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經隨傳卷三【中】
初九:屨校滅趾,無咎。居無位之地以處刑初,受刑而非治刑者也。凡過之所始,必始於微,而后至於著。罰之所始,必始於薄,而后至於誅。過輕戮薄,故“屨校滅趾”,桎其行也。足懲而巳,故不重也。過而不改,乃謂之過。小懲大誡,乃得其福,故“無咎”也!靶!闭,以木絞校者也,即械也,校者取其通名也。
[疏]“初九”至“無咎”!鹫x曰:“屨校滅趾”者,屨謂著而履踐也,校謂所施之械也。處刑之初,居無位之地,是“受刑”之人,“非治刑”之主。“凡過之所始,必始於微”,積而不已,遂至於著。“罰之所始”,必始於薄刑。薄刑之不巳,遂至於誅。在刑之初,過輕戮薄,必校之在足,足為懲誡,故不復重犯。故校之在足,巳沒其趾,桎其小過,誡其大惡,過而能改,乃是其福。雖復“滅趾”,可謂“無咎”,故言“屨校滅趾無咎”也。
《象》曰:“屨校滅趾”,不行也。過止於此。
[疏]正義曰:釋“屨校滅趾”之義,猶著校滅沒其趾也。小懲大誡,故罪過止息不行也。
六二:噬膚滅鼻,無咎。噬,齧也。齧者,刑克之謂也。處中得位,所刑者當,故曰“噬膚”也。乘剛而刑,未盡順道,噬過其分,故“滅鼻”也。刑得所疾,故雖“滅鼻”而“無咎”也!澳w”者,柔脆之物也。
[疏]正義曰:六二處中得位,是用刑者。所刑中當,故曰“噬膚”。膚是柔脆之物,以喻服罪受刑之人也!俺藙偠,未盡順道,噬過其分”,故至“滅鼻”,言用刑大深也!盁o咎”者,用刑得其所疾,謂刑中其理,故“無咎”也。
《象》曰:“噬膚滅鼻”,乘剛也。
[疏]正義曰:“乘剛”者,釋“噬膚滅鼻”之義,以其乘剛,故用刑深也。
六三:噬臘肉,遇毒,小吝無咎。處下體之極,而履非其位,以斯食物,其物必堅。豈唯堅乎?將遇其毒。“噬”以喻刑人,“臘”以喻不服,“毒”以喻怨生。然承於四而不乘剛,雖失其正,刑不侵順,故雖“遇毒,小吝無咎”。
[疏]正義曰:“噬臘肉”者,“臘”是堅剛之肉也!岸尽闭,苦惡之物也。三處下體之上,失政刑人,刑人不服。若齧其“臘肉”,非但難齧,亦更生怨咎,猶噬臘而難入,復遇其毒味然也。三以柔不乘剛,刑不侵順道,雖有遇毒之吝,於德亦無大咎,故曰:“噬臘肉遇毒,小吝無咎”也。
《象》曰:“遇毒”,位不當也。
[疏]正義曰:“位不當”者,謂處位不當也。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艱貞吉。雖體陽爻,為陰之主,履不獲中,而居其非位,以斯噬物,物亦不服,故曰“噬乾胏”也。金,剛也,矢,直也!笆汕c”而得剛直,可以利於艱貞之吉,未足以盡通理之道也。
[疏]正義曰:“噬乾胏”者,乾胏是臠肉之乾者,履不獲中,居其非位,以斯治物,物亦不服,猶如“噬乾胏”然也!暗媒鹗浮闭,金,剛也。矢,直也。雖刑不能服物,而能得其剛直也!袄D貞吉”者,既得剛直,利益艱難,守貞正之吉,猶未能光大通理之道,故《象》云“未光”也。
《象》曰:“利艱貞吉”,未光也。
六五:噬乾肉,得黃金,貞厲無咎。乾肉,堅也。黃,中也。金,剛也。以陰處陽,以柔乘剛,以噬於物,物亦不服,故曰:“噬乾肉”也。然處得尊位,以柔乘剛而居於中,能行其戮者也。履不正而能行其戮,剛勝者也。噬雖不服,得中而勝,故曰“噬乾肉得黃金”也。己雖不正,而刑戮得當,故雖“貞厲”而“無咎”也。
[疏]“《象》曰”至“貞厲無咎”。○正義曰:“噬乾肉”者,乾肉,堅也。以陰處陽,以柔乘剛,以此治罪於人,人亦不服,如似“噬乾肉”也!暗命S金”者,黃,中也。金,剛也。以居於中是黃也,“以柔乘剛”是金也。既中而行剛,“能行其戮,剛勝者”也。故曰“得黃金”也!柏憛枱o咎”者,巳雖不正,刑戮得當,故雖貞正自危而無咎害。位雖不當,而用刑得當,故《象》云“得當”也。
《象》曰:“貞厲無咎”,得當也。
上九:何校滅耳,兇。處罰之極,惡積不改者也。罪非所懲,故刑及其首,至于“滅耳”,及首非誡,“滅耳”非懲,兇莫甚焉。
[疏]“《象》曰”至“滅耳兇”。正義曰:“何校滅耳兇”者,“何”謂檐何,處罰之極,惡積不改,故罪及其首,何檐枷械,滅沒於耳,以至誥沒。以其聰之不明,積惡致此,故《象》云“聰不明”也。○注“處罰之極”至“兇莫甚焉”!鹫x曰:“罪非所懲”者,言其惡積既深,尋常刑罪,非能懲誡,故云“罪非所懲”也!凹笆追钦],滅耳非懲”者,若罪未及首,猶可誡懼歸善也。罪巳“及首”,性命將盡,非復可誡,故云“及首非誡”也。校既“滅耳”,將欲刑殺,非可懲改,故云“滅耳非懲”也。
《象》曰:“何校滅耳”,聰不明也,聰不明,故不慮惡積,至于不可解也。
離下艮上。賁:亨。小利有攸往。
[疏]正義曰:“賁”飾也。以剛柔二象交相文飾也!百S亨”者,以柔來文剛而得亨通,故曰“賁亨”也!靶±胸闭,以剛上文柔,不得中正,故不能大有所往,故云“小利有攸往”也。
《彖》曰:賁“亨”,柔來而文剛,故“亨”。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剛柔不分,文何由生?故坤之上六來居二位,“柔來文剛”之義也。柔來文剛,居位得中,是以“亨”。乾之九二,分居上位,分剛上而文柔之義也。剛上文柔,不得中位,不若柔來文剛,故“小利有攸往”
[疏]“《彖》曰”至“有攸往”!鹫x曰:“賁亨柔來而文剛故亨”者,此釋“賁亨”之義。不直言“賁”連云“賁亨”者,由“賁”而致亨,事義相連也,若“大哉乾元”以“元”連“乾”者也。“柔來而文剛,故亨”,柔來文剛,以文相飾,是賁義也。相飾即有為亨,故云“賁亨”!昂唷敝虏恢,以“賁”字結之者,以“亨”之與“賁”相連而釋,所以“亨”下不得重結“賁”字。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者,釋“小利有攸往”義。乾體在下,今分乾之九二,上向文飾坤之上六,是“分剛上而文柔”也。棄此九二之中,往居無立之地,棄善從惡,往無大利,故“小利有攸往”也!鹱ⅰ皠側岵环帧敝痢靶±胸!鹫x曰:坤之上六,何以來居二位不居於初三,乾之九二,何以分居上位不居於五者,乾性剛亢,故以巳九二居坤極;坤性柔順,不為物首,故以巳上六下居乾之二位也。且若柔不分居乾二,剛不分居坤極,則不得文明以止故也。又陽本在上,陰本在下,應分剛而下,分柔而上,何因分剛向上,分柔向下者,今謂此本泰卦故也。若天地交泰,則剛柔得交。若乾上坤下,則是天地否閉,剛柔不得交,故分剛而上,分柔而下也。
