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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卷 攝大乘論釋

[大乘論] 作者:無性菩薩 造 [投稿] 放大字體 正常 縮小 關閉

  第四十三卷 攝大乘論釋

  修時章第五

  論曰。于幾時中修習十地。正行得圓滿

  釋曰。此十地是菩薩大地。修行之時不可同于二乘。何以故。不唯為自身所濟度多故。所修方便多故。所應至處最高遠故。譬如王行不可同于貧人故。大小乘修行時有長短。欲顯此義故問修行時。

  論曰。有五種人。于三阿僧祇劫修行圓滿;蚱甙⑸o劫;蛉⑸o劫。何者為五人。行愿行地人。滿一阿僧祇劫。行清凈意行人。行有相行人。行無相行人。于六地乃至七地。滿第二阿僧祇劫。從此后無功用行人。乃至十地滿第三阿僧祇劫。

  釋曰。何等為五。一有一人。謂愿樂行人。二有三人。謂清凈意行人有相行人無相行人。三有一人。謂無功用行人。是名五人。愿樂行人自有四種。謂十信十解十行十回向。為菩薩圣道有四種方便。故有四人。如須陀洹道前有四種方便。此四人名愿樂行地。于第一阿僧祇劫修行得圓滿。此地若已圓滿。此觀行人未得清凈意。行以未證真如。未得無分別智。故無分別智即是清凈意行。又猶同二乘心故。非清凈意行。又未至菩薩不退位。故非清凈意行。如世第一人未得無流心。說為不清凈。無流心所緣法相無有忘失故。得無流心說為正定位。有流心有忘失故。不得受正定名。菩薩亦爾。未入初地不得正定名。此不清凈意行人。若見真如即入清凈意行地。從初地至十地同得此名。清凈意行人自有四種。初一從通立名。謂清凈意行。后三從別立名。謂有相行。無相行。無功用行。此清凈意行人。從第六地以還說名有相行。有相行者境界相有四種。一有分別相。二無分別相。三品類究竟相。四事成就相。有分別相者。定所緣境等。分為毗缽舍那境。若無分別為奢摩他境。緣此境生舍是定相。緣定境無分別真如起。名無分別相。品類究竟相者。謂如理如量二修。事成就相者。謂菩薩地地中轉依。第七地是無相行有功用。如來所說十二部法門相。乃至十二緣生相。熟思量故不緣法門相。直通達真如味。此通達離功用則不成故。說此地為無相行有功用。清凈意行有相行無相行三人。第二阿僧祇劫修行得圓滿。若人入八地。有無相行無功用未成就。若八地圓滿。于八地無相行無功用已成。于九地十地無相行。無功用未成滿。第三阿僧祇劫此無相無功用乃成。譬如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三位制立為五人。若三位云何制立為五人。由位差別故成五人。從初方便至須陀洹為第一人。家家為第二人。斯陀含為第三人。一種子為第四人。阿那含為第五人。菩薩位亦爾。初地為第一位。從二地至七地為第二位。從第八地至第十地為第三位。亦得制立為五人。從方便至初地為第一人。從二地至四地為第二人。五地至六地為第三人。七地為第四人。八地至十地為第五人。復次由等聲聞位地。應知菩薩十二地次第亦如此。如聲聞性地。菩薩初位亦如此。如聲聞修正定位加行。謂苦法忍等菩薩。第二位亦如此。如聲聞已入正定位。菩薩第三位亦如此。如聲聞已得不壞信。住圣所愛戒位。為滅上地惑。菩薩第四位亦如此。如聲聞依戒學引攝依心學。菩薩第五位亦如此。如聲聞已得依慧學位。菩薩第六第七第八位亦如此。如聲聞不復思量境界。是無相三摩提加行。菩薩第九位亦如此。如聲聞已成就無相定位。菩薩第十位亦如此。如聲聞已出無相三摩提住解脫入位。菩薩第十一位亦如此。如聲聞住具相阿羅漢位。菩薩第十二位亦如此。此十二人菩薩五位所攝。第一位攝第一第二第三三人。第二位攝第四第五第六三人。第三位攝第七第八兩人。第四位攝第九一人。第五位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三人。若約聲聞五位。亦得攝十二人。不異菩薩位攝。

