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經(jīng)隨傳卷三【上】
震下兌上。隨:元亨,利貞,無咎。
[疏]“隨元亨利貞無咎”!鹫x曰:“元亨”者,於相隨之世,必大得亨通。若其不大亨通,則無以相隨,逆於時也!袄憽闭,相隨之體,須利在得正。隨而不正,則邪僻之道,必須利貞也。“無咎”者,有此四德、乃無咎。以茍相從,涉於朋黨,故必須四德乃無咎也。凡卦有四德者,或其卦當(dāng)時之義,即有四德,如乾、坤、屯、臨、無妄,此五卦之時,即能四德備具。其隨卦以惡相隨,則不可也。有此四德乃無咎,無此四德則有咎也。與前五卦其義稍別。其《革卦》“巳日乃孚有四德”,若不“巳日乃孚”,則無四德,與乾、坤、屯、臨、無妄、隨其義又別。若當(dāng)卦之時,其卦雖美,未有四德。若行此美,方得在后始致四德者,於卦則不言其德也。若謙、泰及復(fù)之等,德義既美,行之不巳,久必致此四德。但當(dāng)初之時,其德未具,故卦不顯四德也。其諸卦之三德巳下,其義大略亦然也。
《彖》曰:隨,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大亨貞無咎,而天下隨時。隨時之義大矣哉!震剛而兌柔也,以剛下柔動而之說,乃得隨也。為隨而不大通,逆於時也。相隨而不為利,正災(zāi)之道也。故大通利貞,乃得無咎也。為隨而令大通利貞,得於時也。得時則天下隨之矣。隨之所施,唯在於時也。時異而不隨,否之道也,故“隨時之義大矣哉”!
[疏]“彖曰”至“大矣哉”!鹫x曰:“隨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者,此釋隨卦之義。所以致此隨者,由剛來而下柔!皠偂敝^震也,柔謂兌也。震處兌下,是剛來下柔。震動而兌說,既能下人,動則喜說,所以物皆隨從也!按蠛嘭憻o咎而天下隨時”者,以有大亨貞正,無有咎害,而天下隨之,以正道相隨,故隨之者廣。若不以“大亨貞無咎”,而以邪僻相隨,則天下不從也!半S時之義大矣哉”,若以“元亨利貞”,則天下隨從,即隨之義意廣大矣哉,謂隨之初始,其道未弘,終久義意而美大者。特云“隨時”者,謂隨其時節(jié)之義,謂此時宜行“元亨利貞”,故云“隨時”也!鹱ⅰ罢饎偠鴥丁敝痢按笠釉铡!○正義曰:為隨而不大通,逆於時也。物既相隨之時,若王者不以廣大開通,使物閉塞,是違逆於隨從之時也。“相隨而不為利,正災(zāi)之道”者,凡物之相隨,多曲相朋附,不能利益於物,守其正直,此則小人之道長,災(zāi)禍及之,故云“災(zāi)之道”也。“隨之所施,唯在於時”者,釋“隨時”之義,言隨時施設(shè),唯在於得時。若能大通利貞,是得時也。若不能大通利貞,是失時也!皶r異而不隨,否之道”者,凡所遇之時,體無恒定,或值不動之時,或值相隨之時,舊來恒往,今須隨從。時既殊異於前,而不使物相隨,則是否塞之道,當(dāng)須可隨則隨,逐時而用,所利則大,故云“隨時之義大矣哉”!
《象》曰:澤中有雷,隨,君子以鄉(xiāng)晦入宴息。澤中有雷,“動說”之象也。物皆說隨,可以無為,不勞明鑒。故君子“向晦入宴息”也。
[疏]“象曰”至“宴息”。○正義曰:《說卦》云:“動萬物者莫疾乎雷,……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故《注》云:“澤中有雷,動說之象也!薄熬右脏l(xiāng)晦入宴息”者,明物皆說豫相隨,不勞明鑒,故君子象之。鄭玄云:“晦,宴也。猶人君既夕之后,入於宴寢而止息!
初九: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居隨之始,上無其應(yīng),無所偏系,動能隨時,意無所主者也。隨不以欲,以欲隨宜者也。故官有渝變,隨不失正也。出門無違,何所失哉!
