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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窮人為什么窮嗎?

  窮人,為什么窮,吝嗇不肯布施。

  富人,為什么富,經常布施

  生病,為什么,殺生吃肉

  不生病,為什么,吃素放生

  刁妻,為什么,邪淫

  賢妻,為什么,不邪淫

  因果法則是宇宙人生的客觀規(guī)律。無論是否學佛,每個人都生活在因果法則中。大到天體運行、山河易位,小到一草一木、一飲一啄,都是因果律運行的結果。

  因果律是佛法的基礎。佛陀以徹悟的大智慧,從三世因果的角度告訴我們:富貴的正因是布施。

  布施的本質是無我。

  布施的最終成就是無上正等正覺。

  布施大致分為財布施、法布施和無畏布施三種。布施的果報互相含攝,重疊無盡,微妙難思。比如:一個人布施學費給窮困的學子,受助的學生圓滿結業(yè),又做教師,培育桃李滿天下。那么,這位教師的每一分收獲都有布施者的功德;他教出的學生又造福社會,取得更大的成就,這成就里仍含有最初布施者的付出。至于供養(yǎng)三寶,弘法利生,造福社會大眾的供養(yǎng)布施,將感得種種福報,功德述說不盡。

  布施一分錢,功德有多大?我們今生能獲得人身,布施一分錢,有多少眾生成就了我們,就有多大的功德:

  父母生我養(yǎng)我,師長教育我,善知識引導我督促我修學佛法,無數人的勞動創(chuàng)造了我口中食、身上衣、存身的房屋。試想:如果每一件衣服都要我們自己一絲一縷去織造,每一粒糧食都要我們自己去播種,每一間房屋都要我們自己一磚一瓦來建設;如果沒有父母生養(yǎng)撫育,沒有善知識引領走人佛門,我們又怎么能有今天的暇滿人身,能夠布施一分錢?

  所以,我們如果能夠真心布施一分錢,這一分錢就是代表所有成就我們的眾生布施的!

  佛菩薩善用這一分錢,作廣利眾生的事業(yè),所得無量無邊福報,自然悉皆回歸法界眾生。這就是諸佛菩薩所感嘆的眾生果報不可思議,諸佛愿力也不可思議。

  有人以為有錢就可以買到一切,其實不然。因為我們現(xiàn)在手中的錢,也是以前布施的結果。

  金錢的等價交換只是表面現(xiàn)象。金錢的真正含義,是一個人在這個世界上各種付出的證明。付出就是布施。我們持有自己布施的證明,才可以合理享有其他人的勞動成果,社會因此才能順利運轉。因此,施舍是富貴的正因。

  處于因果循環(huán)律中的人類社會相依相生,個人不能孤立存在。社會發(fā)展的本質規(guī)律是:人人為我,我為人人。因此,金錢并不具有我們所能把握的實質。作為一種勞動和付出的證明,浪費金錢,就是浪費他人的勞動和自己的福報。

  三世因果規(guī)律使布施的果報伸展開來,從前生到今生,又延續(xù)到無盡的來生。我們今生享有的種種福報,都是以前種種布施的結果。

  如果只想享受,不修布施,以前的福報享完,自然沒有權利再享有他人的勞動和付出,結果就落到貧窮的境地。貧窮的果報說明:一個不修布施的人,就是不肯積累福報的人。他要生活在人世,不得不有更多的勞動和付出。因此,布施應是和我們的生命長河共生并行的一種行為。

  生命不止,布施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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