剛柔交錯,天文也。剛柔交錯而成文焉,天之文也。
[疏]正義曰:天之為體,二象剛柔,剛柔交錯成文,是天文也。
文明以止,人文也。止物不以威武而以文明,人之文也。
[疏]正義曰:文明,離也;以止,艮也。用此文明之道,裁止於人,是人之文德之教,此賁卦之象。既有天文、人文,欲廣美天文、人文之義,圣人用之以治於物也。
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觀天之文,則時變可知也;觀人之文,則化成可為也。
[疏]正義曰:“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者,言圣人當觀視天文,剛柔交錯,相飾成文,以察四時變化。若四月純陽用事,陰在其中,靡草死也。十月純陰用事,陽在其中,齊麥生也。是觀剛柔而察時變也!坝^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者,言圣人觀察人文,則《詩》、《書》、《禮》、《樂》之謂,當法此教而“化成天下”也。
《象》曰: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處賁之時,止物以文明,不可以威刑,故“君子以明庶政”,而“無敢折獄”。
[疏]正義曰:“山下有火賁”者,欲見火上照山,有光明文飾也。又取山含火之光明,象君子內含文明,以理庶政,故云“山有火賁”也!耙悦魇闭,用此文章明達以治理庶政也!盁o敢折獄”者,勿得直用果敢,折斷訟獄。
初九:賁其趾,舍車而徒。在賁之始,以剛處下,居於無位,棄於不義,安夫徒步以從其志者也。故飾其趾,舍車而徒,義弗乘之謂也。
[疏]正義曰:在《賁》之始,以剛處下,居於無位之地,乃棄於不義之車,而從有義之徒步,故云“舍車而徒”。以其志行高絜,不茍就輿乘,是以義不肯乘,故《象》云“義弗乘”也。
《象》曰:“舍車而徒”,義弗乘也。
六二:賁其須。得其位而無應,三亦無應,俱無應而比焉,近而相得者也!绊殹敝疄槲,上附者也。循其所履以附於上,故曰“賁其須”也。
[疏]正義曰:“賁其須”者,須是上須於面,六二常上附於三,若似賁飾其須也。循其所履,以附於上,與上同為興起,故《象》云“與上興”也。
《象》曰:“賁其須”,與上興也。
九三:賁如濡如,永貞吉。處下體之極,居得其位,與二相比,俱履其正,和合相潤,以成其文者也。既得其飾,又得其潤,故曰“賁如濡如”也。永保其貞,物莫之陵,故曰“永貞吉”也。
[疏]正義曰:“賁如濡如”者,賁如,華飾之貌。濡如,潤澤之理。居得其位,與二相比,和合文飾,而有潤澤,故曰:“賁如濡如”。其美如此,長保貞吉,物莫之陵,故《象》云:“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
《象》曰:“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
六四: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有應在初而閡於三,為己寇難,二志相感,不獲通亨,欲靜則疑初之應,欲進則懼三之難,故或飾或素,內懷疑懼也。鮮絜其馬,“翰如”以待,雖履正位,未敢果其志也。三為剛猛,未可輕犯,匪寇乃婚,終無尤也。
[疏]“《象》曰永貞之吉”至“匪寇婚媾”。正義曰:“賁如皤如”者,皤是素白之色。六四有應在初,欲往從之,三為已難,故已猶豫;蛞晕慕e,故“賁如”也;或守質素,故“皤如”也!鞍遵R翰如”者,但鮮絜其馬,其色“翰如”,徘徊待之,未敢輒進也!胺丝芑殒拧闭,若非九三為已寇害,乃得與初為婚媾也。
《象》曰:六四當位,疑也!胺丝,婚媾”,終無尢也。
[疏]正義曰:“六四當位疑”者,以其當位,得與初為應,但礙於三,故遲疑也。若不當位,則與初非應,何須欲往而致遲疑也?“匪寇婚媾,終無尢”者,釋“匪寇婚媾”之義。若待匪有寇難乃為婚媾,則終無尢過。若犯寇難而為婚媾,則終有尢也。
六五:賁于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處得尊位,為飾之主,飾之盛者也。施飾於物,其道害也。施飾丘園,盛莫大焉,故賁于束帛,丘園乃落,賁于丘園帛,乃“戔戔”。用莫過儉,泰而能約,故必“吝”焉乃得終吉也。
[疏]“六五,賁于丘園”至“終吉”!鹫x曰:“賁于丘園”者,丘園是質素之處。六五“處得尊位,為飾之主”。若能施飾在於質素之處,不華侈費用,則所束之帛,“戔戔”眾多也。“吝終吉”者,初時儉約,故是其“吝”也。必儉約之“吝”,乃得“終吉”,而有喜也,故《象》云“六五之吉,有喜”也。○注“處得尊位”至“乃得終吉也”。○正義曰:“為飾之主,飾之盛者”,若宮室輿服之屬,五為飾主。若施設華飾在於輿服宮館之物,則大道損害也!笆╋椙饒@盛莫大焉”者,丘謂丘墟,園謂園圃。唯草木所生,是質素之處,非華美之所。若能施飾,每事質素,與丘園相似,“盛莫大焉”。故“賁于束帛,丘園乃落”者,束帛,財物也。舉束帛言之,則金銀珠玉之等皆是也。若賁飾於此束帛,珍寶則素質之道乃隕落,故云“丘園乃落”也。“賁于丘園,帛乃戔戔”者,設飾在於丘園質素之所,則不靡費財物,束帛乃“戔戔”眾多也。諸儒以為若賁飾束帛,不用聘士,則丘園之上乃落也。若賁飾丘園之士與之,故束帛乃“戔戔”也。諸家注《易》,多為此解。但今案:輔嗣之《注》全無聘賢之意,且爻之與《象》,亦無待士之文。輔嗣云:“用莫過儉,泰而能約,故必吝焉,乃得終吉!贝藙t普論為國之道,不尚華侈,而貴儉約也。若從先師,唯用束帛招聘丘園,以儉約待賢,豈其義也?所以漢聘隱士,或乃用羔雁玄纁,蒲輪駟馬,豈止“束帛”之間,而云儉約之事?今觀《注》意,故為此解耳。