[疏]“初九”至“有功”!鹫x曰:“官有渝”者,官謂執(zhí)掌之職。人心執(zhí)掌,與官同稱,故人心所主,謂之“官渝變”也。此初九既無其應(yīng),無所偏系,可隨則隨,是所執(zhí)之志有能渝變也。唯正是從,故“貞吉”也!俺鲩T交有功”者,所隨不以私欲,故見善則往隨之,以此出門,交獲其功。○注“居隨之始”至“何所失哉”!鹫x曰:言“隨不以欲,以欲隨宜”者,若有其應(yīng),則有私欲,以無偏應(yīng),是所隨之事不以私欲,有正則從,是以欲隨其所宜也。
《象》曰:“官有渝”,從正吉也!俺鲩T交有功”,不失也。
[疏]正義曰:“官有渝從正吉”者,釋“官有渝”之義。所執(zhí)官守正,能隨時渝變,以見貞正則往隨從,故云“從正吉”!俺鲩T交有功不失”者,釋“交有功”之義。以所隨之處,不失正道,故出門即有功也。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陰之為物,以處隨世,不能獨立,必有系也。居隨之時,體於柔弱,而以乘夫剛動,豈能秉志違於所近?隨此失彼,弗能兼與。五處已上,初處已下,故曰“系小子,失丈夫”也。
[疏]“六二”至“失丈夫”!鹫x曰:“小子”謂初九也!罢煞颉敝^九五也。初九處卑,故稱“小子”。五居尊位,故稱“丈夫”。六二既是陰柔,不能獨立所處,必近系屬初九,故云“系小子”。既屬初九,則不得往應(yīng)於五,故云“失丈夫”也。
《象》曰:“系小子”,弗兼與也。
[疏]正義曰:釋“系小子”之意。既隨此初九,則失彼九五丈夫,是不能兩處兼有,故云“弗兼與”也。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隨有求得,利居貞。陰之為物,以處隨世,不能獨立,必有系也。雖體下卦,二巳據(jù)初,將何所附?故舍初系四,志在“丈夫”。四俱無應(yīng),亦欲於巳隨之,則得其所求矣,故曰“隨有求得”也。應(yīng)非其正,以系於人,何可以妄曰“利居貞”也?初處己下,四處已上,故曰“系丈夫,失小子”也。
[疏]“六三系丈夫”至“利居貞”!鹫x曰:六三陰柔,近於九四,是系於“丈夫”也。初九既被六二之所據(jù),六三不可復(fù)往從之,是“失小子”也!半S有求得”者,三從往隨於四,四亦更無他應(yīng)。己往隨於四,四不能逆己,是三之所隨,有求而皆得也。“利居貞”者,己非其正,以系於人,不可妄動,唯利在俱處守正,故云“利居貞也”!鹱ⅰ八木銦o應(yīng)”至“小子也”!鹫x曰:“四俱無應(yīng)”者,三既無應(yīng),四亦無應(yīng),是四與三俱無應(yīng)也。此六二、六三因陰陽之象,假丈夫、小子以明人事,馀無義也。
《象》曰:“系丈夫”,志舍下也!跋隆敝^初也。
[疏]正義曰:釋“系丈夫”之義。六三既系九四之“丈夫”,志意則舍下之初九也。
九四:隨有獲,貞兇。有孚在道以明,何咎?處說之初,下?lián)?三求系己,不距則獲,故曰“隨有獲”也。居於臣地,履非其位,以擅其民,失於臣道,違正者也,故曰“貞兇”。體剛居說而得民心,能幹其事,而成其功者也。雖為常義,志在濟物,心有公誠,著信在道以明其功,何咎之有?
