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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間法”和“出世間法”的界限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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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間法和出世間法的不同,就是一切的世間法又叫做動搖的法,他是不確定的。世間法也是我們修行要觀照的目標,因為它具有無常相、苦相和無我相。而出世間法一共有九種,即:四種圣道心、四種圣果心以及涅槃。在九種出世間法當中,前面的八種是屬于有為法,他還是屬于心,雖然它是出世間法,但是它是屬于出世間的有為法,因為出世間道心、出世間果心還是無常、還是苦的、無我的,是不是?只不過我們不用去觀照它為無常、苦、無我而已因為圣道心一生起就立刻怎么?就滅去了,所以它還稱為有為法。對于世間法來說,它表現(xiàn)為我們一般說的身和心,或者說它是因緣聚合、還會毀滅的法,它是動搖的法,它是不確定的法。而出世間法可以說是佛陀教法的目標。出世間法就包括了有為出世間和無為出世間。無為出世間只是一種,即:涅槃,因為涅槃離了一切的生滅。然而無論是世間法還是出世間法也好,它都是無我的。就是我們不能夠執(zhí)著于涅槃或者世間法有一個恒常的我有一個實質在。對世間法來說它包括三世,它還會有煩惱、會有種種的雜染,會受到這些污染的,它都擁有生滅相、由種種的因緣組合所構成的。從世間法來說,它就包括了二十八種色法、包括了五十二種心法和包括了八十一種世間心,這個是世間法。而出世間法的范疇,就包括了八種出世間心和一種涅槃,這是出世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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