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揚名章第十四

[十三經] 作者:嚴協(xié)和居士 [投稿] 放大字體 正常 縮小 關閉

  廣揚名章第十四

  【章旨】孔子既把至德要道,分別講解得清清楚楚。又把移孝作忠,揚名顯親的辦法,具體的提出來,以告訴曾子。列為十四章。

  子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順可移于長;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內,而名立于后世矣。’

  【白話】孔子說:‘君子能孝親,必具愛敬之誠,以愛敬之誠,移作事君,必能忠于事君。他能敬兄,必具和悅態(tài)度。以和悅態(tài)度移于事長。必能順于長官。處家過日子,都能處理得有條有理,他的治事本能一定很有辦法,如移作處理公務,必能辦得頭頭是道。所以說:一個人的行為,能成功于家庭之內,這樣由內到外,替國家辦事,不但做官的聲譽顯耀于一時,而且忠孝之名,將永遠留傳于后世。’

  【釋義】本章共分四段。首段,說明移孝可以作忠。二段,說明移悌可以事長。三段,說明能治家,必能治國。四段,就明孝道,是由內達外,由近及遠,由現(xiàn)在到將來,德行成立于現(xiàn)在,名譽永垂于久遠。按這一章所講的意思,就是教人立德,立功,愛護名譽。把忠孝大道,都能推行到極點,西諺說:‘名譽是第二生命。’我國古代圣賢所講的名譽,首重德行。德為名之實,無實之名,君子以為可恥。不像西人所講的名譽。專重名譽了。所以有名譽的人不一定有德行。有德行的人,必定有名譽。德是根本。名是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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