[疏]“九四”至“餌咎”!鹫x曰:“隨有獲”者,處說之初,下?lián)?三求系己,不距則獲,故曰“隨有獲”也!柏憙础闭,居於臣地,履非其位,以擅其民,失其臣道,違其正理,故“貞兇”也。“有孚在道以明,何咎”者,體剛居說而得民心,雖違常義,志在濟物,心存公誠,著信在於正道,有功以明,更有何咎?故云“有孚在道以明,何咎”也。
《象》曰:“隨有獲”,其義兇也!坝墟谠诘馈,明功也。
[疏]正義曰:“隨有獲其義兇”者,釋“隨有獲貞兇”之意。九四既有六三、六二,獲得九五之民,為臣而擅君之民,失於臣義,是以宜其兇也!坝墟谠诘烂鞴Α闭,釋“以明何咎”之義。既能著信在于正道,是明立其功,故無咎也。
九五:孚于嘉,吉。履正居中,而處隨世,盡“隨時”之宜,得物之誠,故“嘉吉”也。
[疏]正義曰:嘉,善也。履中居正,而處隨世,盡隨時之義,得物之誠信,故獲美善之吉也。
《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上六:拘系之乃從。維之。王用亨于西山。隨之為體,陰順陽者也。最處上極,不從者也。隨道巳成,而特不從,故“拘系之乃從”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而為不從,王之所討也,故“維之王用亨于西山”也。兌為西方,山者,途之險隔也。處西方而為不從,故王用通于西山。
[疏]“《象》曰”至“于西山”!鹫x曰:最處上極,是不隨從者也。隨道巳成而特不從,故須拘系之,乃始從也。“維之王用亨于西山”者,若欲維系此上六,王者必須用兵,通于西山險難之處,乃得拘系也。山謂險阻,兌處西方,故謂“西山”。令有不從,必須維系,此乃王者必須用兵通於險阻之道,非是意在好刑,故曰:“王用亨于西山。”
《象》曰:“拘系之”,上窮也。處于上極,故窮也。
[疏]正義曰:釋“拘系”之義。所以須拘系者,以其在上而窮極,不肯隨從故也。
巽下艮上。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疏]“蠱元亨”至“后甲三日”!鹫x曰:蠱者事也。有事營為,則大得亨通。有為之時,利在拯難,故“利涉大川”也!跋燃兹,后甲三日”者,甲者創(chuàng)制之令,既在有為之時,不可因仍舊令。今用創(chuàng)制之令以治於人,人若犯者,未可即加刑罰,以民未習(xí),故先此宣令之前三日,殷勤而語之,又如此宣令之后三日,更丁寧而語之,其人不從,乃加刑罰也。其褚氏、何氏、周氏等并同鄭義,以為“甲”者造作新令之日,甲前三日,取改過自新,故用辛也。甲后三日,取丁寧之義,故用丁也。今案輔嗣《注》,“甲者,創(chuàng)制之令”,不云創(chuàng)制之日。又《巽卦》九五“先庚三日,后庚三日”,輔嗣《注》:“申命令謂之庚”。輔嗣又云:“甲、庚皆申命之謂”。則輔嗣不以甲為創(chuàng)制之日,而諸儒不顧輔嗣《注》旨,妄作異端,非也。
《彖》曰:蠱,剛上而柔下,上剛可以斷制,下柔可以施令。巽而止。蠱。既巽又止,不競爭也。有事而無競爭之患,故可以有為也。
[疏]“《彖》曰”至“止蠱”。○正義曰:“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者,此釋蠱卦之名,并明稱蠱之義也。以上剛能制斷,下柔能施令,巽順止靜,故可以有為也。褚氏云:“蠱者惑也。物既惑亂,終致?lián)p壞,當(dāng)須有事也,有為治理也。故《序卦》云:‘蠱者事也。\’”謂物蠱必有事,非謂訓(xùn)蠱為事義當(dāng)然也。
蠱,元亨而天下治也。有為而大亨,非天下治而何也?
[疏]正義曰:釋“元亨”之義。以有為而得“元亨”,是天下治理也。
“利涉大川”,往有事也!跋燃兹,后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蠱者有事而待能之時也?梢杂袨,其在此時矣。物巳說隨,則待夫作制以定其事也。進德修業(yè),往則亨矣。故“元亨,利涉大川”也。甲者,創(chuàng)制之令也。創(chuàng)制不可責(zé)之以舊,故先之三日,后之三日,使令治而后乃誅也。因事申令,終則復(fù)始,若天之行用四時也。
