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執(zhí)的法是什么?

常暘法師:法執(zhí)的法是什么?

我執(zhí)法執(zhí)的法是什么?

  我們修行人應該要明白我執(zhí),其實就是把這個“我”當真了。認為有一個真實的“我”,心里安立了一個獨立的“我”、單一的“我”、恒常不變的“我”,所以由此就會引起這種煩惱障。

  那法執(zhí)就是把外在的一切事物當真了,對象是我的,一旦成立了“我”這種觀念,對外在的萬事萬物就會只為我所,然后就會產生分別心。原本是一個一真法界,被我們凡夫這樣以后就變成了二元對立的世界,有我就一定會有我所。然后就符合自己的心意就會產生貪戀,對不符合自己的心意就會產生嗔恨。

  那這個“我“就是由內心深層根深蒂固的那種我見而帶出來的,以自我的感受為出發(fā),認為這個世界以我為中心。所以,以我為出發(fā)去認知這個世界的時候,其實一切都是偏離的。

  打個比喻,我們是由過去的業(yè)力來到了今生,你一出生的時候是帶著你宿世的業(yè)力而來的。就像是你帶著一副黑色的墨鏡來看這個世界,你看不到七彩的顏色,在你的眼里你看到的都是黑色,這就是業(yè)力,每個人都只是看到了屬于自己的世界。

  我們要認識到宇宙人生的真相,那我們就必須摘下這副墨鏡,就是去除我執(zhí)。那去除我執(zhí)怎么去?就要靠法呀!法當中當然包含了世間法跟出世間法。再打個比喻,就像我執(zhí)我們有貪、嗔、癡、慢、疑、邪見六大煩惱。我們就把它當成是一種病,那你已經得病了怎么辦,你需要藥來醫(yī),法就把它理解成藥。

  當你吃下這個藥,把那個病治好以后,其實這個法也要舍了。但是有些人認為這是藥,所以執(zhí)著這個法的時候就變成一種障礙。就像我們原本有貪欲,然后我們經過布施這個法,把我們的貪欲心治好了。但是你去執(zhí)著一個布施的法,那就會變成障礙。

  就像你有感冒,你吃了感冒藥把病治好了,但是你把感冒藥當做是好的東西,你沒病再吃感冒藥,那不就是又變成一種病了。所以這個法它是帶我們達到一個目的,但是你不能去執(zhí)著它。

  在佛門當中也是有一個很經典的比喻,說我們凡夫從痛苦的此岸要到達涅槃彼岸,那這河里面我們要怎么過去呢?那我們要借這個般若船,般若船其實就是法,你一個人心中如果沒有這個般若船,你是沒有辦法到達對岸,你需要這個工具。但是你要到達對岸,要上岸,你必須把這個般若船放下。你不可能背著這個船而上去的,你背著船是沒有辦法上到岸,所以這個就是法執(zhí)的法,你要知道它起什么作用。

  那這個法其實也是一種相狀,你要借相來成就自己,借相來修這個心。但是你不能執(zhí)著它實有,真實的存在。其實這些法也是因緣所生法,因緣和合而生,因緣離散而滅,所以沒有固定不變的法。

  就像佛陀在《金剛經》里面講,你說佛陀講了這些法那即是謗佛,其實法本來如此,法只是佛陀發(fā)現(xiàn)而不是佛陀創(chuàng)造。我們只要用好它就可以了,因為你要到達涅盤寂靜,你都是要離相的,你有相狀你是不可能進入涅盤,你也不可能解脫。

文章轉自微信公眾號:如是我聞報德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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