《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上九:白賁,無咎。處飾之終,飾終反素,故在其質素,不勞文飾而“無咎”也。以白為飾,而無患憂,得志者也。
[疏]正義曰:“白賁無咎”者,“處飾之終”,飾終則反素,故在其質素,不勞文飾,故曰:“白賁無咎”也。守志任真,得其本性,故《象》云“上得志”也。言居上得志也。
《象》曰:“白賁無咎”,上得志也。
坤下艮上。剝:不利有攸往。
[疏]正義曰:“剝”者,剝落也。今陰長變剛,剛陽剝落,故稱“剝”也。小人既長,故“不利有攸往”也。
《彖》曰:剝,剝也,柔變剛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順而止之,觀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袄ぁ表樁棒蕖敝挂。所以“順而止之”,不敢以剛止者,以觀其形象也。強亢激拂,觸忤以隕身,身既傾焉。功又不就,非君子之所尚也。
[疏]“彖曰”至“天行也”!鹫x曰:“剝,剝也”者,釋剝卦名為“剝”,不知何以稱“剝”,故釋云“剝”者解“剝”之義,是陰長解剝於陽也!叭嶙儎偂闭,釋所以此卦名剝之意也!安焕胸,小人道長”者,此釋“不利有攸往”之義。小人道長,世既闇亂,何由可進?往則遇災,故“不利有攸往”也。“順而止之觀象”者,明在剝之時,世既無道,君子行之,不敢顯其剛直,但以柔順止約其上,唯望君上形象,量其顏色而止也!熬由邢⒂撎煨小闭,解所以在剝之時,順而止之。觀其顏色形象者,須量時制變,隨物而動。君子通達物理,貴尚消息盈虛,道消之時,行消道也,道息之時,行息道也;在盈之時,行盈道也;在虛之時,行虛道也。若值消虛之時,存身避害,“危行言遜”也。若值盈息之時,極言正諫,建事立功也!疤煨小敝^逐時消息盈虛,乃天道之所行也。春夏始生之時,天氣盛大,秋冬嚴殺之時,天氣消滅,故云“天行”也!鹱ⅰ袄ろ樁拗挂病敝痢熬又幸病!鹫x曰:“非君子之所尚”者,不逐時消息盈虛,於無道之時,剛亢激拂,觸忤以隕身;身既傾隕,功又不就,“非君子之所尚也”。
《象》曰:山附於地,剝。上以厚下安宅!昂裣隆闭,無不見剝也。“安宅”者,物不失處也。“厚下安宅”,治“剝”之道也。
[疏]正義曰:“山附於地剝”者,山本高峻,今附於地,即是剝落之象,故云“山附於地剝”也!吧弦院裣掳舱闭,剝之為義,從下而起,故在上之人,當須豐厚於下,安物之居,以防於剝也。
初六:剝床以足,蔑貞兇。床者,人之所以安也。“剝床以足”,猶云剝床之足也。“蔑”猶削也。剝床之足,滅下之道也。下道始滅,剛隕柔長,則正削而兇來也。
[疏]正義曰:“剝床以足”者,床者人之所以安處也。在剝之初,剝道從下而起,剝床之足,言床足已“剝”也。下道始滅也!懊镓憙础闭,蔑,削也。貞,正也。下道既蔑,則以侵削其貞正,所以“兇”也。
《象》曰:“剝床以足”,以滅下也。
[疏]正義曰:“釋剝床以足”之義。床在人下,足又在床下。今剝床之足,是盡滅於下也。
六二,剝床以辨,蔑貞兇!懊铩豹q甚極之辭也。辨者,足之上也。剝道浸長,故“剝”其辨也。稍近於“床”,轉欲滅物之所處,長柔而削正。以斯為德,物所棄也。
[疏]“六二”至“蔑貞兇”!鹫x曰:“剝床以辨”者,辨,謂床身之下,無足之上,足與床身分辨之處也。今剝落侵上,乃至於“辨”,是漸近人身,故云“剝床以辨”也。“蔑貞兇”者,蔑,削也。削除中正之道,故“兇”也。初六“蔑貞”,但小削而已,六二“蔑貞”,是削之甚極,故更云“蔑貞兇”也。長此陰柔,削其正道,以此為德,則物之所棄。故《象》云“未有與”也。言無人與助之也!鹱ⅰ懊铼q甚極”至“物所棄也”!鹫x曰:“蔑猶甚極之辭”者,初既稱“蔑”,二又稱“蔑”,“蔑”上復“蔑”,此為蔑甚極,故云“蔑猶甚極之辭”也。“蔑”謂微蔑,物之見削,則微蔑也,故以“蔑”為“削”。“稍近於床轉欲蔑物之處”者,物之所處謂床也。今剝道既至於辨,在床體下畔之間,是將欲滅床,故云“轉欲滅物之所處”也。
《象》曰:“剝床以辨”,未有與也。
六三:剝之,無咎。與上為應,群陰剝陽,我獨協(xié)焉,雖處於剝,可以“無咎”。
[疏]正義曰:六三與上九為應,雖在剝陽之時,獨能與陽相應,雖失位處剝而“無咎”也。
《象》曰:“剝之,無咎”,失上下也。三上下各有二陰,而二獨應於陽,則“失上下”也。
[疏]正義曰:釋所以無咎之義。上下群陰皆悉剝陽也,己獨能違失上下之情而往應之,所以“無咎”也。
六四:剝床以膚,兇。初二剝床,民所以安,未剝其身也。至四剝道浸長,床既剝盡,以及人身,小人遂盛,物將失身,豈唯削正,靡所不兇。
[疏]正義曰:四道浸長,剝床已盡,乃至人之膚體,物皆失身,所以兇也。
《象》曰:“剝床以膚”,切近災也。
[疏]正義曰:“切近災”者,其災已至,故云“切近災”也。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處剝之時,居得尊位,為“剝”之主者也。“剝”之為害,小人得寵,以消君子者也。若能施寵小人,於宮人而己,不害於正,則所寵雖眾,終無尤也!柏烎~”謂此眾陰也,駢頭相次,似“貫魚”也。
[疏]正義曰:“貫魚以宮人寵”者,處得尊位,“為剝之主”,剝之為害,小人得寵以消君子!柏烎~”者,謂眾陰也。駢頭相次,似若貫穿之魚。此六五若能處待眾陰,但以宮人之寵相似。宮人被寵,不害正事,則終無尤過,無所不利,故云“無不利”。故《象》云“終無尤也”。
