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攻第三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戰(zhàn)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zhàn)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修櫓轒辒,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闉,又三月而后已。將不勝其忿而蟻附之,殺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zhàn)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毀人之國而非久也。

必以全爭于天下,故兵不頓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

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zhàn)之,少則能逃之,不若則能避之。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

夫將者,國之輔也,輔周則國必強,輔隙則國必弱。

故君之所以患于軍者三:不知軍之不可以進,而謂之進;不知軍之不可以退,而謂之退,是謂縻軍。不知三軍之事,而同三軍之政者,則軍士惑矣。不知三軍之權,而同三軍之任,則軍士疑矣。三軍既惑且疑,則諸侯之難至矣,是謂亂軍引勝。

故知勝有五:知可以戰(zhàn)與不可以戰(zhàn)者勝,識眾寡之用者勝,上下同欲者勝,以虞待不虞者勝,將能而君不御者勝。此五者,知勝之道也。

故曰:知彼知己者,百戰(zhàn)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zhàn)必殆。

譯文:

孫子說:戰(zhàn)爭的原則是:使敵人舉國降服是上策,用武力擊破敵國就次一等;使敵人全軍降服是上策,擊敗敵軍就次一等; 使敵人全旅降服是上策,擊破敵旅就次一等;使敵人全卒降服是上策,擊破敵卒就次一等;使敵人全伍降服是上策,擊破敵伍就次一等。

所以,百戰(zhàn)百勝,算不上是最高明的;不通過交戰(zhàn)就降服全體敵人,才是最高明的。所以,上等的軍事行動是用謀略挫敗敵方的戰(zhàn)略意圖或戰(zhàn)爭行為,其次就是用外交戰(zhàn)勝敵人,再次是用武力擊敗敵軍,最下之策是攻打敵人的城池。攻城,是不得已而為之,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制造大盾牌和四輪車,準備攻城的所有器具,起碼得三個月。堆筑攻城的土山,起碼又得三個月。如果將領難以擬制焦躁情緒,命令士兵象螞蟻一樣爬墻攻城, 盡管士兵死傷三分之一,而城池卻依然沒有攻下,這就是攻城帶來的災難。所以善用兵者,不通過打仗就使敵人屈服,不通過攻城就使敵城投降,摧毀敵國不需長期作戰(zhàn),一定要用“全勝”的策略爭勝于天下,從而既不使國力兵力受挫,又獲得了全面勝利的利益。這就是謀攻的方法。

所以,在實際作戰(zhàn)中運用的原則是:我十倍于敵,就實施圍殲,五倍于敵就實施進攻,兩倍于敵就要努力戰(zhàn)勝敵軍,勢均力敵則設法分散各個擊破之。兵力弱于敵人,就避免作戰(zhàn)。所以,弱小的一方若死拼固守,那就會成為強大敵人的俘虜。

將帥,國家之輔助也。輔助之謀縝密周詳,則國家必然強大,輔助之謀疏漏失當,則國家必然衰弱。所以,國君對軍隊的危害有三種:不知道軍隊不可以前進而下令前進,不知道軍隊不可以后退而下令后退,這叫做束縛軍隊;不知道軍隊的戰(zhàn)守之事、內部事務而同理三軍之政,將士們會無所適從;不知道軍隊戰(zhàn)略戰(zhàn)術的權宜變化,卻干預軍隊的指揮,將士就會疑慮。軍隊既無所適從,又疑慮重重,諸侯就會趁機興兵作難。這就是自亂其軍,坐失勝機。

所以,預見勝利有五個方面:能準確判斷仗能打或不能打的,勝;知道根據敵我雙方兵力的多少采取對策者,勝;全國上下,全軍上下,意愿一致、同心協(xié)力的,勝;以有充分準備來對付毫無準備的,勝;主將精通軍事、精于權變,君主又不加干預的,勝。以上就是預見勝利的方法。所以說:了解敵方也了解自己,每一次戰(zhàn)斗都不會有危險;不了解對方但了解自己,勝負的機率各半;既不了解對方又不了解自己,每戰(zhàn)必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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