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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卷 攝大乘論釋

第四十四卷 攝大乘論釋

釋依心學(xué)處勝相品第十

論曰。如此已說依戒學(xué)差別。云何應(yīng)知依心學(xué)差別。

釋曰。菩薩戒與二乘戒既有差別。戒為定依止。定依戒得成。菩薩定與二乘定亦應(yīng)有差別。云何可知。

論曰。略說由六種差別應(yīng)知。

釋曰。若廣說如大乘藏所立三摩跋提。體類差別有五百種。小乘清凈道論所立三摩跋提。體類差別有六十七種。今略說止明六種差別。應(yīng)知此義。

論曰。何者為六。一境差別。二眾類差別。三對治差別。四隨用差別。五隨引差別。六由事差別境差別者。由緣大乘法為境起故。

釋曰。所緣有三境。一緣一切真如境。二緣一切文言境。三緣一切眾生利益事境。此三境名大乘法。但是菩薩定所緣。非二乘定境故言差別。復(fù)有十二種境如中邊論說。一所成立境。謂十波羅蜜是真如十種功德所成立故。二能成立境。謂法界十種功德。能成立十波羅蜜故。三持境。謂聞慧所緣法門。聞慧能得阿含體。即說聞慧為持。四決定持境。謂思慧所緣如理如量境。思慧能簡擇阿含及道理。是熟慧故名決定持。五證持境。謂修慧所緣。修慧與道理一體故名證。能攝文及義故名為持。六通達(dá)境。謂初地所見真如。七相續(xù)境。謂二地以去所緣真如。已通達(dá)真如傳流名相續(xù)。此相續(xù)所緣名相續(xù)境。八勝行境。謂無相無功用心所緣。即八地境。九生智境。謂九地所緣智自在依止真如。得四無礙解能生他智。又緣如來法藏能自生世出世智。十勝境。謂上上品智所緣。此智無復(fù)有上即十地境。此智以十力為體。無邊智能名力。此智約十境說名十力。此十力能成就菩薩十地及如來九種正事。乃至無邊化身。十一十二境。謂一切智一切種智所緣境。即如理如量境。此十二境通為奢摩他毗缽舍那所緣。一切定慧所緣不出此十二境。

論曰。眾類差別者。

釋曰。有四三摩提。是五百定品類故名眾類。于小乘中乃至不聞其名。何況能修習(xí)。故言差別。此四種三摩提能破四德障。即四種生死。能得四德果。即凈我樂常故。立此四定為四德道。

論曰。大乘光三摩提。

釋曰。大乘有三義。一性二隨三得。性即三無性。隨即福德智慧行所攝。十地十波羅蜜隨順無性。得即所得四德果。此定緣此三為境。故名大乘。依止此定得無分別智。由無分別智照真如。及佛不異故名光。又有十五種光。功德勝于外光故名光。又此定能破一闡提習(xí)氣無明闇。是闇對治故名光。此定緣真如實(shí)有易得。有無量功德故能破一闡提習(xí)氣。即是方便生死障。于大凈由破此障故得大凈果。

論曰。集福德王三摩提。

釋曰。一切善法唯除般若。所余悉名福德。此福德有四品。謂凡夫二乘菩薩。菩薩由此定故于四福德。未生能生未長能長。未圓能圓故名集。于生長圓三處自在故名王。由自在故能行施等十度。圓滿菩提資糧福德行故。能破外道我見習(xí)氣。即是因緣生死障于大我。由破此障故得大我果。復(fù)次一切善法依止真如。真如能集一切善法。名真如為集福德。此定于真如中得自在故名為王。

論曰。賢護(hù)三摩提。

釋曰。賢有二義。一能現(xiàn)前安樂住。二能引攝諸功德,F(xiàn)前安樂住者。此定能令菩薩身不舍虛空性。免離三際故得安樂住。引攝諸功德者。能引攝不可數(shù)量諸定。非二乘所聞知。因此一一定起無量通慧。由此二義。是故菩薩能離聲聞怖畏習(xí)氣。即是有有生死障于大樂。由破此障故得大樂果。此定緣真如為菩薩體故。不離智能引諸定及通慧故。以定為體。

論曰。首楞伽摩三摩提等。

釋曰。此定是十地菩薩及佛所行故得此名。何以故。十地菩薩及佛有四種勝德。故名首楞。一無怖畏。由得一切智故。二無疑。于清凈眾生見自身無等故。三堅(jiān)實(shí)功德。恒在觀無散亂故。四有勝能。能破難破無明住地障故。具四德人于此定能得能行。故稱伽摩。此定多行他利益事。能破獨(dú)覺自愛習(xí)氣。即是無有生死障于大常。由破此障故得大常果。等言通舉諸定。