《象》曰:“以宮人寵”,終無尤也。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處卦之終,獨全不落,故果至于碩而不見食也。君子居之,則為民覆蔭;小人用之,則剝下所庇也。
[疏]正義曰:“碩果不食”者,處卦之終,獨得完全,不被剝落,猶如碩大之果,不為人食也!熬拥幂洝闭,若君子而居此位,能覆蔭於下,使得全安,是君子居之,則得車輿也。若小人居之,下無庇蔭,在下之人,被剝徹廬舍也。
《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疏]正義曰:“君子得輿民所載”者,釋“得輿”之義。若君,剝徹民之廬舍,此小人終不可用為君也。
震下坤上。復:亨。出入無疾,朋來無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利有攸往。
[疏]正義曰:“復亨”者,陽氣反復而得亨通,故云“復亨”也!俺鋈霟o疾”者,出則剛長,入則陽反,理會其時,故無疾病也!芭髞頍o咎”者,朋謂陽也。反復眾陽,朋聚而來,則“無咎”也。若非陽眾來,則有咎,以其眾陽之來,故“無咎”也。“反復其道,七日來復”者,欲速反之與復而得其道,不可過遠。唯七日則來復,乃合於道也!袄胸闭,以陽氣方長,往則小人道消,故“利有攸往”也。
《彖》曰:“復,亨”,剛反動而以順行,是以“出入無疾”,入則為反,出則剛長,故“無疾”。疾猶病也。“朋來無咎”,“朋”謂陽也。
[疏]“彖曰”至“無咎”。○正義曰:“復亨”者,以陽復則亨,故以亨連復而釋之也!皠偡磩佣皂樞小闭,既上釋“復亨”之義,又下釋“出入無疾朋來無咎”之理,故云“是以出入無疾朋來無咎”也。
“反復其道,七日來復”陽氣始剝盡至來復時,凡七日。
[疏]正義曰:“陽氣始剝盡”,謂陽氣始於剝盡之后,至陽氣來復時,凡經七日。觀《注》之意,陽氣從剝盡之后,至於反復,凡經七日。其《注》分明。如褚氏、莊氏并云“五月一陰生,至十一月一陽生”,凡七月。而云“七日”,不云“月”者,欲見陽長須速,故變月言日。今輔嗣云“剝盡”至“來復”,是從盡至來復,經七日也。若從五月言之,何得云“始盡”也?又臨卦亦是陽長而言八月,今《復卦》亦是陽長,何以獨變月而稱七日?觀《注》之意,必謂不然,亦用《易緯》六日七分之義,同鄭康成之說。但於文省略,不復具言。案《易緯稽覽圖》云:“卦氣起中孚!惫孰x、坎、震、兌,各主其一方,其馀六十卦,卦有六爻,爻別主一日,凡主三百六十日。馀有五日四分日之一者,每日分為八十分,五日分為四百分四分日之一又為二十分,是四百二十分。六十卦分之,六七四十二卦,別各得七分,是每卦得六日七分也。剝卦陽氣之盡在於九月之末,十月當純坤用事。坤卦有六日七分。坤卦之盡,則復卦陽來,是從剝盡至陽氣來復,隔坤之一卦六日七分,舉成數(shù)言之,故輔嗣言“凡七日”也!胺磸汀闭,則出入之義。反謂入而倒反復謂既反,之后復而向上也。
天行也。以天之行,反覆不過七日,復之不可遠也。
[疏]正義曰:“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天行”者,以天行釋“反復其道七日來復”之義。言反之與復得合其道。唯七日而來復,不可久遠也。此是天之所行也。天之陽氣絕滅之后,不過七日,陽氣復生,此乃天之自然之理,故曰“天行”也。
“利有攸往”,剛長也。往則小人道消也。
[疏]正義曰:“以剛長”釋“利有攸往”之義也。
復,其見天地之心乎。復者,反本之謂也,天地以本為心者也。凡動息則靜,靜非對動者也。語息則默,默非對語者也。然則天地雖大,富有萬物,雷動風行,運化萬變,寂然至無,是其本矣。故動息地中,乃天地之心見也。若其以有為心,則異類未獲具存矣。
[疏]“復見天地之心乎”!鹫x曰:“復其見天地之心乎”者,此贊明復卦之義。天地養(yǎng)萬物,以靜為心,不為而物自為,不生而物自生,寂然不動,此天地之心也。此復卦之象,“動”息地中,雷在地下,息而不動,靜寂之義,與天地之心相似。觀此復象,乃“見天地之心”也。天地非有主宰,何得有心?以人事之心,讬天地以示法爾!鹱ⅰ皬驼叻幢局^也”至“未獲具存矣”!鹫x曰:“復者反本之謂也”者,往前離本處而去,今更反於本處,是“反本”之謂也。“天地以本為心”者,“本”謂靜也。言天地寂然不動,是“以本為心”者也。凡動息則靜,靜非對動者也。天地之動,靜為其本,動為其末,言靜時多也,動時少也。若暫時而動,止息則歸靜,是靜非對動,言靜之為本,自然而有,非對動而生靜,故曰“靜非對動”者也!罢Z息則默,默非對語”者,語則聲之動,默則口之靜,是不語之時,恒常默也。非是對語有默以動靜語默,而地別體,故云“非對”也。云“天地雖大,富有萬物,雷動風行,運化萬變”者,此言天地之動也。言“寂然至無是其本矣”者,凡有二義:一者萬物雖運動於外,而天地寂然至於其內也。外是其末,內是其本,言天地無心也。二者雖雷動風行,千化萬變,若其雷風止息,運化停住之后,亦寂然至無也!叭羝湟杂袨樾,則異類未獲具存”者,凡以無為心,則物我齊致,親疏一等,則不害異類,彼此獲寧。若其以有為心,則我之自我,不能普及於物,物之自物,不能普賴於我,物則被害,故“未獲具存”也。
《象》曰: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方,事也。冬至,陰之復也。夏至,陽之復也。故為復則至於寂然大靜,先王則天地而行者也。動復則靜,行復則止,事復則無事也。
[疏]“《象》曰”至“后不省方”!鹫x曰:“雷在地中復”者,雷是動物,復卦以動息為主,故曰“雷在地中”。“先王以至日閉關”者,先王象此復卦,以二至之日閉塞其關,使商旅不行於道路也!昂蟛皇》健闭,方,事也。后不省視其方事也。以地掩閉於雷,故關門掩閉,商旅不行。君后掩閉於事,皆取“動息”之義!鹱ⅰ胺绞乱病敝痢笆聫蛣t無事也”!鹫x曰:“方,事”者,恐“方”是四方境域,故以“方”為事也。言至日不但不可出行,亦不可省視事也。“冬至陰之復,夏至陽之復”者,復謂反本,靜為動本。冬至一陽生,是陽動用而陰復於靜也。夏至一陰生,是陰動用而陽復於靜也!皠訌蛣t靜,行復則止,事復則無事”者,動而反復則歸靜,行而反復則歸止,事而反復則歸于無事也。