[疏]正義曰:“利涉大川,往有事也”者,釋“利涉大川”也。蠱者有為之時,拔拯危難,往當(dāng)有事,故“利涉大川”。此則假外象以喻危難也!跋燃兹,后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者,釋“先甲三日,后甲三日”之義也。民之犯令,告之巳終,更復(fù)從始,告之殷勤不巳,若天之行,四時既終,更復(fù)從春為始,象天之行,故云“天行也”。○注“蠱者”至“四時也”!鹫x曰:“蠱者有事待能之時”者,物既蠱壞,須有事營為,所作之事,非賢能不可。故《經(jīng)》云“幹父之蠱”,幹則能也。“甲者創(chuàng)制之令”者。甲為十日之首,創(chuàng)造之令為在后諸令之首,故以創(chuàng)造之令謂之為甲。故漢時謂令之重者謂之“甲令”,則此義也!皠(chuàng)制不可責(zé)之以舊”者,以人有犯令而致罪者,不可責(zé)之舊法,有犯則刑。故須先后三日,殷勤語之,使曉知新令,而后乃誅,誅謂兼通責(zé)讓之罪,非專謂誅殺也。
《象》曰:山下有風(fēng),蠱。君子以振民育德。蠱者,有事而待能之時也,故君子以濟民養(yǎng)德也。
[疏]正義曰:必云“山下有風(fēng)”者,風(fēng)能搖動,散布潤澤。今“山下有風(fēng)”,取君子能以恩澤下振於民,育養(yǎng)以德!罢衩瘛,象“山下有風(fēng)”;“育德”象山在上也。
初六:幹父之蠱,有子,考無咎,厲終吉。處事之首,始見任者也。以柔巽之質(zhì),幹父之事,能承先軌,堪其任者也,故曰“有子”也。任為事首,能堪其事,“考”乃無咎也,故曰“有子考無咎”也。當(dāng)事之首,是以危也。能堪其事,故“終吉”。
[疏]“初六”至“厲終吉”!鹫x曰:“幹父之蠱”者,處事之首,以柔巽之質(zhì)幹父之事,堪其任也!坝凶涌紵o咎”者,有子既能堪任父事,“考”乃“無咎”也。以其處事之初,若不堪父事,則“考”有咎也!皡柦K吉”者,厲,危也。既為事初,所以危也。能堪其事,所以“終吉”也。
《象》曰:“幹父之蠱”,意承“考”也。幹事之首,時有損益,不可盡承,故意承而已。
[疏]正義曰:釋“幹父之蠱”義。凡堪幹父事,不可小大損益一依父命,當(dāng)量事制宜以意承考而巳。對文父沒稱“考”,若散而言之,生亦稱“考”。若《康誥》云:“大傷厥考心!笔歉冈诜Q考。此避幹父之文,故變云“考也”。
九二:幹母之蠱,不可貞。居於內(nèi)中,宜幹母事,故曰“幹母之蠱”也。婦人之性難可全正,宜屈已剛。既幹且順,故曰“不可貞”也。幹不失中,得中道也。
[疏]正義曰:居內(nèi)處中,是幹母事也!安豢韶憽闭,婦人之性難可全正,宜屈己剛,不可固守貞正,故云“不可貞”也。
《象》曰:“幹母之蠱”,得中道也。
[疏]正義曰:“得中道”者,釋“幹母之蠱”義。雖不能全正,猶不失在中之道,故云“得中道”也。
九三:幹父之蠱,小有悔,無大咎。以剛幹事,而無其應(yīng),故“有悔”也。履得其位,以正幹父,雖“小有悔”,終無大咎。
[疏]正義曰:“幹父之蠱小有悔”者,以剛幹事而無其應(yīng),故“小有悔”也。“無大咎”者,履得其位,故終無大咎也。
《象》曰:“幹父之蠱”,終無咎也。
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體柔當(dāng)位,幹不以剛而以柔和,能裕先事者也。然無其應(yīng),往必不合,故曰“往見吝”。
[疏]“《象》曰”至“見吝”!鹫x曰:“裕父之蠱”者,體柔當(dāng)位,幹不以剛,而以柔和能容裕父之事也!巴娏摺闭,以其無應(yīng),所往之處,見其鄙吝,故“往未得”也。
《象》曰:“裕父之蠱”,往未得也。
六五:幹父之蠱,用譽。以柔處尊,用中而應(yīng),承先以斯,用譽之道也。
[疏]“《象》曰”至“用譽”!鹫x曰:“幹父之蠱用譽”者,以柔處尊,用中而應(yīng),以此承父,用有聲譽。
《象》曰:“幹父用譽”,承以德也。以柔處中,不任威力也。
[疏]正義曰:釋“幹父用譽”之義。奉承父事,唯以中和之德,不以威力,故云“承以德”也。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最處事上而不累於位,“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也。
[疏]正義曰:最處事上,不復(fù)以世事為心,不系累於職位,故不承事王侯,但自尊高慕尚其清虛之事,故云“高尚其事”也。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疏]正義曰:釋“不事王侯”之義。身既不事王侯,志則清虛高尚,可法則也。
兌下坤上。臨:元亨利貞。至于八月有兇。
