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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法戒錄 勸塾師

第一卷 法戒錄 勸塾師

  勸塾師(共二則,一法、一戒)

  喪失節(jié)操、名譽敗壞的行為,世間流俗之人都不應(yīng)去做,何況是受人尊敬的教師,每天以禮義道德來規(guī)范學(xué)生。寧可失于古板,不能過于靈活。寧可讓人把自己當(dāng)成不善言辭的書生,也不要看作瀟灑風(fēng)流的才子。這樣才算盡到了自己的責(zé)任。

  浙士某(《戒淫匯說》)

  明朝未期,浙江有一位書生,在一個指揮使家里做私塾教師。一天他有病感到寒冷,叫學(xué)生進屋去拿一床被子。學(xué)生不小心把家母的鞋卷在里面,掉在塾師的床下,師徒二人都沒有發(fā)現(xiàn)。指揮使無意中看到了,便懷疑妻子與塾師私通,審問妻子,但她堅決不承認。指揮使就讓家中的婢女假傳妻子的意思,請塾師前去私會。自己拿著刀躲在門后,若是塾師出門赴約,就把他和自己的妻子一起殺了。塾師聽到敲門聲,問婢女有什么事?婢女說:“我家夫人有意請你相會。”塾師聽后很生氣,態(tài)度嚴厲地把她趕走。指揮使又強迫妻子親自去和塾師約會,塾師說:“我是你們家請來的塾師,怎么可以背地里做見不得人的事呢?請立刻回去。”指揮使的怒氣這才稍稍平息。第二天,塾師向他辭職,準備離開這里。指揮使這時才知道自己錯了,向塾師表示道歉,詳細述說了其中的緣由。不久這位塾師考中進士,后來的地位非常顯赫。

  【按】美女叩門,利刃高懸,態(tài)度稍有曖昧,立刻就會有人無辜地喪命!

  張德先(余髫年時親見其訃)

  昆山的張德先,在鄉(xiāng)村教書時與鄰居家的女人私通,被她丈夫發(fā)現(xiàn)后,只好趕緊離開那里。康熙壬寅年(1662),張德先又經(jīng)過這個村子,想和這個女人重修舊好,在夜里去敲她的門。這次又被她丈夫發(fā)現(xiàn),把他抓住毒打,鄰居也來幫忙,當(dāng)下把他打死。然后一起悄悄把尸體丟棄,竟然沒有人發(fā)現(xiàn)。

  【按】佛說:“諸佛之法,國王大臣不能毀壞,而是被僧人自己毀壞。譬如獅子身上長出的蟲子,反而要啖食獅子之肉。”我認為儒家的情況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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