  論曰。復次云何七阿僧祇劫。

  釋曰。欲顯余部別執(zhí)故言復次。七阿僧祇劫時與前三阿僧祇劫時。為等為有短長。此執(zhí)等三阿僧祇劫。但有別義開為七數(shù)。第一大劫阿僧祇度愿行地。得行歡喜地。第二大劫阿僧祇從歡喜地。度依戒學地依心學地。得行燒然地。第三大劫阿僧祇。從燒燃地度依慧學地。得行遠行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無相不定行。度無相有功用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無相定行。度無相無功用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無相勝行。度無礙辯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最勝住。度灌頂?shù)。阿僧祇有二種。一謂阿僧祇劫。何以故。由此劫日夜半月月時行年雙等時不可數(shù)故。名阿僧祇劫。二謂劫阿僧祇。何以故。于此劫中菩薩修行。若以劫為量。此劫又不可數(shù)。故名劫阿僧祇。由前阿僧祇劫中時不可數(shù)。由后阿僧祇劫又不可數(shù)。經(jīng)若干大劫阿僧祇得無上菩提。今定三大劫阿僧祇得無上菩提。不過不減。若菩薩修行最上品正勤。能超無數(shù)小劫。或超無數(shù)大劫。唯不能超大劫阿僧祇。約除皮肉心三煩惱故。立三阿僧祇劫。第一劫阿僧祇菩薩心未明利。方便未成正勤猶劣。是故實經(jīng)一大劫阿僧祇時。方度愿行地。此位功行與時相符。第二大劫阿僧祇。若以功行約時。應經(jīng)九劫阿僧祇。由菩薩心用明利方便已成正勤又勝。經(jīng)時雖少得功行多。功超八大劫阿僧祇。止經(jīng)第二一大劫阿僧祇。第三大劫阿僧祇。若以功行約時。應經(jīng)二十一大劫阿僧祇。由菩薩智慧方便正勤最勝。經(jīng)時雖少功行彌多。功超二十大劫阿僧祇。止經(jīng)第三一大劫阿僧祇。

  論曰。地前有三。地中有四。地前三者。一不定阿僧祇。二定阿僧祇。三授記阿僧祇。

  釋曰。復有別部執(zhí)七劫阿僧祇為行有淺深。境有真俗及第一義故。地前經(jīng)三劫阿僧祇。緣此三境有三種行。一依第一境。有白法與黑法相雜。名少分波羅蜜。二依第二境。有非黑白法與白法相雜。名波羅蜜。三依第三境。有非黑白無雜法。名真波羅蜜。即約此三立三阿僧祇。一不定阿僧祇。以黑白相雜與凡夫不異故。二定阿僧祇。已得無流法與有流法相雜。已得無流法。定猶相雜故未可授記。三授記阿僧祇。但是無流法不雜余法。但無流法故定不雜余法。故可授記。故地前經(jīng)三劫阿僧祇。