[疏]“臨元亨”至“有兇”。○正義曰:案《序卦》云:“臨,大也!币躁栔L,其德壯大,可以監(jiān)臨於下。故曰“臨”也。剛既浸長,說而且順,又以剛居中,有應(yīng)於外大,得亨通而利正也,故曰“元亨利貞”也!爸劣诎嗽掠袃础闭,以物盛必衰,陰長陽退,臨為建丑之月,從建丑至于七月建申之時,三陰既盛,三陽方退,小人道長,君子道消,故八月有兇也。以盛不可終保,圣人作《易》以戒之也。
《彖》曰:臨,剛浸而長,說而順,剛中而應(yīng),大亨以正,天之道也。陽轉(zhuǎn)進長,陰道日消,君子日長,小人日憂,“大亨以正”之義。
[疏]“《彖》曰”至“天之道也”!鹫x曰:“臨剛浸而長說而順”者,此釋卦義也。凡諸卦之例,說而順之,下應(yīng)以“臨”字結(jié)之。此無“臨”字者,以其剛中而應(yīng),亦是“臨”義,故不得於剛中之上而加“臨”也。“剛中而應(yīng),大亨以正,天之道”者,天道以剛居中而下,與地相應(yīng),使物大得亨通而利正,故《乾卦》“元、亨、利、貞”。今此《臨》卦,其義亦然,故云“天之道也”。
至于八月有兇,消不久也。八月陽衰而陰長,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也,故曰“有兇”。
[疏]“至于八月”至“久也”!鹫x曰:證“有兇”之義,以其陽道既消,不可常久,故“有兇”也。但復(fù)卦一陽始復(fù),剛性尚微,又不得其中,故未有“元亨利貞”。泰卦三陽之時,三陽在下,而成乾體,乾下坤上,象天降下,地升上,上下通泰,物通則失正,故不具四德。唯此卦二陽浸長,陽浸壯大,特得稱臨,所以四德具也。然陽長之卦,每卦皆應(yīng)“八月有兇”。但此卦名臨,是盛大之義,故於此卦特戒之耳。若以類言之,則陽長之卦,至其終末皆有兇也。○注“八月”至“有兇”!鹫x曰:云“八月”者,何氏云:“從建子陽生至建未為八月!瘪沂显:“自建寅至建酉為八月!苯癜:此注云“小人道長,君子道消”,宜據(jù)否卦之時,故以臨卦建丑,而至否卦建申為八月也。
《象》曰:澤上有地,臨。君子以教思無窮,容保民無疆。相臨之道,莫若說順也。不恃威制,得物之誠,故物無違也。是以“君子教思無窮,容保民無疆”也。
[疏]“《象》曰”至“無疆”!鹫x曰:“澤上有地”者,欲見地臨於澤,在上臨下之義,故云“澤上有地”也!熬右越趟紵o窮”者,君子於此臨卦之時,其下莫不喜說和順,在上但須教化,思念無窮巳也,欲使教恒不絕也!叭荼C駸o疆”者,容謂容受也。保安其民,無有疆境,象地之闊遠,故云“無疆”也。
初九:咸臨,貞吉!跋獭备幸病8,應(yīng)也。有應(yīng)於四,感以臨者也。四履正位,而已應(yīng)焉,志行正者也。以剛感順,志行其正,以斯臨物,正而獲吉也。
[疏]正義曰:咸,感也。有應(yīng)於四,感之而臨,志行得正,故“貞吉”也。
《象》曰:“咸臨貞吉”,志行正也。
[疏]正義曰:“咸臨貞吉,志行正”者,釋“咸臨貞吉”之義。四既履得正位,己往與之相應(yīng),是己之志意行而歸正也。
九二:咸臨,吉,無不利。有應(yīng)在五,感以臨者也。剛勝則柔危,而五體柔,非能同斯志者也。若順於五,則剛德不長,何由得“吉無不利”乎?全與相違,則失於感應(yīng),其得“咸臨,吉無不利”,必未順命也。
[疏]正義曰:“咸臨吉”者,咸,感也。有應(yīng)於五,是感以臨而得其吉也!盁o不利”者,二雖與五相應(yīng),二體是剛,五體是柔,兩雖相感,其志不同。若純用剛往,則五所不從,若純用柔往,又損已剛性,必須商量事宜,有從有否,乃得“無不利”也。
《象》曰:“咸臨,吉,無不利”,未順命也。
[疏]正義曰:“未順命”者,釋“無不利”之義。未可盡順五命,須斟酌事宜,有從有否,故得“無不利”也。則君臣上下獻可替否之義也。
六三:甘臨,無攸利。既憂之,無咎。甘者,佞邪說媚不正之名也。履非其位,居剛長之世,而以邪說臨物,宜其“無攸利”也。若能盡憂其危,改脩其道,剛不害正,故“咎不長”。
[疏]正義曰:“甘臨”者,謂甘美諂佞也。履非其位,居剛長之世,而以邪說臨物,故“無攸利”也!凹葢n之無咎”者,既,盡也。若能盡憂其危,則剛不害正,故“無咎”也。
《象》曰:“甘臨”,位不當(dāng)也!凹葢n之”,咎不長也。
[疏]正義曰:“既憂之,咎不長”者,能盡憂其事,改過自脩,其咎則止,不復(fù)長久,故“無咎”也。
六四:至臨,無咎。處順應(yīng)陽,不忌剛長,而乃應(yīng)之,履得其位,盡其至者也。剛勝則柔危,柔不失正,乃得“無咎”也。
