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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襄公

  宋襄公

  宋襄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司馬子魚曰。古者六畜。不相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況敢用人乎。祭祀以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誰饗之。將以求霸。不亦難乎。得死為幸。后及楚戰(zhàn)于泓。傷股而死。(左傳)。

  宋襄公是春秋時代的諸侯,宋桓公的兒子,名叫玆父,繼承了君位以后,以庶長兄目夷(字子魚)為司馬上卿,輔佐政事,國勢相當強盛。

  襄公想要稱霸諸侯,爭取盟主地位,惟恐大國難以服從召集,就先約各小國在曹國南方立盟。當時鄭國國君鄫子,沒有準時趕到盟場,宋襄公大怒,要殺鄫子,用作犧牲,來祭祀次睢之社的妖神(在山東省臨溯縣東北,當時人稱食人社)

  司馬上卿子魚進諫說:“不可!古時祭祀,都有一定的禮節(jié),牛、馬、羊、犬、雞、豕等六畜,不能互相代用,因為重視物命,小事不用大牲祭祀,何況敢用人來代替牲畜呢?祭祀本是為人祈福的,人民就是神要保護的主人,殺人以祈人福,神怎會來享受呢?齊桓公主盟四十年濟弱扶傾,存亡繼絕,年年以德施于天下。現(xiàn)在我君才一舉盟,就要殺戮諸侯,以媚次睢之社的妖神,這樣作法,諸侯怎能心服?如此求霸,不是反而更加困難了嗎?愿能賜以善終為幸。”襄公心中急于想立威于諸侯,終不聽子魚的諫正,命令邾文公殺死鄫子,加以烹煮,用以祭次睢之神。

  后來宋襄公與楚國爭霸,交戰(zhàn)于泓水(今河南歸德府柘堿縣渙水支流)襄公身被數(shù)創(chuàng),右股中箭,射斷膝筋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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