  論曰。地中有四者。一依實諦阿僧祇。二依舍阿僧祇。三依寂靜阿僧祇。四依智慧阿僧祇。

  釋曰。初地至三地名依實諦地初地發(fā)愿二地修十善法三地修習諸定并依境界故名依實諦地四地至六地名依舍地四地修道品五地觀四諦。六地觀十二緣生。并依道舍惑故名依舍地。七地八地名依寂靜地。以七地無相有功用。八地無相無功用故。名依寂靜地。九地十地名依智慧地。以九地自得解勝。十地令他得解勝故。名依智慧地。諦有三種。一誓諦二行諦三慧諦。誓諦者。從初發(fā)心立誓為利益他。行諦者。如所立誓修行與誓相應。如誓實行亦實;壑B者。為成就此行及安立前誓。于方便中智慧與行誓相應。智慧為勝。此三皆實無倒不相違。故名為諦。菩薩如昔所立誓。今作眾生利益事故依諦住。菩薩能舍六度障故依舍住。菩薩六度功德相應故依寂靜住。菩薩由自行六度。善解利他方便故依智慧住。菩薩立誓不違求者之心。必皆施與。由立此誓不違誓故實能施與。隨其所施悉生歡喜。故依諦行施。菩薩能舍財舍果。故依舍行施。菩薩于財物受者行施及減盡中。不生貪瞋無明怖畏。故依寂靜行施。如應如時如實施與。于前三中此用最勝。故依智慧行施如昔所立誓。不違先所受戒。舍離惡戒一切惡行寂靜。此中智慧為勝。故依諦等行戒。如昔所立誓。能忍能舍分別他過失瞋恚上心寂靜。此中智慧為勝。故依諦等行忍。如昔所立誓。能作利益他事。能舍離憂弱心惡法寂靜。此中智慧為勝。故依諦等行精進。如昔所立誓。能思修利益眾生事。舍離五蓋等心常寂靜。此中智慧為勝。故依諦等行定。如昔所立誓。了達利益他方便。舍離偏非方便。無明焦熱已得寂靜。能證一切智。故依諦等行般若。隨應知境及昔誓。應知是依諦義。舍離類欲惑欲。應知是依舍義。一切邪業(yè)永息。應知是依寂靜義。隨覺及通達。應知是依慧義。三諦所攝能違三失。是名依諦。三舍所攝能違三失。是名依舍。三寂靜所攝能違三失。是名依寂靜。三慧所攝能違三失。是名依智慧。依諦攝依舍寂靜慧。隨順昔誓故。不相違故。依舍攝依諦寂靜慧。能舍所對治故。是一切舍果故。依寂靜攝依諦舍慧。惑及業(yè)焦熱寂靜故。依慧攝依諦舍寂靜。智慧為先故。智慧所隨故。是故六波羅蜜依諦所生。依舍所攝。依寂靜所長。依智慧所凈。何以故。依諦是彼生因。依舍是彼攝因。依寂靜是彼長因。依慧是彼凈因。初以諦為依。誓言真實故。中以舍為依。先已立誓。為他能舍自愛故。后以寂靜為依。一切寂靜為后故。初中后以慧為依。若此有彼有。若此無彼無故。四依與十地相攝云何。從初地至三地依諦為勝。何以故。此中菩薩但修治觀真境。于道品等功行未成故。依諦攝三地。從四地至六地。依舍為勝。何以故。此中菩薩修治觀真境。已成于真境無功用心。但為對治惑成就道品等。由修治道品觀行。四諦觀行。十二緣生觀行。能舍一切惑故。依舍又攝二地。七地八地依寂靜為勝。何以故。由菩薩道已成就。諸惑多滅多伏。不復能觸心。此二地無相及無功用觀行已成就。心地轉細安住寂靜故。依寂靜又攝二地。九地十地依智慧為勝。一自解勝。二令他解勝。皆能自利利他。己度寂靜位。多行利益他事。若離智慧行。無別利他方便。由此二地多行智慧故。依智慧又攝二地。為此義故。別部執(zhí)有七阿僧祇。

  論曰。復次云何三十三阿僧祇。

  釋曰。有諸大乘師。欲顯行有下中上。欲顯為得未得方便。欲顯已得不失方便。欲顯已得不失增上方便。欲顯入住出三自在故。分阿僧祇為三十三。

  論曰。方便地中有三阿僧祇。一信行阿僧祇。二精進行阿僧祇。三趣向行阿僧祇。

  釋曰。地有二種。一方便地。二正地。未入正地。于方便中有三阿僧祇。此中菩薩奉事諸佛。心發(fā)愿口立誓。信如來正說。及信如來修信根為勝。何以故。未證法明故。約修信根立一阿僧祇。名為信行。若菩薩已證法明信根轉堅。決定知果必應可得。此中菩薩精進為勝。何以故。于得方便心已明了。不惜樂厭苦修精進故。約修精進又立一阿僧祇。名精進行。若菩薩精進成就心得清凈;笳弦殉4酥衅兴_趣向為勝。何以故。于真如觀。求得之心生起相續(xù)無背舍故。約此趣向。又立一阿僧祇。名趣向行。

  論曰。于十地中地地各三阿僧祇。謂入住出。

  釋曰。為除皮煩惱障入初地。為除肉煩惱障住初地。為除心煩惱障出初地。何以故。地地菩薩煩惱有三品。上品名皮。中品名肉。下品名心。上品者下品道所破。中品者中品道所破。下品者上品道所破。乃至第十地其義亦爾。約此三品故各立三阿僧祇。是故異部執(zhí)有三十三阿僧祇。此三十三阿僧祇。與前三阿僧祇亦等。無有短長義如前釋。前已說有三種阿僧祇劫竟。菩薩經(jīng)如此劫。修行得無上菩提。菩薩于無始生死中。恒行施等行。恒奉事出世諸佛。從何時修行為始;蛘f三阿僧祇。或說七阿僧祇;蛘f三十三阿僧祇。為顯此義故。