[疏]正義曰:履順應(yīng)陽,不畏剛長,而巳應(yīng)之,履得其位,能盡其至極之善而為臨,故云“至臨”。以柔不失正,故“無咎”也。
《象》曰:“至臨,無咎”,位當(dāng)也。
[疏]正義曰:釋“無咎”之義。以六四以陰所居得正,柔不為邪,位當(dāng)其處,故無咎也。
六五:知臨,大君之宜,吉。處於尊位,履得其中,能納剛以禮,用建其正,不忌剛長而能任之,委物以能而不犯焉,則聰明者竭其視聽,知力者盡其謀能,不為而成,不行而至矣!按缶恕,如此而已,故曰“知臨大君之宜吉”也。
[疏]正義曰:“處於尊位,履得其中,能納剛以禮,用建其正,不忌剛長而能任之”,故“聰明者竭其視聽,知力者盡其謀能”,是知為臨之道,大君之所宜以吉也。
《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
[疏]正義曰:釋“大君之宜”,所以得宜者,止由六五處中,行此中和之行,致得“大君之宜”,故言“行中之謂也”。
上六:敦臨,吉,無咎。處坤之極,以敦而臨者也。志在助賢,以敦為德,雖在剛長,剛不害厚,故“無咎”也。
[疏]正義曰:敦,厚也。上六處坤之上,敦厚而為臨,志在助賢,以敦為德,故云“敦臨,吉”。雖在剛長,而志行敦厚,剛所以不害,故“無咎”也。
象曰:“敦臨”之吉,志在內(nèi)也。
[疏]正義曰:釋“敦臨吉”之義。雖在上卦之極,志意恒在於內(nèi)之二陽,意在助賢,故得吉也。
坤下巽上。觀:盥而不薦,有孚颙若。王道之可觀者,莫盛乎宗廟。宗廟之可觀者,莫盛於盥也。至薦簡略,不足復(fù)觀,故觀盥而不觀薦也。孔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北M夫觀盛,則“下觀而化”矣。故觀至盥則“有孚颙若”也。
[疏]“觀盥而”至“颙若”。○正義曰:“觀”者,王者道德之美而可觀也,故謂之觀。“觀盥而不薦”者,可觀之事,莫過宗廟之祭盥,其禮盛也。薦者,謂既灌之后,陳薦籩豆之事,故云“觀盥而不薦”也!坝墟陲J若”者,孚,信也。但下觀此盛禮,莫不皆化,悉有孚信而颙然,故云“有孚颙若”!鹱ⅰ巴醯乐捎^”至“有孚颙若也”!鹫x曰:“盡夫觀盛則下觀而化”者,“觀盛”謂觀盥禮盛則休而止,是觀其大,不觀其細,此是下之效上,因“觀”而皆化之矣。故“觀至盥則有孚颙若”者,颙是嚴(yán)正之貌,“若”為語辭,言“下觀而化”,皆孚信容貌儼然也。
《彖》曰:大觀在上,下賤而上貴也。
[疏]正義曰:謂大為在下,所觀唯在於上,由在上既貴,故在下大觀。今大觀在於上。
順而巽,中正以觀天下,觀。“盥而不薦,有孚颙若”,下觀而化也。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圣人以神道設(shè)教,而天下服矣。統(tǒng)說觀之為道,不以刑制使物,而以觀感化物者也。神則無形者也。不見天之使四時,“而四時不忒”,不見圣人使百姓,而百姓自服也。
[疏]“順而巽”至“天下服矣”!鹫x曰:順而和巽,居中得正,以觀於天下,謂之“觀”也。此釋觀卦之名。“觀盥而不薦,有孚颙若,下觀而化”者,釋“有孚颙若”之義,本由在下,觀效在上而變化,故“有孚颙若”也!坝^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者,此盛名觀卦之美,言“觀盥”與天之神道相合,觀此天之神道而四時不有差忒!吧竦馈闭,微妙無方,理不可知,目不可見,不知所以然而然,謂之“神道”,而四時之節(jié)氣見矣。豈見天之所為,不知從何而來邪?蓋四時流行,不有差忒,故云“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也。“圣人以神道設(shè)教,而天下服矣”者,此明圣人用此天之神道,以“觀”設(shè)教而天下服矣。天既不言而行,不為而成,圣人法則天之神道,本身自行善,垂化於人,不假言語教戒,不須威刑恐逼,在下自然觀化服從,故云“天下服矣”。
《象》曰:風(fēng)行地上,觀。先王以省方觀民設(shè)教。
[疏]正義曰:“風(fēng)行地上”者,風(fēng)主號令行于地上,猶如先王設(shè)教在於民上,故云“風(fēng)行地上觀”也!跋韧跻允》接^民設(shè)教”者,以省視萬方,觀看民之風(fēng)俗,以設(shè)於教,非諸侯以下之所為,故云“先王”也。
初六:童觀,小人無咎,君子吝。處於觀時,而最遠朝美,體於陰柔,不能自進,無所鑒見,故曰“童觀”。巽順而巳,無所能為,小人之道也,故曰“小人無咎”。君子處大觀之時而為“童觀”,不亦鄙乎?
