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戰(zhàn)具●守城具篇 第三十六

經(jīng)曰:善守者,藏於九地之下;善攻者,動於九天之上。人所不見謂之九地,見所不及謂之九天。禽滑厘問墨翟守城之具,墨翟荅以六十六事,皆繁冗不便於用,其後韋孝寬守晉州、王[人品]守臺城,皆約封胡子技巧之術(shù),古法非不妙,然非今之用也。今述便於用者,如左方浚隍深開濠塹也。

增城、增修樓櫓也。

懸門、懸木板以為重門。

突門於城中,對敵營,自鑿城內(nèi)為暗門,多少臨時,令厚五六寸勿穿,或於中夜,或於敵初來、營列未定;精騎從突門躍出,擊其無備,襲其不意。

涂門,以泥涂門扇,厚五寸備火,又云涂棧,以泥門上木棧棚也。

積石、積炮石,大小隨事。轉(zhuǎn)關(guān)橋一梁為橋梁,端著橫栝,拔去栝橋轉(zhuǎn)關(guān),人馬不得渡,皆傾水中。秦用此橋,以殺燕丹。

鑿門為敵所逼,先自鑿門為數(shù)十孔,出強弩射之,長矛刺之。

積木備壘,本木長五尺、徑一尺小,或六七寸,拋下打賊。積石備壘於城上,不計大小,以多為妙,充拋石。樓櫓城上建堠樓,以板為之跳出,出為樓櫓。

笓籬戰(zhàn)格於女墻上,挑出去墻三尺,內(nèi)著橫括,前端安轄,以荊柳編之,長一丈、闊五尺,懸于椽端,用遮矢石。

布幔,以復(fù)布為幔,以弱竿橫掛於女墻外,去墻七八尺,折拋石之勢,則矢不復(fù)及墻。木弩,以楊柘桑為弩,可長一丈二尺,中徑七寸,兩稍三寸,以絞車張之,發(fā)如雷吼,以敗隊卒。

燕尾炬,縛葦草為炬,尾分為兩岐,如燕尾狀,以油蠟灌之,加火從城上墮下,使騎木驢而燒之。

松明炬,以松木燒之,鐵索墜下,巡城點昭,恐?jǐn)橙顺顺嵌。脂油燭炬,然燈秉燭於城中四沖、要路、門戶,晨夜不得絕明,以備非常。

行燱常熔鐵汁鑪,昇於城上,以灑敵人,土瓶盛汁,拋之,敵攻城不覺。游火鐵筐,盛火加脂蠟,鐵索懸墜城下,燒孔穴掘城之人。

灰雜糠[米比],因風(fēng)於城上擲之,以瞇敵人之目,因以鐵汁灑之,又云:瞇目,因風(fēng)以[米比]糠灰擲之,使不得視。

連挺如打禾枷狀,打女墻上城敵人。

叉竿如槍刃,布兩歧,用叉飛云梯上人。鉤竿有槍,兩邊有曲鉤,可以鉤物。天井,敵攻城為地道,來反自於地道,上直下穿井邀之,積薪井中,加火熏之,自然焦灼。油囊盛水於城上,擲出,火車中囊敗,火滅。

地聽於城中八方,穿井各深二丈,令人頭覆戴新甕於井中坐聽,則城外五百步之內(nèi)有掘城道者,并聞於甕中,辯方所遠近。

鐵菱,狀如蒺藜,要路水中著之,以刺人馬之足。

陷馬坑,坑長五尺、闊一尺、深三尺,坑中埋鹿角、竹簽,其坑十字相連,狀如鉤鎖,復(fù)以[艸芻]草葦木加土種草實,令生苗蒙覆其上,軍城營壘要路設(shè)之。拒馬槍,以木徑二尺,長短隨事,十字鑿孔,縱橫安括,長一丈,銳其端,可以塞城門要道,人馬不得奔前。

木柵為敵所逼,不及筑城壘,或山河險隘多石少土,不任版筑,且建木為柵,方圓高下,隨事深淺,埋木根重復(fù),彌縫其闕,內(nèi)量長短,為閣道立外柱,外重長出四尺為女墻,皆泥涂之內(nèi)七寸,又立閣道內(nèi)柱,上布板為棧立闌干竹於柵上,懸門擁墻,濠塹拒馬,一如城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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