  論曰。如此阿僧祇修行十地正行圓滿。有善根愿力。

  釋曰。菩薩有二種力。一善根力。二善愿力。善根力者。一切散亂所不能違。善愿力者。于一切時中。恒值佛菩薩為善知識。

  論曰。心堅進增上。

  釋曰。由事善知識不舍菩提心。生生及現(xiàn)世恒增長善根。無復減失。

  論曰。三種阿僧祇。說正行成就。

  釋曰。若具善根力善愿力。心堅增上四義。以此時為阿僧祇之始。諸師說不同故。有三種。經(jīng)如此阿僧祇時。說修正行得成就。

  釋依戒學勝相第六

  論曰。如此已說入因果修差別。云何應知依戒學差別。

  釋曰。前于入因果修差別中。已約諸地明修差別。未明菩薩依戒學與二乘有差別故。問云何應知。

  論曰。應知如于菩薩地正受菩薩戒品中說。

  釋曰。地有二種。一十地經(jīng)。二地持論。十地經(jīng)于二地品中。廣說正受菩薩戒法。地持論于尸羅波羅蜜品中。廣說正受菩薩戒法應如此知。

  論曰。若略說由四種差別。應知菩薩戒有差別。

  釋曰。若廣釋戒有十一種義。一名二名義三相四因五果六對治。七清凈八不清凈九得方便十立難十一救難。若不依此解名為略說。又若具明九品差別為廣。若說四品差別為略。

  論曰。何者為四。一品類差別。

  釋曰。一切菩薩戒。若以品類攝之。不出三種。

  論曰。二共不共學處差別。

  釋曰。于性戒中名共學處。于制戒中名不共學處。此二中菩薩與二乘皆有差別。

  論曰。三廣大差別。

  釋曰。此戒與二乘一向不同。

  論曰。四甚深差別。

  釋曰。如來不于二乘中說。亦非二乘所行。

  論曰。品類差別者有三種。一攝正護戒。

  釋曰。謂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彌沙彌尼。優(yōu)婆塞優(yōu)婆夷。此戒是在家出家二部七眾所持戒。

  論曰。二攝善法戒。

  釋曰。從受正護戒。后為得大菩提。菩薩生長一切善法。謂聞思修慧及身口意善。乃至十波羅蜜。

  論曰。三攝眾生利益戒。

  釋曰。略說有四種。謂隨眾生根性。安立眾生于善道及三乘。復有四種。一拔濟四惡道。二拔濟不信及疑惑。三拔濟憎背正教。四拔濟愿樂下乘。云何此三與二乘有差別。二乘但有攝正護戒。無余二戒。何以故。二乘但求滅解脫障。不求滅一切智障。但求自度不求度他。不能成熟佛法及成熟眾生。是故無攝善法戒及攝眾生利益戒。

  論曰。此中攝正護戒。應知是二戒依止。

  釋曰。若人不離惡。能生善及能利益眾生。無有是處。故正護戒是余二戒依止。

  論曰。攝善法戒是得佛法生起依止。攝眾生利益戒是成熟眾生依止。

  釋曰。攝善法戒先攝聞思修三慧。一切佛法皆從此生起。何以故。以一切佛法皆不舍智慧故。攝眾生戒所謂四攝。初攝令成自眷屬背惡向善。第二攝未發(fā)心令發(fā)心。第三攝已發(fā)心令成熟。第四攝已成熟令解脫。此三種戒以何法為因。三根為別因。二根為通因。三根為別因者。精進根為第一戒因。智根為第二戒因。定根為第三戒因。二根為通因者。信念二根通為三戒因。復次六法為因。一依善知識。二依正聞。三依正思。四依信根。五依厭惡生死。六依慈心。復次有四種因。一從他正受得。二從清凈意得。三從厭怖對治得。四從不犯戒起。恭敬憶念得。復次有四種因。能令菩薩戒清凈。一能離犯戒因。二依止破戒對治。謂念處等。三依止寂靜。謂不依止勝生處;叵驗橐磺斜娚涅槃故。四由具根本十善。所成方便所隨非覺觀所損。憶念所攝回向佛果故。此三種戒以何法為體。不起惱害他意。生善身口意業(yè)為體。離取為類。此三種戒以何法為用。正護戒能令心安住。攝善法戒能成熟佛法。攝眾生戒能成熟眾生。一切菩薩正事不出此三用。由心得安住無有;诠省D艹墒旆鸱。由成熟佛法故能成熟眾生。