論曰。攝種種三摩提品類故。

釋曰。五百定名種種。皆是四定品類。悉為四定所攝。

論曰。對治差別者。由緣一切法為通境智慧。

釋曰。無分別智緣一切有為無為等諸法真如。通為一境。此智與境無復(fù)分別。

論曰。如以楔出楔方便故。

釋曰。如世間欲破木。先用細(xì)楔。后用粗楔。觀行人破煩惱亦爾。先用劣道。次用中道。后用勝道。

論曰。于本識中。拔出一切粗重障故。

釋曰。本識相續(xù)中。有煩惱業(yè)報(bào)三品染濁種子。說名習(xí)氣能障四德。由此定故未滅令滅。已滅令不生。能對治所對治。及對治所得。與二乘悉不同。故言差別。

論曰。隨用差別者。于現(xiàn)世久安住三摩提樂中。如意能于勝處受生。

釋曰。菩薩種種方便。治心令熟。猶如金師煉金使真。已熟治心說名隨用。何以故。由此定故。菩薩若欲成熟佛法緣一境。如意能得久住。未得令得。已得令滿。已滿令不退。于現(xiàn)在世有如此能。于未來世所受生處。能多行利益眾生事。及值佛出世得聞正法。名勝生處。由此定故。菩薩于勝生處得取住舍三。能隨意運(yùn)用無退無盡。聲聞乘中無如此定。故言差別。

論曰。隨引差別者。能引無礙通慧于一切世界。

釋曰。菩薩有大事定。謂于一切事及一切處。悉無有礙。引有二義。一能引。謂定勢力。或隨人或隨境或隨修。若利根人緣無為境。得入住出三種自在。二所引。謂定所成事。動(dòng)地放光等于此事中勝通慧不能奪。所現(xiàn)事悉如心;蟛荒苷稀I(yè)不能阻。故稱無礙引。但有體無用。用即事差別。但菩薩有此定。非二乘所修。故言差別。