初九:不遠復,無祗悔,元吉。最處復初,始復者也。復之不速,遂至迷兇,不遠而復,幾悔而反,以此修身,患難遠矣。錯之於事,其始庶幾乎?故“元吉”也。
[疏]正義曰:“不遠復”者,最處復初,是始復者也。既在陽復,即能從而復之,是迷而不遠,即能復也。“無祗悔元吉”者,韓氏云:“祗,大也!奔饶芩購,是無大悔,所以大吉。
《象》曰:“不遠”之復,以脩身也。
[疏]正義曰:“釋不遠之復”也。所以不遠速復者,以能脩正其身,有過則改故也。
六二:休復,吉。得位處中,最比於初。上無陽爻以疑其親,陽為仁行,在初之上而附順之,下仁之謂也。既處中位,親仁善鄰,復之休也。
[疏]正義曰:得位處中,最比於初,陽為仁行,已在其上,附而順之,是降下於仁,是休美之復,故云“休復吉”也。以其下仁,所以“吉”也。故《象》云“休復之吉,以下仁也”。
《象》曰:“休復”之吉,以下仁也。
六三:頻復,厲無咎。頻,頻蹙之貌也。處下體之終,雖愈於上六之迷,巳失復遠矣,是以蹙也。蹙而求復,未至於迷,故雖危無咎也。復道宜速,蹙而乃復,義雖無咎,它來難保。
[疏]“《象》曰休復之吉”至“無咎”。○正義曰:“頻復”者,頻謂頻蹙。六三處下體之上,去復稍遠,雖勝於上六迷復,猶頻蹙而復,復道宜速,謂蹙而求復也。去復猶近,雖有危厲,於義無咎。故《象》云“義無咎”也。注“頻蹙之貌”至“它來難!薄!鹫x曰:“義雖無咎,它來難!闭,去復未甚大遠,於義雖復無咎,謂以道自守,得“無咎”也。若自守之外,更有他事而來,則難可保此無咎之吉也。所以《象》云“義無咎”,守常之義得無咎也。
《象》曰:“頻復”之厲,義無咎也。
六四:中行獨復。四上下各有二陰而處厥中,履得其位而應於初,獨得所復,順道而反,物莫之犯,故曰“中行獨復”也。
[疏]“《象》曰”至“中行獨復”!鹫x曰:“中行獨復”者,處於上卦之下,上下各有二陰,巳獨應初,居在眾陰之中,故云“中行”。獨自應初,故云“獨復”。從道而歸,故《象》云“以從道也”。
《象》曰:“中行獨復”,以從道也。
六五:敦復,無悔。居厚而履中,居厚則無怨,履中則可以自考,雖不足以及“休復”之吉,守厚以復,悔可免也。
[疏]正義曰:“敦復無悔”者,處坤之中,是敦厚於復,故云“敦復”。既能履中,又能自考成其行。既居敦厚物,無所怨,雖不及六二之“休復”,猶得免於悔吝,故云“無悔”也。
《象》曰:“敦復,無悔”,中以自考也。
[疏]正義曰:釋“無悔”之義。以其處中,能自考其身,故“無悔”也。
上六:迷復,兇,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兇,至于十年不克征。最處復后,是迷者也。以迷求復,故曰“迷復”也。用之行師,難用有克也,終必大敗。用之於國,則反乎君道也。大敗乃復量斯勢也。雖復十年修之,猶未能征也。
[疏]“上六迷復兇”至“不克征”!鹫x曰:“迷復兇”者,最處復后,是迷闇於復。“以迷求復”,所以“兇”也!坝袨捻颉闭,闇於復道,必無福慶,唯有災眚也!坝眯袔熃K有大敗”者,所為既兇,故用之行師,必無克勝,唯“終有大敗”也!耙云鋰齼础闭,以,用也。用此迷復於其國內,則反違君道,所以兇也!爸劣谑瓴豢苏鳌闭,師敗國兇,量斯形勢,雖至十年猶不能征伐。以其迷闇不復,而反違於君道,故《象》云“迷復之兇,反君道也”。
《象》曰:“迷復”之兇,反君道也。
震下乾上。無妄:元、亨、利、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疏]正義曰:無妄者,以剛為內主,動而能健,以此臨下,物皆無敢詐偽虛妄,俱行實理,所以大得亨通,利於貞正,故曰“元亨利貞”也!捌浞苏许虿焕胸闭,物既無妄,當以正道行之。若其匪依正道,則有眚災,不利有所往也。
《彖》曰:無妄,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謂震也。動而健,震動而乾健也。
[疏]正義曰:以此卦象釋能致無妄之義。以震之剛從外而來,為主於內,震動而乾健,故能使物“無妄”也。
剛中而應。謂五也。
[疏]正義曰:明爻義能致無妄。九五以剛處中,六二應之,是“剛中而應”。剛中則能制斷虛實,有應則物所順從,不敢虛妄也。
大亨以正,天之命也。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動而愈健!皠傊卸鴳,威剛方正,私欲不行,何可以妄?使有妄之道滅,無妄之道成,非大亨利貞而何?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則柔邪之道消矣。動而愈健,則剛直之道通矣。“剛中而應”,則齊明之德著矣。故“大亨以正”也。天之教命,何可犯乎?何可妄乎?是以匪正則有眚,而“不利有攸往”也。
[疏]“大亨以正,天之命也”!鹫x曰:釋“元亨利貞”之義。威剛方正,私欲不行,何可以妄?此天之教命也。天道純陽,剛而能健,是乾德相似,故云“天之命”也。既是天命,豈可犯乎?○注“剛自外來”至“不利有攸往”也!鹫x曰:云“使有妄之道滅,無妄之道成”者,妄,謂虛妄矯詐,不循正理。若無剛中之主,柔弱邪僻,則物皆詐妄,是有妄之道興也。今遇剛中之主,威嚴剛正,在下畏威,不敢詐妄,是有妄之道滅,無妄之道成。
“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無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匪正有眚,不求改以從正,而欲有所往,居不可以妄之時,而欲以不正有所往,將欲何之天命之所不祐,竟矣哉!