  論曰。共學處戒者。是菩薩遠離性罪戒。

  釋曰。殺生等名性罪。性罪必由煩惱起。染污心地后則作殺等業(yè)。又有制無制。若作此業(yè)皆悉成罪故。名性罪。又如來未出世。及出世后未制戒。若人犯此罪。于世間中王等如理治罰。外道等為離此罪。立出家法故名性罪。于性罪中。菩薩與二乘同離故名共學處。

  論曰。不共學處戒者。是菩薩遠離制罪所立戒。

  釋曰。謂立掘地拔草等制。菩薩遠離與二乘不同。何以故。

  論曰。此戒中或聲聞是處有罪。菩薩于中無罪;蚱兴_是處有罪。聲聞于中無罪。

  釋曰。如來制戒有二種意。一為聲聞自度故制戒。二為菩薩自度度他故制戒。聲聞菩薩立意受戒亦復如是。故此二人持犯有異。如聲聞若安居中行則犯戒。不行則不犯。菩薩見游行于眾生有利益。不行則犯戒。行則不犯。

  論曰。菩薩有治身口意三品為戒。聲聞但有治身口為戒。

  釋曰。戒類不同。菩薩戒以三業(yè)善行為體。聲聞戒以身口善行為體。

  論曰。是故菩薩有心地犯罪。聲聞則無此事。

  釋曰。菩薩若有七種覺觀等。起菩薩心地罪。犯菩薩戒。聲聞則不如此。菩薩戒通相云何。

  論曰。若略說所有身口意業(yè)事能生眾生利益。無有過失。此業(yè)菩薩皆應受學修行。

  釋曰。若有利益有過失不應行。譬如女人語菩薩言。汝取我。若汝不取我有是處。我應死。若我不死必當殺汝。菩薩若隨其語彼則不死。又不起惡事。則有利益。但取女人則成過失故不應行。若無利益無過失亦不應行。如二乘不能利他亦無過失。有利益無過失。即是菩薩戒。應生聞慧為受。應生思慧為學。應生修慧為修行。

  論曰。如此應知共不共戒差別。

  釋曰。如此菩薩與二乘于性戒中亦有差別。即心所持及非心所持。于制戒中。亦有差別。謂利他不利他故。菩薩與二乘戒有差別。菩薩與二乘戒復有差別。謂廣大差別。此廣大有何義復有幾種。

  論曰。廣大差別者。應知有四種。由四種廣大故。

  釋曰。廣大有四義。一以最勝義。專為他不求報恩及生死果。又利益無窮。由此二義故名為勝。二長遠義。三大劫阿僧祇修行故。三以圓滿義。依真俗及利益他事三境。生福德智慧具足故。四以自在義。依大乘光等四種三摩提。為利益他能行種種方便故。

  論曰。一種種無量學處廣大。

  釋曰。菩薩學處有二義。一種種二無量。種種顯多。無量顯大。一切惡無不離。一切善無不修。一切眾生無不度故。名種種。持此三戒。時節(jié)無際功用無余。故稱無量。

  論曰。二能攝無量福德廣大。

  釋曰。六度四攝因果各有九品。是名無量福德。如地持論說。如此無量福德聚。悉是菩薩戒攝。

  論曰。三攝一切眾生利益安樂意廣大。

  釋曰。善教眾生令離惡處安立善處。是名利益意。此功德于未來所得果報。愿一切眾生如意受用。是名安樂意。又大悲拔苦名利益意。大慈與樂名安樂意。又令得一切出世事名利益意。令得世間勝事名安樂意。又此廣大以四攝為體。前二攝名安樂意。后二攝名利益意。

