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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

  商鞅

  商鞅執(zhí)政。令民為什伍。而相收司。連坐。(收司。謂相糾發(fā)。一家有罪。九家舉發(fā)。若不糾舉。則十家連坐。)不告奸者腰斬。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末利。謂工商也。懈怠不事事之人。即糾舉而收其妻子。為官奴婢。)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言令便者。鞅曰。此皆亂化之民。盡遷之邊城。民莫敢議令。孝公卒。太子立。發(fā)吏捕商君。商君亡至關(guān)下。欲舍客舍。舍人不知是商君。曰。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商君嘆曰。為法之弊。一至此哉。去之魏。魏人怨其欺公子昂而破魏師。內(nèi)之秦。秦惠王車裂商君以殉。遂滅其家。(商君列傳)。

  商鞅是戰(zhàn)國時代衛(wèi)國的庶公子,姓公孫,名鞅。因封于商(今陜西商州)所以稱為商鞅,號稱商君,愛好法家刑名之學(xué),秦孝公任用為相,勵行改革法律,修定新法。

  商鞅執(zhí)行政令,非常嚴(yán)苛,命百姓五家為一保,兩保十家相連,互有糾察檢舉之責(zé),一家有罪,九家共同舉發(fā),若不舉發(fā)十家連帶處罪。凡犯有外患內(nèi)亂罪,隱藏不告發(fā)的,一概斬殺。百姓一家有兩男以上,不分居的,加倍征收賦稅;從事工商因懈怠以致貧窮的人,就收他妻子,充當(dāng)官府奴婢。

  新法剛開始公布施行時,秦國百姓議論紛紜,有人說新政令不便民,有人說新政令便民,商鞅下令,一律拘押到官府斥責(zé)說:“法令既然公布實施,你們應(yīng)當(dāng)遵令奉行,說不便民是違抗政令,說便民是諂媚政令,都是擾亂民心,非法之徒,一概放逐到邊疆去當(dāng)戍卒。”百姓從此不敢議論政令。

  太子駟,論變法的過失,商鞅處其罪于太子師傅,太傅公子虔劓鼻(割鼻刑罰)、太師公子賈黥面(刻面額以墨涂的肉刑),由于刑戮慘刻,貴戚大臣,及天下百姓多懷怨恨在心。

  秦孝公去逝,群臣奉太子駟惠公即位,為報舊恨,下令拘捕商鞅,商鞅扮成卒隸,逃亡到函谷關(guān)下,天色將黑,投宿旅店,店主不知他是商鞅,向他索取身份憑證并對他說:“商君的法令凡是住宿客人,沒有照身證件,不許收留,違犯的要連坐處罰,所以不敢留你”商鞅喟然感嘆地說:“我設(shè)此法竟然自害己身”,只好星夜混出關(guān)門,逃到魏國,魏國怨恨商鞅過去誘騙魏公子昂,而攻破魏師,要囚擄以獻秦國,商鞅只得逃返秦國,被拘,秦惠公一一舉出他的罪過,命押出以五牛車裂慘刑處死,他的家族,也全被誅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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