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賭博的六大過失

佛說賭博的六大過失

  編者按:形形式式的賭博,在當(dāng)今社會已大行其道。知道一點(diǎn)佛教對賭博的看法,既可吸收一些佛法的知識,對我們深入了解賭博,了解人生,也有幫助。在佛教而言,賭博不是一種“正業(yè)”,即不是一種正確的行為。

  博戲有六失。云何為六?一者財(cái)產(chǎn)日耗,二者雖勝生怨,三者智者所責(zé),四者人不敬信,五者為人疏外,六者生盜竊心。――《大寶積經(jīng)》

  【注釋】賭博共有六大過失,或謂不良后果:第一,賭博之人,財(cái)產(chǎn)逐日消耗,最終可能蕩然無存;第二,賭博之人,即便偶爾獲勝,心里也有很多怨念;第三,沉溺賭博,風(fēng)評不會太好,明智之人都會斥責(zé);第四,好賭之人,往往沒有信譽(yù),別人不會敬重相信;第五,好賭之人,人際關(guān)系很差,他人只會日漸疏離;第六,好賭之人,因?yàn)樾挠胁蛔,往往會生起盜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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