[疏]“其匪正有眚”至“天命不祐行矣哉”!鹫x曰:“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無妄之往何之矣”者,此釋“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之義也!盁o妄之往何之矣”,上“之”是語辭,下“之”是適也。身既非正,在“無妄”之世,欲有所往,何所之適矣?故云“無妄之往何之矣”!疤烀坏v行矣哉”者,身既非正,欲有所往,犯違天命,則天命不祐助也。必竟行矣哉!言終竟行此不祐之事也!鹱ⅰ胺苏许颉敝痢安坏v竟矣哉”!鹫x曰:“竟矣哉”者,竟謂終竟,言天所不祐,終竟行矣哉!
《象》曰:天下雷行,物與無妄。與,辭也,猶皆也。天下雷行,物皆不可以妄也。
[疏]正義曰:“天下雷行”者,雷是威恐之聲。今天下雷行,震動萬物,物皆驚肅,無敢虛妄,故云“天下雷行”,物皆“無妄”也。
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茂,盛也。物皆不敢妄,然后萬物乃得各全其性,對時育物,莫盛於斯也。
[疏]正義曰:茂,盛也。對,當也。言先王以此無妄盛事,當其無妄之時,育養(yǎng)萬物也。此唯王者其德乃耳,非諸侯已下所能,故不云君子,而言“先王”也。案:諸卦之《象》,直言兩象,即以卦名結之,若“雷在地中,復”。今《無妄》應云:“天下雷行,無妄。”今云“物與無妄”者,欲見萬物皆無妄,故加“物與”二字也。其馀諸卦,未必萬物皆與卦名同義,故直顯象,以卦結之。至如復卦,唯陽氣復,非是萬物皆復。舉復一卦,馀可知矣。
初九:無妄往,吉。體剛處下,以貴下賤,行不犯妄,故往得其志。
[疏]正義曰:體剛居下,以貴下賤,所行教化,不為妄動,故“往吉”而得志也。
《象》曰:“無妄”之往,得志也。
六二:不耕獲,不菑畬,則利有攸往。不耕而獲,不菑而畬,代終已成而不造也。不擅其美,乃盡臣道,故“利有攸往”。
[疏]“《象》曰”至“利有攸往”!鹫x曰:“不耕獲不菑畬”者,六二處中得位,盡於臣道,不敢創(chuàng)首,唯守其終,猶若田農不敢發(fā)首而耕,唯在后獲刈而已。不敢菑發(fā)新田,唯治其菑熟之地,皆是不為其始而成其末,猶若為臣之道,不為事始而代君有終也。則“利有攸往”者,為臣如此,則利有攸往,若不如此,則往而無利也。
《象》曰:“不耕獲”,未富也。
[疏]正義曰:釋“不耕而獲”之義。不敢前耕,但守后獲者,未敢以耕耕之與獲,俱為己事。唯為后獲,不敢先耕事。既闕初,不擅其美,故云“未富也”。
六三:無妄之災,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以陰居陽,行違謙順,是“無妄”之所以為災也。牛者稼穡之資也。二以不耕而獲,“利有攸往”,而三為不順之行,故“或系之!,是有司之所以為獲,彼人之所以為災也,故曰“行人之得,邑人之災”也。
[疏]“六三”至“人之災”!鹫x曰:“無妄”之世,邪道不行。六三陰居陽位,失其正道,行違謙順而乖臣范,故“無妄”之所以為災矣。牛者稼穡之資。六三僣為耕事,行唱始之道,而為不順王事之行,故有司或系其牛,制之使不妄造,故曰“或系之牛”也!靶腥恕闭,有司之義也。有司系得其牛,是“行人”制之得功,故曰“行人之得”。彼居三者,是處邑之人僣為耕事,受其災罰,故曰:“行人之得,邑人之災”也。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疏]正義曰:釋“行人之得”義也。以行人所得,謂得牛也。此則得牛,彼則為災,故云“邑人災”也。
九四:可貞,無咎。處“無妄”之時,以陽居陰,以剛乘柔,履於謙順,比近至尊,故可以任正,固有所守而“無咎”也。
[疏]正義曰:以陽居陰,以剛乘柔,履於謙順,上近至尊,可以任正,固有所守而無咎,故曰“可貞無咎”也。
《象》曰:“可貞,無咎”,固有之也。
[疏]正義曰:釋“可貞無咎”之義。所以可執(zhí)貞正,言堅固有所執(zhí)守,故曰“無咎”也。
九五:無妄之疾,勿藥有喜。居得尊位,為無妄之主者也。下皆“無妄”,害非所致而取藥焉,疾之甚也。非妄之災,勿治自復,非妄而藥之則兇,故曰“勿藥有喜”。
[疏]正義曰:“無妄之疾”者,凡禍疾所起,由有妄而來。今九五居得尊位,為無妄之主,下皆“無妄”,而偶然有此疾害,故云“無妄之疾”也!拔鹚幱邢病闭,若疾自己招,或寒暑飲食所致,當須治療。若其自然之疾,非己所致,疾當自損,勿須藥療而“有喜”也。此假病象以喻人事,猶若人主而剛正自修,身無虛妄,下亦無虛妄,而遇逢兇禍,若堯、湯之厄,災非己招,但順時修德,勿須治理,必欲除去,不勞煩天下,是“有喜”也。然堯遭洪水,使鯀、禹治之者,雖知災未可息,必須順民之心。鯀之不成,以災未息也。禹能治救,災欲盡也,是亦自然之災,“勿藥有喜”之義也。
