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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則·失而復(fù)得的能力

  第十一則·失而復(fù)得的能力

  從前,在一個遙遠(yuǎn)的村落,住有一戶孤兒寡母,兩人相依為命。家境雖不算富有,但倒也不愁吃穿。只是這位婦人經(jīng)常喜歡對別人夸耀:「我從來不會弄丟東西!

  一天,她又在對別人講述她從來不丟東西的時候。她的兒子就想試探母親是否真的具備這種本領(lǐng),于是將母親手上戴著的一枚戒指取下來,扔到了附近川流不息的河水中,然后對母親說:「您不是總說自己不會弄丟東西,我現(xiàn)在把您的戒指扔在河水里,您還能找到嗎?」

  母親沒有正面回答兒子的問話,只是拍了拍兒子的頭說:「我從來就不會丟東西的!谷缓,她對兒子說:「過不了幾天,戒指自己會回來的!

  當(dāng)時,正是捕魚的季節(jié),這位婦女到市集上買了一條魚回家。到了家中,剖開魚腹一看,只見那枚被兒子扔在河中的戒指藏在里面,被陽光一照還閃閃發(fā)光呢!這位婦女便拿起這枚戒指對兒子說:「這回你相信我說的話了吧!我說過我從來不丟失東西的,你看!這是不是你扔的戒指?」

  兒子見到母親的戒指果真失而復(fù)得,而且毫不費半點力氣去尋找,不禁驚訝萬分!

  過了幾天,正好佛陀帶著眾弟子們托缽乞食,恰巧來到此地,兒子就來到世尊面前請示說:「我母親為什么會有這種不丟失東西的福氣呢?」

  佛就指著遠(yuǎn)處的一座山告訴了他原委。原來,在這座山的北邊,每年一到冬天,就變得又陰又冷,所以家家戶戶都要遷移到山的南邊去居住。山北有個孤老太婆,年老體弱,家中貧窮,無力往返搬遷,就獨自留在山北,為大家看管留下的東西。等到第二年的春天,大家又遷回來的時候,她就把代為看管的對象一件件地交還給原主,從來也沒有弄壞或丟失過。多少年過去了,這個孤老太婆始終為大家做著這樣的好事,為此,大家都很感激她。這位孤老太婆的高貴品德,打動了居住此處的一位仙人,仙人就暗暗地賜給她這個「不丟東西」的福氣。

  講到這兒,佛陀停頓了一下,對眼前的孩子說:「其實這個孤老太婆就是你母親的前世!」

  兒子聽完,深深為母親前世的美德所感動。此后,他對母親更加敬佩,也更加孝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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