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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比丘生活器具-齒木

  齒木 (古代比丘生活器具)

  齒木(梵文danta-kastha),指用來磨齒刮舌以除去口中污物之木片。

  為印度僧團之日常用品,大乘比丘隨身的十八物之一。梵語音譯憚哆家瑟詑、禪多抳瑟插,雙作楊支。關(guān)于齒木的由來,《五分律》卷二十六中記載:“有諸比丘不嚼楊枝,口臭食不消。有諸比丘與上座共語,惡其口臭,諸比丘以是白佛。佛言,應(yīng)嚼楊枝。嚼楊枝有五功德,消德、除冷熱涎唾、善能別味、口不臭、眼明。”

  由此可見當(dāng)時佛教的衛(wèi)生觀念是很先進的,以嚼齒木的方式來保持口腔清潔,去除舌苔、口臭。

  在《南海寄歸內(nèi)法傳》卷一中記載:“每日旦朝,須嚼齒木,揩齒刮舌,務(wù)令如法。盥漱清凈,方行敬禮。若其不然,受禮禮他,悉皆得罪。”

  嚼齒木時,要注意禮儀,在《南海寄歸內(nèi)法傳》卷一中說:“一頭緩須熟嚼,良久凈刷牙關(guān)。若也逼近尊人,宜將左手掩口,用罷擘破,屈而刮舌。或可別用銅鐵作刮舌之箆,或取竹木薄片如小指面許,一頭纖細以剔斷牙,屈而刮舌,勿令傷損。亦既用罷,即可俱洗,棄之屏處。凡棄齒木,若口中吐水,及以洟唾,皆須彈指經(jīng)三,或時謦欬過兩,如不爾者,棄便有罪。”

  《五分律》卷二十七亦舉出使用楊枝應(yīng)注意之事:1、比丘應(yīng)于阿練若處嚼楊枝;2、不可臨井嚼楊枝;3、楊枝用盡,凈洗乃棄;4、楊枝應(yīng)截去已用處,馀更畜用;5、不以盛革屣囊盛楊枝;6、不應(yīng)于溫室、講堂、食堂、作食處,和尚、阿闍梨、上座前嚼楊枝;7、不于患病之比丘前嚼楊枝等。

  關(guān)于齒木的規(guī)格,在《五分律》卷二十七中說:“有諸比丘,作楊枝太長。佛言不應(yīng)有,極長時一搩手。有一比后,嚼短楊枝,見佛恭敬,便吞咽之。佛威神令得無患。佛言不應(yīng)爾,極短聽長并五指,亦不應(yīng)太粗太細。”當(dāng)時有比丘用齒木太長,不但使用不便,也很危險,而也有比丘因齒木太短,在嚼楊枝時剛好遇到佛陀,因太恭敬,而將齒木吞下去,因此佛陀才制定齒木的尺寸。

  在《四分律》卷五十三中:“極短者長四指。”《有部毗奈耶雜事》三中說:“此有三種,謂長中短。長者十二指,短者八指,二內(nèi)名中。”

  關(guān)于齒木之取材,在《五分律》卷第二十六中說:“佛言:有五種木,不應(yīng)當(dāng)嚼:漆樹、舍夷樹、摩頭樹、菩提樹是。馀者聽嚼。”《玄應(yīng)音義》卷十五中說:“多角竭陀羅木作之。今此多用楊枝,為無此木也。”《大日經(jīng)疏》、《略出經(jīng)》、《瞿醯經(jīng)》等,則說當(dāng)多用優(yōu)曇缽羅木、阿修他木,若無此等樹木時,當(dāng)求如桑等有乳之木;或謂當(dāng)用竭陀羅木。

  在《南海寄歸內(nèi)法傳》卷一中說:“或可大木破用,或可小條截為。近山莊者,則樵條葛蔓為先;處平疇者,乃楮桃槐柳隨意預(yù)收,備擬無令闕乏。濕者即須他授,乾者許自執(zhí)持。少壯者任取嚼之,耆宿者乃椎頭使碎。其木條以苦澀辛辣者為佳,嚼頭成絮者為最,□胡草根極為精也。(中略)豈容不識齒木名作楊枝。西國柳樹全稀,譯者輒斯號,佛齒木樹實非楊柳。”

  此外,密教在入灌頂?shù)缊鰰r,先于三摩耶戒壇,由阿闍梨授弟子齒木以嚼之。又,據(jù)《法顯傳》沙祇太國條,及《西域記》卷五鞞索迦國條所載,佛往昔游化憍薩羅國時,嚼楊枝后棄其遺枝,乃生根而繁茂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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