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阿含經(jīng)》里的若得財物,如法販轉(zhuǎn)?

本智法師:如何理解《阿含經(jīng)》里的若得財物,如法販轉(zhuǎn)?

問題:

  經(jīng)中說:“若得財物,應作四分:一分應供父母、己身、妻子、眷屬;二分應作如法販轉(zhuǎn);留余一分,藏積俟用。”請問“如法販轉(zhuǎn)”這個部分如何理解?

本智法師:

  這個是在《阿含經(jīng)》里面講的,就是說作為在家居士,要如法求財,求到財以后分成四份。第一份就拿來做生活費;兩份再拿來,用今天的話來講,就是再投資;還有一份就拿去蓄在那里,以避貧乏,就是把它拿去存在那里,就像今天存在銀行一樣,又可以做以后不時之需。

  所以這里面就有一份,兩份,再加一份,就是四份。那兩份拿來再投資,就像今天很多人賺到錢了,拿去再投資。

  但是現(xiàn)在不懂的人呢,生活也沒有保證,也不懂得留一份不時之需,他就全部拿去投資。投資成功的話倒好,如果不成功呢?結(jié)果一點生活費也沒有了。

  這是佛陀在告訴我們,我們在家的佛教徒,資產(chǎn)、資身事業(yè),當然是可以用的。

文章轉(zhuǎn)自微信公眾號:西隱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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