[疏]正義曰:“童觀”者,處於觀時而最遠朝廷之美觀,是柔弱不能自進,無所鑒見,唯如童稚之子而觀之。為“小人無咎君子吝”者,為此觀看,趣在順從而巳,無所能為,於小人行之,才得無咎,若君子行之,則鄙吝也。
象曰:“初六童觀”,小人道也。
六二:闚觀,利女貞。處在於內(nèi),無所鑒見。體性柔弱,從順而巳。猶有應(yīng)焉,不為全蒙,所見者狹,故曰“闚觀”。居觀得位,柔順寡見,故曰“利女貞”,婦人之道也。處“大觀”之時,居中得位,不能大觀廣鑒,闚觀而巳,誠“可丑”也。
[疏]“象曰”至“利女貞”。○正義曰:“闚觀利女貞”者,既是陰爻,又處在卦內(nèi),性又柔弱,唯闚竊而觀。如此之事,唯利女之所貞,非丈夫所為之事也。注“處在於內(nèi)”至“誠可丑也”!鹫x曰:“猶有應(yīng)焉,不為全蒙”者,六二以柔弱在內(nèi),猶有九五剛陽與之為應(yīng),則為有闚竊,不為全蒙。童蒙如初六也,故能闚而外觀。此童“觀”、闚“觀”,皆讀為去聲也。
《象》曰:“闚觀,女貞”,亦可丑也。
六三:觀我生進退。居下體之極,處二卦之際,近不比尊,遠不“童觀”,觀風(fēng)者也。居此時也,可以“觀我生進退”也。
[疏]“象曰”至“進退”!鹫x曰:“觀我生進退”者,“我生”,我身所動出。三居下體之極,是有可進之時;又居上體之下,復(fù)是可退之地。遠則不為童觀,近則未為觀國,居在進退之處,可以自觀我之動出也。故時可則進,時不可則退,觀風(fēng)相幾,未失其道,故曰“觀我生進退”也。道得名“生”者,道是開通生利萬物。故《系辭》云“生生之謂易”,是道為“生”也。
《象》曰:“觀我生進退”,未失道也。處進退之時,以觀進退之幾,“未失道”也。
六四: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居觀之時,最近至尊,“觀國之光”者也。居近得位,明習(xí)國儀者也,故曰“利用賓于王”也。
[疏]正義曰:最近至尊,是“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者,居在親近而得其位,明習(xí)國之禮儀,故曰利用賓于王庭也。
《象》曰:“觀國之光”,尚賓也。
[疏]正義曰:釋“觀國之光”義。以居近至尊之道,志意慕尚為王賓也。
九五:觀我生,君子無咎。居於尊位,為觀之主,宣弘大化,光于四表,觀之極者也。上之化下,猶風(fēng)之靡草,故觀民之俗,以察己道,百姓有罪,在于一人。君子風(fēng)著,己乃“無咎”。上為觀主,將欲自觀乃觀民也。
[疏]正義曰:九五居尊,為觀之主。四海之內(nèi),由我而觀,而教化善,則天下有君子之風(fēng);教化不善,則天下著小人之俗,故則民以察我道,有君子之風(fēng)著,則無咎也。故曰:“觀我生,君子無咎”也。
《象》曰:“觀我生”,觀民也。
[疏]正義曰:謂觀民以觀我,故觀我即觀民也。
上九:觀其生,君子無咎!坝^我生”,自觀其道也!坝^其生”,為民所觀者也。不在於位,最處上極,高尚其志,為天下所觀者也。處天下所觀之地,可不慎乎?故君子德見,乃得“無咎”!吧,猶動出也。
[疏]“上九”至“無咎”!鹫x曰:“觀其生”者,最處上極,高尚其志,生亦道也。為天下觀其巳之道,故云“觀其生”也!熬訜o咎”者,既居天下可觀之地,可不慎乎?故居子謹(jǐn)慎,乃得“無咎”也。注“觀我生”至“動出也”!鹫x曰:“生猶勸出”者,或動、或出,是生長之義。故云“生猶動出”。六三、九五皆云“觀我生”,上九云“觀其生”,此等云“生”皆為“動出”,故於卦末,《注》總明之也。
《象》曰:“觀其生”,志未平也。將處異地,為眾所觀,不為平易,和光流通,“志未平”也。