《象》曰:無妄之藥,不可試也。藥攻有妄者也,而反攻“無妄”,故不可試也。
[疏]正義曰:解“勿藥有喜”之義。若有妄致疾,其藥可用。若身既“無妄”,自然致疾,其藥不可試也。若其試之,恐更益疾也。言非妄有災不可治也,若必欲治之,則勞煩於下,害更甚也。此非直施於人主,至於凡人之事,亦皆然也。若己之無罪,忽逢禍患,此乃自然之理,不須憂勞救護,亦恐反傷其性。
上九:無妄行,有眚,無攸利。處不可妄之極,唯宜靜保其身而已,故不可以行也。
[疏]正義曰:處不可妄之極,唯宜靜保其身。若動行,必有災眚,無所利也。位處窮極,動則致災。故《象》云:“無妄之行,窮之災也。”
《象》曰:“無妄”之行,窮之災也。
乾下艮上。大畜:利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
[疏]正義曰:謂之“大畜”者,乾健上進,艮止在上,止而畜之,能畜止剛健,故曰“大畜”!跺琛吩:“能止健,大正”也。是能止健,故為大畜也。小畜則巽在乾上,以其巽順,不能畜止乾之剛,故云小畜也。此則艮能止之,故為大畜也!袄憽闭,人能止健,非正不可,故“利貞”也!安患沂臣闭,己有大畜之資,當須養(yǎng)順賢人,不使賢人在家自食,如此乃吉也!袄娲蟠ā闭,豐則養(yǎng)賢,應於天道,不憂險難,故“利涉大川”。
《彖》曰:《大畜》,剛健篤實,輝光日新其德。凡牧既厭而退者,弱也;既榮而隕者,薄也。夫能“輝光日新其德”者,唯“剛健篤實”也。
[疏]正義曰:言“大畜剛健篤實”者,此釋大畜之義,“剛健”謂乾也。乾體剛性健,故言“剛健”也!昂V實”,謂艮也。艮體靜止,故稱“篤實”也!拜x光日新其德”者,以其剛健篤實之故,故能輝耀光榮,日日增新其德。若無剛健,則劣弱也,必既厭而退。若無篤實,則虛薄也,必既榮而隕,何能久有輝光,日新其德乎?○注“凡物既厭”至“剛健篤實也”!鹫x曰:“凡物既厭而退者,弱也”者,釋《經》“剛健”也。若不剛健,則見厭被退。能剛健,則所為日進,不被厭退也!凹葮s而隕者薄也”者,釋《經》“篤實”也。凡物暫時榮華而即損落者,由體質虛薄也。若能篤厚充實,則恒保榮美,不有損落也。
剛上而尚賢,謂上九也。處上而大通,剛來而不距,“尚賢”之謂也。
[疏]“剛上而尚賢”!鹫x曰:“剛上”謂上九也。乾剛向上,上九不距,是貴尚賢也。○注“謂上九”至“尚賢之謂也”!鹫x曰:“謂上九也”者,言上九之德,見乾之上進而不距逆,是貴“尚賢”也!疤幧隙笸ā闭,釋上九“何天之衢亨”,是處上通也。既處於上,下應於天,有大通之德也!皠倎矶痪唷闭,以有大通,既見乾來而不距逆,是“尚賢”之義也。
能止健,大正也。健莫過乾而能止之,非夫“大正”,未之能也。
[疏]正義曰:釋“利貞”義。所以艮能止乾之健者,德能大正,故“能止健”也。
“不家食吉”,養(yǎng)賢也!袄娲蟠ā,應乎天也。有大畜之實,以之養(yǎng)賢,令賢者不家食,乃吉也!吧匈t”制健,“大正”應天,不憂險難,故“利涉大川”也。
[疏]“不家食吉”至“應乎天也”!鹫x曰:“不家食吉,養(yǎng)賢”者,釋“不家食吉”,所以不使賢者在家自食而獲吉也。以在上有“大畜”之實,養(yǎng)此賢人,故不使賢者在家自食也!袄娲蟠☉跆臁闭,以貴尚賢人,大正應天,可逾越險難,故“利涉大川”也!鹱ⅰ坝写笮笾畬崱敝痢袄娲蟠ㄒ病。○正義曰:“尚賢制健”者,謂上九剛來不距,“尚賢”之謂也。艮能畜剛,“制健”之謂也。故上《經》云:“剛上而尚賢”。王《注》云:“謂上九也。”又云:“能止健,大正也!蓖酢蹲ⅰ吩:“健莫過乾,而能止之,非夫大正,未之能也!眲t是全論艮體!懊髦匈t”,謂上九也。“制健”謂艮體也!按笳龖臁闭,謂艮也。故前文云:“能止健,大正也!敝菇∈囚抟,應天者,上體之艮,應下體之乾,故稱“應天”也。此取上卦、下卦而相應,非謂一陰一陽而相應也。
《象》曰: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物之可畜於懷,令德不散,盡於此也。
[疏]“《象》曰”至“以畜其德”。○正義曰:“天在山中”者,欲取德積於身中,故云“天在山中”也!熬右远嘧R前言,往行以畜其德”者,君子則此“大畜”,物既“大畜”,德亦“大畜”,故多記識前代之言,往賢之行,使多聞多見,以畜積己德,故云“以畜其德”也!鹱ⅰ拔镏尚蟆敝痢氨M於此也”!鹫x曰:物之可畜於懷,令其道德不有棄散者,唯貯藏“前言往行”於懷,可以令德不散也。唯此而已,故云“盡於此也”。
初九:有厲利巳。四乃畜巳,未可犯也。故進則有厲,已則利也。
[疏]正義曰:初九雖有應於四,四乃抑畜於己。己今若往,則有危厲。唯利休巳,不須前進,則不犯禍兇也。故《象》云:“不犯災也!