論曰。由事差別者。

釋曰。由如此事。應(yīng)知菩薩定與二乘定有差別。何者為事。

論曰。令動(dòng)。

釋曰。如意能動(dòng)十方世界。

論曰。放光。

釋曰。如意能照十方世界。

論曰。遍滿。

釋曰。光明法音分身。如意能遍滿十方世界。

論曰。顯示。

釋曰。余眾生承菩薩通慧。能見無量世界及諸佛菩薩。隨所應(yīng)見如意皆睹。

論曰。轉(zhuǎn)變。

釋曰。四大等性互令改異。

論曰。往還。

釋曰。于一剎那中能往還無量世界。此通慧自有三種。一心疾通慧。如心所緣應(yīng)念即至。二將身通慧。猶如飛鳥。三變異通慧。謂縮長為短。

論曰。促遠(yuǎn)為近。

釋曰。使遠(yuǎn)成近無復(fù)中間。此有三事。謂見聞及行。

論曰。轉(zhuǎn)粗為細(xì)。

釋曰。令無數(shù)世界細(xì)于鄰虛。入鄰虛中鄰虛如本。

論曰。變細(xì)為粗。

釋曰。令一鄰虛苞無數(shù)世界。世界如本。

論曰。令一切色皆入身中。

釋曰。一切希有。有多種事。皆現(xiàn)身中。

論曰。似彼同類入大集中。

釋曰。如諸菩薩往忉利天。同彼形飾及以音聲。入大集中教化度彼。

論曰;蝻@或隱。

釋曰。能于無中現(xiàn)一現(xiàn)多為顯。能于有中無一。多相為隱。

論曰。具八自在。

釋曰。八數(shù)如前說。又如佛世尊令魔王修行佛道。后得成佛等亦名自在。

論曰。伏障他神力。

釋曰。由菩薩定力。令他通慧皆不成就。

論曰;蚴┧q才。

釋曰。若人欲問難辭情拙訥。菩薩能施其辯才。

論曰。及憶念。

釋曰。若人邪見。令識宿命自驗(yàn)因果。

論曰。喜樂。

釋曰。菩薩或入地獄;蛏囸~世;蛟谟屑蔡帯H缙兴_所受喜樂。令此眾生平等皆爾;虻c樂;蛳扰c定;蛘劮〞r(shí)。令由此喜樂經(jīng)六十小劫。謂如剎那頃。

論曰。或放光明。

釋曰。為引他方菩薩皆來集會(huì)。

論曰。能引具相大通慧。

釋曰。如聲聞圣通慧。能作百一事。菩薩通慧所現(xiàn)之事。不可稱數(shù)。復(fù)欲顯未說事故。先標(biāo)此總句。

論曰。能引一切難行正行。

釋曰。成就他事已如前說。此下更明菩薩自行。此定能引菩薩正行。非二乘所能行。

論曰。以能攝十種難修正行故。

釋曰。此十種正行是定種類故。定能攝此正行。

論曰。何者為十。一自受難修。自受菩提善愿故。

釋曰。若依他發(fā)十愿。此非難行。以未成立故。菩薩自有三能。一有智慧能了別方便。二有慈悲能攝眾生。三有正勤能成滿十愿。此三難得菩薩能得。由具此三能故。不依他自能發(fā)愿。又若為自身受善愿。此不為難。若無因緣但為他受。此則為難。

論曰。二不可回難修。由生死眾苦不令退轉(zhuǎn)故。

釋曰。無始生死八苦。及發(fā)心后當(dāng)受長時(shí)八苦。不能違菩薩慈悲。退菩薩菩提行。廣說如地持論。是故難修。

論曰。三不背難修。由眾生作惡。一向?qū)Ρ斯省?/p>

釋曰。眾生于生死中恒起惡行。菩薩不觀過失。為令解脫恒向彼行善。是故難修。

論曰。四現(xiàn)前難修。于有怨眾生現(xiàn)前。為行一切利益事故。

釋曰。若眾生對菩薩作極重惡。菩薩對彼以大恩德報(bào)之。是故難修。

論曰。五無染難修。菩薩生于世間。不為世法之所染故。

釋曰。菩薩由愛故入生死。入生死已。不為世間八法之所染污。愛而不染。是故難修。

論曰。六信樂難修。行于無底大乘。能信樂廣大甚深義故。

釋曰。無底有三義。一教難思。二道難行。三果難得。威德圓滿故。廣大理微細(xì)故。甚深威德有三種。一如意。二清凈。三無變異理。即三無性理。并非下地境界。是故難修。

論曰。七通達(dá)難修。能通達(dá)人法二無我故。

釋曰。先于十解已通達(dá)人無我。今于初地又通達(dá)法無我。此二空離有無性。若能通達(dá)則與此法同。是故難修。

論曰。八隨覺難修。諸佛如來甚深不了義經(jīng)。能如理判故。

釋曰。如來所說正法。不出了義及不了義。若眾生但有信根。未有智根。如來為成其信根故。作不了義說。如二乘教。又欲伏憍慢眾生故。作不了義說。廣說如十七地論。為生聞思修慧故說了義經(jīng)。不了義經(jīng)其言秘密。能如理判。是故難修。

論曰。九不離不染難修。不舍生死。不為生死染污故。

釋曰。由慈悲故不舍生死。由般若故不被染污。于生死涅槃無著無住。是故難修。

論曰。十加行難修。諸佛如來于一切障解脫中住。不作功用。能行一切眾生利益事。乃至窮生死后際。

釋曰。具顯三身故言諸佛如來。一切障。謂三障四障三十障等。法身已得無垢清凈。是故住于一切障解脫中。法身常住解脫中。窮生死后際。依法身起應(yīng)身。于一切正事自然恒流。不作功用。依應(yīng)身起化身。行一切眾生利益事。隨根性令下善種。乃至得解脫。

論曰。樂修如此加行故。

釋曰。欲得為樂。起正勤為修。恒修恭敬修為加行。是故難修。

論曰。于隨覺難修。諸佛如來說不了義經(jīng)。其義云何。菩薩應(yīng)隨理覺察。

釋曰。十難修中九義易解。故不重釋。第八難解。菩薩應(yīng)隨覺察故。須更示其相。

論曰。如經(jīng)言。云何菩薩不損一物不施一人。若菩薩善能行施無量無數(shù)。于十方世界修布施行。相續(xù)生起。

釋曰。菩薩舍自愛。攝一切眾生為自體。一切行道一切財(cái)物。悉屬眾生故。財(cái)非己有。用者非他。彼物彼用豈關(guān)于我。若能如此運(yùn)心。則是善能行施。復(fù)次菩薩舍自愛。攝一切眾生為自體。一切眾生行施。即菩薩行施故菩薩起隨喜心。得無量施福。亦是不損一物。不施一人。名善能行施。