[疏]正義曰:釋“觀其生”之義。以特處異地,為無所觀,不為平易。和光流通,志未與世俗均平。世無危懼之憂,我有符同之慮,故曰“志未平”也。
震下離上。噬嗑:亨。利用獄。噬,嚙也;嗑,合也。凡物之不親,由有間也。物之不齊,由有過也。有間與過,嚙而合之,所以通也。刑克以通,獄之利也。
[疏]正義曰:“噬嗑亨”者,噬,嚙也;嗑,合也。物在於口,則隔其上下,若嚙去其物,上下乃合而得“亨”也。此卦之名,假借口象以為義,以喻刑法也。凡上下之間,有物間隔,當(dāng)須用刑法去之,乃得亨通,故云“噬嗑亨”也!袄锚z”者,以刑除間隔之物,故“利用獄”也。
《彖》曰:頤中有物,曰“噬嗑”。頤中有物,嚙而合之,“噬嗑”之義也。
[疏]正義曰:此釋“噬嗑”名也。案:諸卦之《彖》,先標(biāo)卦名,乃復(fù)言曰某卦、曰同人、曰大有、曰小畜之類是也。此發(fā)首不疊卦名者,若義幽隱者,先出卦名,后更以卦名結(jié)之,若具義顯露,則不先出卦名,則此“頤中有物曰噬嗑”之類,其事可知,故不先出卦名。此乃夫子因義理文勢,隨義而發(fā),不為例也。
噬嗑而亨。有物有間,不嚙不合,無由“亨”也。
[疏]正義曰:釋“亨”義,由“噬嗑”而得“亨”也。
剛?cè)岱謩佣?雷電合而章。剛?cè)岱謩?不溷乃明,雷電并合,不亂乃章,皆“利用獄”之義。
[疏]“剛?cè)岱謩印敝痢昂隙隆。正義曰:釋“利用獄”之義。剛?cè)峒确?不相溷雜,故動而顯明也。雷電既合,而不錯亂,故事得彰著,明而且著,可以斷獄。剛?cè)岱种^震剛在下,離柔在上。“剛?cè)帷痹啤胺帧?“雷電”云“合”者,欲見“明”之與“動”,各是一事,故“剛?cè)帷痹啤胺帧币。明、動雖各一事,相須而用,故“雷電”云“合”。但易之為體,取象既多。若取分義,則云“震下離上”。若取合義,則云離、震合體,共成一卦也。此釋二象“利用獄”之義也!鹱ⅰ皠?cè)岱謩印敝痢坝锚z之義”。○正義曰:“雷電并合,不亂乃章”者,《彖》文唯云“雷電合”,注云“不亂乃章”者,不亂之文,以其上云“剛?cè)岱帧!皠側(cè)岱帧眲t是不亂,故云“雷電并合,不亂乃章”也。
柔得中而上行,雖不當(dāng)位,“利用獄”也。謂五也。能為齧合而通,必有其主,五則是也。“上行”謂所之在進也。凡言“上行”,皆所之在貴也。雖不當(dāng)位,不害用獄也。
[疏]“柔得中”至“用獄也”!鹫x曰:此釋爻有“利用獄”之義。陰居五位,是“柔得中”也。而“上行”者既居上卦,意在向進,故云“上行”。其德如此,雖不當(dāng)位者,所居陰位,猶“利用獄”也!鹱ⅰ爸^五也”至“不害用獄也”。正義曰:凡言“上行”,皆所之在貴者,輔嗣此注,恐畏之適五位則是上行,故於此明之。凡言“上行”,但所之在進,皆曰“上行”,不是唯向五位,乃稱“上行”也。故《謙卦》序《彖》云:“地道卑而上行”,坤道體在上,故總云“上行”,不止也。又《損卦·彖》云:“損下益上曰上行!笔菧p下卦益上卦,謂之“上行”,是亦不據(jù)五也。然則此云“上行”,及《晉卦·彖》云“上行”,既在五位而又稱上行,則似若王者,雖見在尊位,猶意在欲進,仰慕三皇五帝可貴之道,故稱“上行”者也。
《象》曰:“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敕法。
[疏]正義曰:“雷電噬嗑”者,但噬嗑之象,其象在口。雷電非噬嗑之體,但“噬嗑”象外物,既有雷電之體,則雷電欲取明罰敕法,可畏之義,故連云“雷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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