家人也可修成小乘的第三果,三果雖未出三界,但也不再受生死,死后上生色界凈居天,再證四果阿羅漢,就入解脫之境了。出家人應該具備以下十條行為準則:

一、不欺心

  謂盜常住物,騙施主物,裝佛印經(jīng),齋僧起會,造寺鑄鐘,修橋砌路,如是財物,私己用度,乃至瞞人瞞官瞞天瞞神暗昧等事:皆名欺心。

二、不貪財

  謂雖不盜騙,如前所言,但好積財帛,慳吝不施,置產(chǎn)收息,放債取利:皆名貪財。

三、不使奸

  謂當言之事,隱忍不言;當諫之過,坐視不諫;外示癡呆,內(nèi)藏譏貶:皆名使奸。

四、不用謀

  謂不安天命,唯運人謀,或謀住居,或謀徒眾,或謀經(jīng)懺,或謀儭施,或謀作法主,或謀作戒師;乃至交結(jié)惡友,出入衙門,情識厚薄,私心好惡,策劃營為悖理等事:皆為用謀。

五、不惹禍

  謂輕人笑人,叱人謗人;妒人之能,揚人之惡;收人走失,占人產(chǎn)業(yè);好興詞訟,不肯讓人:皆名惹禍。

六、不侈費

  謂廣造房屋,不知慚愧;豐富飲食,不知慚愧;華麗衣服,不知慚愧;多置產(chǎn)業(yè),不知慚愧;精制器用,不知慚愧;輕賤五谷,不知慚愧;恣意佚游,不知慚愧;蓄養(yǎng)奴仆,不知慚愧;賄厚狂朋,不知慚愧:皆名侈費。

七、不近女

  謂年少尼僧,結(jié)為道友;人間婦女,拜作干娘。數(shù)往俗家,探親望眷;乃至母未七十,子與同居,不避譏嫌:皆為近女。

八、不外鶩

  謂趨蹡富室,干謁貴門,或乞詩文,或求匾額,或假權勢,或索錢財,終日奔波,不思靜守:皆名外騖。

九、不避懶

  謂晨昏禮誦,屢至愆違;行務勤勞,慢不隨眾:皆名避懶。

十、不失時

  謂命存呼吸,時不待人,大事未明,寸陰可惜,漠然空過:是名失時。

  如是,前之九事,切宜戒之,最后一言,努力加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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