論曰。云何菩薩樂行布施。若菩薩不樂行一切施。

釋曰。若菩薩不樂行隨至等八施。義至但樂行菩薩凈心施。復(fù)次若菩薩不樂世間著三輪施。樂行不著三輪施。復(fù)次著名為樂。若菩薩著施因;蛑┕。名樂行施。若菩薩不著行施。名不樂行施。

論曰。云何菩薩行信施心。若菩薩不行諸佛如來信心

釋曰。由菩薩自證施故行施。不由信他故行施。前信有根故成信。后信無根故不成信。

論曰。云何菩薩發(fā)行布施。若菩薩于布施中不策自身。

釋曰。若菩薩自性能行施。無有貪吝嫉妒等障。非策自身方能行施。

論曰。云何菩薩恒游戲布施。若菩薩無布施時(shí)。

釋曰。菩薩非時(shí)施。不隨一物施。

論曰。云何菩薩大能行施。若菩薩于施離娑羅想。

釋曰。娑羅名目二義。一目貞實(shí)。二目散亂。貞實(shí)是直語。散亂是密語。若取直語離貞實(shí)。則與大施相違。若取密語離散亂。則與大施相符。若離欲三界后行施時(shí)。名為大施。何以故。離欲菩薩行施。具縛凡夫行施。百千萬倍所不能及。若施定互相妨不名大施。由不相妨故得大名。

論曰。云何菩薩于施清凈。若菩薩郁波提貪吝。

釋白。郁波提名目二義。一目生起。二目拔根棄背。生起是直語。拔根棄背是密語。若取直語生起貪吝。則與清凈施相違。若取密語拔根棄貪背吝。則與清凈施相符。拔根是除身見。身見是貪吝根本。棄背是除貪吝體。由菩薩能斷身見滅貪吝故。于施清凈。

論曰。云何菩薩能住于施。若菩薩不住究竟后際。

釋曰。究竟后際有二義。一施有初中后。以最后為究竟后際。若依此義。不住施最后分。豈得言能住于施。此則相違。二若有余涅槃名究竟。無余涅槃名究竟后際。若聲聞住無余涅槃不更起心。無利益眾生事。則不能住施。菩薩依大悲不同聲聞。住無余涅槃故。恒起六度無有窮盡。若依此義則與能住施相符。

論曰。云何菩薩于施自在。若菩薩于施不得自在。

釋曰。若菩薩不得施障自在。菩薩于施則得自在。昔在凡夫地中。見修二惑無道對治。欲起便起故得自在。今入圣位為道對治故。菩薩于惑不得自在。于施能得自在。

論曰。云何菩薩于施無盡。若菩薩不住無盡中。

釋曰。無余涅槃名為無盡。菩薩不同聲聞入無盡中。無利益他事。是故菩薩于施無盡。

論曰。如施經(jīng)。于戒乃至般若。如理應(yīng)知。

釋曰。如施經(jīng)說施有不了義語。說余度亦有不了義語。皆須如理分判。

論曰。復(fù)有經(jīng)言。云何菩薩行殺生。若菩薩有命眾生斷其相續(xù)。

釋曰。若有命則知有業(yè)。若有業(yè)則知有惑。由具此三六道四生相續(xù)不斷。若菩薩隨其根性。為說三乘圣道。令彼修行斷此三法。得無余涅槃果不相續(xù)。即是斷命故名殺生。

論曰。云何菩薩奪非他所與。若菩薩自奪非他所與眾生。

釋曰。菩薩以大悲。攝一切眾生為自眷屬。令離生死崄難。非彼父母及人主等所與。故名奪非他所與。

論曰。云何菩薩行邪淫。若菩薩于欲塵起邪意等。

釋曰。菩薩三業(yè)與淫欲相反。意知其虛妄不實(shí)為眾惡本。口亦作如此說。身不行其事。亦是相反。即是于欲塵起邪意等。故名行邪淫。

論曰。云何菩薩能說妄語。若菩薩是妄能說為妄。

釋曰。一切法皆是虛妄。菩薩如虛妄而說故。名能說妄語。

論曰。云何菩薩行兩舌。若菩薩恒住最極空寂處。

釋曰。兩舌令彼此不和。菩薩思空說空。令自他不見此彼。何況和合。故名行兩舌。

論曰。云何菩薩能住波留師。若菩薩住所知彼岸。

釋曰。若依直語波留師。名目惡口。住惡口人不為他所親近。菩薩住所知彼岸即三無性理。亦不為眾生所親近。以此理非凡夫二乘所行處故。故名能住惡口。又若依密語。波留師名目彼岸住。即以密語顯于直語。

