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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案是什么?參公案什么意思?

公案是什么?參公案什么意思?

  公案,本為公門官府的案牘,是指沒有模范先例的案件。而禪門所稱的“公案”,是指古代禪師們開悟過程的個別案例。禪宗史上的祖師們及其弟子們,發(fā)生酬對情況的故事;這些故事,多半看來有些豈有此理地不合一般情理的。

  一個對“禪”體認不足或不了解禪修特質的人,公案對于他,就像是瘋子間的對白而已。大致說來,容易懂且涵義相當明顯的公案最淺,而莫名其妙、語義不明的公案程度比較深。

  六祖惠能之后的二百五十年中,禪機盛行,從惠能弟子群,到第四傳趙州、黃檗、溈山,第五傳臨濟、仰山、德山等,皆用這種頓悟法門,令許多人開悟。

  這些禪門公案的總數(shù),高達一千七百則。在北宋以前尚無人予以搜集、整理,到了北宋,首先由汾陽善昭編輯了《先賢一百則》,使用集子內(nèi)的故事來發(fā)疑問:“為什么祖師們?nèi)绱诉@般一番,就開悟了?”這樣不斷地反復問下去,就叫作參公案。

  當修行到某個階段,師父會指點弟子該參哪則公案,參了這個公案會幫助弟子進一步上升;如果是一位不高明的師父,隨便給了個公案,不能對機,弟子參了也不會有效果。

  “參公案”不是猜測揣摩,不是用頭腦推敲思索,不能用常識及佛學的知識來解釋它。許多人為解釋公案,而出了很多書,那都只是在解釋,而不是在“參”,這對悟境是不相干的。那么,公案可以解釋嗎?可以的但是對于禪修的功能而言,分析公案是沒有作用的。

  在未得親自悟透之前,公案僅是一種工具,悟透之后,才能發(fā)現(xiàn)其活活潑潑的精神所在。親自悟透禪宗祖師們的過去發(fā)生過的開悟的案例,用知識的推理或想象,不能達成目的,必定要對公案中的話題,起大疑情,只發(fā)問而不能自行以推理方式來求取答案。

  公案參悟以后,也無法用語言文字和盤托出以示人,只能向比自己高或和自己相等的人,“比手劃腳”求印證,這叫作心心相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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