  論曰。四無上菩提依止廣大。

  釋曰。由菩薩戒有三品及九品。戒能攝如來三種勝德及九種勝德故。正護戒為如來斷德因。攝善法戒為如來智德因。攝眾生戒為如來恩德因。九品戒為如來九德因。此如前說。由果廣大故因廣大。果廣大有三義。一從廣大因生。謂三十三大劫阿僧祇。修行十度十地等為因。二所得廣大。謂一切智一切種智所攝。如來恒伽沙數(shù)功德。三利益廣大。謂利益凡夫及三乘。乃至窮生死后際。此四種廣大戒。并是無上菩提依止。但菩薩能修。二乘悉無此事。故稱差別。

  論曰。甚深差別者。若菩薩由如此方便勝智。行殺生等十事。無染濁過失生無量福德。速得無上菩提勝果。

  釋曰。如菩薩能行如所堪行方便勝智。今顯此二義。若菩薩能知如此事。有人必應作無間等惡業(yè)。菩薩了知其心。無別方便可令離此惡行。唯有斷命為方便。能使不作此惡。又知此人舍命必生善道。若不舍命決行此業(yè)。墮劇難處長時受苦。菩薩知此事已作如是念。若我行此殺業(yè)必墮地獄。愿我為彼受此苦報。當令彼人于現(xiàn)在世受少輕苦。于未來世久受大樂。譬如良醫(yī)治有病者。先加輕苦后除重疾。菩薩所行亦復如是。于菩薩道無非福德故。離染濁過失。因此生長無量福德故。能疾證無上菩提。如此方便最為甚深。行益等行亦復如是。

  論曰。復次有變化所作身口業(yè)。應知是菩薩甚深戒。

  釋曰。前明實事非顯通慧。此下明通慧不論實事。菩薩戒有三品。即身口意業(yè)。除意業(yè)以無變化故。身口二業(yè)有時變化所作。亦是菩薩戒。此身口戒或現(xiàn)為善。或現(xiàn)為惡;蛏牢;蛏鷼g喜。皆令眾生遠離惡處安立善處。此戒難思量故言甚深。非本身口所作云何成戒。以能成就戒事。令眾生離惡生善故。又此變化從菩薩意業(yè)生。菩薩以意業(yè)為戒故。

  論曰。由此戒有時菩薩正居大王位;颥F(xiàn)種種逼惱眾生。為安立眾生于戒律中。

  釋曰。眾生有二種;蛞藲g喜教化。譬如拘物頭花因涼月開敷;蛞吮茞澜袒。譬如蓮花因烈日開敷。菩薩亦爾。如那羅王及善財童子;颥F(xiàn)可愛事;颥F(xiàn)可畏事。安立眾生于善處。

  論曰;颥F(xiàn)種種本生。由逼惱他及逼惱怨對。令他相愛利益安心。

  釋曰。為化邪見眾生不信因果。令得正信離惡修善故。化現(xiàn)種種本生。如毗荀陀王舍兒與婆羅門。是逼惱他。此兒是化作。何以故。菩薩無逼惱此人。生彼人安樂故。又如藥藏菩薩。令眉絺羅王與毗提訶王;ハ啾茞馈4艘嗍腔。后悉令相愛利益安心。菩薩行如此事有何利益。

  論曰。生他信心為先。后于三乘圣道中。令彼善根成熟。

  釋曰。先令于菩薩生信。后則能如菩薩教修行故。三乘善根皆得成熟。

  論曰。是名菩薩甚深戒差別。

  釋曰。此實行及化身所行戒。非下地所能行。非二乘所能通達故。名甚深差別。

  論曰。由此四種差別。應知是略說菩薩受持戒差別。

  釋曰。從他得名受自清凈意得名持。又初得名受。受后乃至成佛名持。又修行戒法名受。憶念文句名持。

  論曰。復次由此四種差別。更有差別不可數(shù)量。菩薩戒差別。如毗那耶瞿沙毗佛略經(jīng)中說。

  釋曰。從此四種差別。更有差別不可數(shù)量。何以故。但于品類差別中。取正護一戒。依二乘教分別。則成四萬二千。若以此戒及余二戒。依菩薩教分別不可數(shù)量。毗那耶瞿沙毗佛略經(jīng)中廣說菩薩戒有十萬種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