論曰。云何菩薩能說不相應(yīng)語。若菩薩能分破諸法隨類解釋。

釋曰。菩薩能分破諸法。謂根塵識皆無所有。此無所有非定是無。亦非定有。有無悉不可得故。名能說不相應(yīng)語。

論曰。云何菩薩行阿毗持訶婁。若菩薩數(shù)數(shù)令自身得無上諸定。

釋曰。若依直語。阿毗持訶婁名目貪欲。行貪欲者必愛樂外塵。菩薩恒樂令自身得最勝定。故名行貪欲。又若依密語。阿毗持訶婁名目數(shù)數(shù)得定。即以密語顯于直語。

論曰。云何菩薩起憎害心。若菩薩于自他心地能害諸惑。

釋曰。瞋恚以憎害為相。菩薩作意欲斷自他一切煩惱故。名起憎害心。

論曰。云何菩薩起邪見。若菩薩一切處遍行邪性。如理觀察。

釋曰。大乘以有分別為邪性。分別性遍行于依他性。即是邪性。若離分別名人法空真性。小乘以身見為邪性。因此身見生諸惑故。若離身見。一切邪執(zhí)皆不得起。得人空真性。菩薩能如理觀察此邪性。見其是邪故名起邪見。

論曰。復(fù)有經(jīng)言佛法甚深。

釋曰。初明六度。次顯十惡。此下明道及道果。故言甚深。

論曰。何者甚深。此論中自廣分別一切佛法。常住為性。由法身常住故。

釋曰。諸佛法身常住。一切佛法皆依法身以法身為上首故。法身常住為一切佛法性。

論曰。一切佛法皆斷為性。由一切障皆斷盡故。

釋曰。一一佛法悉無惑障及智障故。障斷盡為一切佛法性。現(xiàn)在煩惱滅為斷。未來煩惱不生為盡。即是盡無生智。

論曰。一切佛法生起為性。由化身恒生起故。

釋曰。由慈悲本愿生起化身。相續(xù)無盡故化身生起。為一切佛法性。

論曰。一切佛法能得為性。能得共對治眾生八萬四千煩惱行故。

釋曰。一切佛法以無所得為性。此是正說。由三無性不可定說有無故。雖以無得為性。亦有能得義。若離佛法。不能得了別所對治惑。不能得安立能對治道故。

論曰。一切佛法有欲為性。有欲眾生愛攝令成自體故。一切佛法有瞋為性。一切佛法有癡為性。一切佛法凡夫法為性。

釋曰。此有二義。一菩薩攝一切有欲眾生為自體。一切佛法皆依自體故。二大悲為愛愛即是欲。菩薩以大悲攝一切眾生。依大悲生福德智慧行故。瞋癡及凡夫法亦爾。

論曰。一切佛法無染著為性。成就真如。一切障不能染故。

釋曰。道后真如斷一切障。盡是無垢清凈故名成就。一切障所不能染。一切佛法以此真如為體性故。

論曰。一切佛法不可染著。諸佛出現(xiàn)于世。非世法所能染故。

釋曰。前明真如境。此明真如智。諸佛菩薩以真如智為體。即是應(yīng)身。此體是唯識真如所顯。非根塵分別所起。非八種世法及世法所起。欲瞋等惑所能染著。何以故。是彼對治故。修得無分別智成就。名諸佛出現(xiàn)于世。

論曰。是故說佛法甚深。

釋曰。此語結(jié)前意。示難思難行難得。具三義故甚深。

論曰。為修行波羅蜜。為成熟眾生。為清凈佛土。為引攝一切佛法故。菩薩三摩提業(yè)差別應(yīng)知。

釋曰。此論中明菩薩三摩提。不別說事差別。但通說業(yè)差別。諸菩薩修定有總有別?傆写怂摹e有五百。此四是諸定通業(yè)。何以故諸菩薩修得定已。依此定修行十度。依此定成熟眾生。云何成熟眾生。依此定起通慧。引令入正定位。又依此定力清凈佛土。何以故。由心自在。如意能成金寶等凈土故。又依此定得現(xiàn)在安樂住。能引攝成熟一切佛法故。此四事是一切定通差別業(yè)。應(yīng)如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