《象》曰:“有厲利巳”,不犯災也。處健之始,未果其健者,故能利巳。
九二:輿說輹。五處畜盛,未可犯也。遇斯而進,故“輿說輹”也。居得其中,能以其中不為馮河,死而無悔,遇難能止,故“無尤”也。
[疏]正義曰:九二雖與六五相應,“五處畜盛,未可犯也”。若遇斯而進,則輿說其輹,車破敗也。以其居中,能遇難而止,則無尤過,故《象》云“中無尤”也。以其居中能自止息,故“無尤”也。此“輿說輹”,亦假象以明人事也。
《象》曰:“輿說輹”,中無尤也。
九三:良馬逐,利艱貞。曰:閑輿衛(wèi),利有攸往。凡物極則反,故畜極則通。初二之進,值於畜盛,故不可以升。至於九三,升于上九,而上九處天衢之亨,途徑大通,進無違距,可以馳騁,故曰“良馬逐”也。履當其位,進得其時,在乎通路,不憂險厄,故“利艱貞”也。閑,閡也。衛(wèi),護也。進得其時,雖涉艱難而無患也,輿雖遇閑而故衛(wèi)也。與上合志,故“利有攸往”也。
[疏]正義曰:“九三良馬逐”者,“初二之進,值於畜盛”,不可以升!爸领毒湃,升于上九,而上九處天衢之亨,途徑大通,進無違距”,故九三可以良馬馳逐也!袄D貞”者,“履當其位,進得其時,在乎通路,不憂險厄”,故宜利艱難而貞正也。若不值此時,雖平易守正而尚不可,況艱難而欲行正乎?“曰閑輿衛(wèi)”者,進得其時,涉難無患,雖曰有人欲閑閡車輿,乃是防衛(wèi)見護也,故云“曰閑輿衛(wèi)”也!袄胸闭,與上合志,利有所往,故《象》曰“上合志”也。
《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六四:童牛之牿,元吉。處艮之始,履得其位,能止健初,距不以角,柔以止剛,剛不敢犯。抑銳之始,以息強爭,豈唯獨利?乃將“有喜”也。
[疏]正義曰:“童牛之牿”者,處艮之始,履得其位,能抑止剛健之初。距此初九,不須用角,故用童牛牿止其初也!霸闭,柔以止剛,剛不敢犯,以息彊爭所以大吉而有喜也,故《象》云“元吉,有喜也!
《象》曰:六四“元吉”,有喜也。
六五:豮豕之牙,吉。豕牙橫猾,剛暴難制之物,謂二也。五處得尊位,為畜之主。二剛而進,能豮其牙,柔能制健,禁暴抑盛,豈唯能固其位,乃將“有慶”也!
[疏]“《象》曰”至“豮豕之牙吉”。○正義曰:“豮豕之牙”者,豕牙謂九二也。二既剛陽,似豕牙之橫猾。九二欲進,此六五處得尊位,能豮損其牙,故云“豮豕之牙”。柔能制剛,禁暴抑盛,所以“吉”也。非唯獨吉,乃終久有慶。故《象》云“六五之吉,有慶也”!鹱ⅰ磅寡罊M猾”至“將有慶”!鹫x曰:“能豮其牙者,觀注意則豮是禁制損去之名褚氏云:“豮除也。除其牙也。然豮之為除,《爾雅》無訓。案《爾雅》云:“墳,大防!眲t墳是隄防之義。此“豮其牙”,謂防止其牙。古字假借,雖豕傍土邊之異,其義亦通!柏k其牙”,謂止其牙也。
《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
上九:何天之衢,亨。處畜之極,畜極則通,大畜以至於大亨之時。何,辭也,猶云何畜,乃天之衢亨也。
[疏]正義曰:“何天之衢亨”者,何謂語辭,猶云“何畜”也。處畜極之時,更何所畜?乃天之衢亨,無所不通也。故《象》云:“何天之衢,道大行也”。何氏云:“天衢既通,道乃大亨!
《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震下艮上。頤:貞吉。觀頤,自求口實。
[疏]正義曰:“頤貞吉”者,於頤養(yǎng)之世,養(yǎng)此貞正,則得吉也。“觀頤”者,頤,養(yǎng)也,觀此圣人所養(yǎng)物也!白郧罂趯崱闭,觀其自養(yǎng),求其口中之實也。
《彖》曰:頤“貞吉”,養(yǎng)正則吉也!坝^頤”,觀其所養(yǎng)也!白郧罂趯崱,觀其自養(yǎng)也。天地養(yǎng)萬物,圣人養(yǎng)賢以及萬民,頤之時太矣哉!
[疏]“《彖》曰”至“大矣哉”!鹫x曰:“頤貞吉,養(yǎng)正則吉”者,釋“頤貞吉”之義。頤,養(yǎng)也。貞,正也。所養(yǎng)得正,則有吉也。其養(yǎng)正之言,乃兼二義:一者養(yǎng)此賢人,是其“養(yǎng)正”,故下云“圣人養(yǎng)賢以及萬民”。二者謂養(yǎng)身得正,故《象》云“慎言語,節(jié)飲食”。以此言之,則“養(yǎng)正”之文,兼養(yǎng)賢及自養(yǎng)之義也!坝^頤觀其所養(yǎng)也”者,釋“觀頤”之義也。言在下觀視在上頤養(yǎng)所養(yǎng)何人,故云“觀頤,觀其所養(yǎng)也”。“自求口實,觀其自養(yǎng)”者,釋“自求口實”之義也。謂在下之人,觀此在上自求口中之實,是觀其自養(yǎng),則是在下觀上,乃有二義:若所養(yǎng)是賢,及自養(yǎng)有節(jié),則是其德盛也;若所養(yǎng)非賢,及自養(yǎng)乖度,則其德惡也。此卦之意,欲使所養(yǎng)得也,不欲所養(yǎng)失也!疤斓仞B(yǎng)萬物”者,自此已下,廣言《頤卦》所養(yǎng)事大,故云“天地養(yǎng)萬物”也!笆ト损B(yǎng)賢以及萬民”者,先須養(yǎng)賢,乃得養(yǎng)民,故云“養(yǎng)賢以及萬民”也。圣人但養(yǎng)賢人使治眾,眾皆獲安,有如虞舜五人,周武十人,漢帝張良,齊君管仲,此皆養(yǎng)得賢人以為輔佐,政治世康,兆庶咸說,此則“圣人養(yǎng)賢以及萬民”之養(yǎng)也!邦U之時大矣哉”者,以《彖》釋“頤”義於理既盡,更無馀意,故不云義,所以直言“頤之時大矣哉”。以所養(yǎng)得廣,故云“大矣哉”。
《象》曰:山下有雷,頤。君子以慎言語,節(jié)飲食。言語、飲食猶慎而節(jié)之,而況其馀乎?
[疏]正義曰:山止於上,雷動於下。頤之為用,下動上止,故曰“山下有雷,頤!比酥_發(fā)言語、咀嚼、飲食,皆動頤之事,故君子觀此頤象,以謹慎言語,裁節(jié)飲食。先儒云:“禍從口出,患從口入!惫熟额U養(yǎng)而慎節(jié)也。
初九:舍爾靈龜,觀我朵頤,兇!岸漕U”者,嚼也。以陽處下而為動始,不能令物由己養(yǎng),動而求養(yǎng)者也。夫安身莫若不競,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則福至,求祿則辱來。居養(yǎng)賢之世,不能貞其所履以全其德,而舍其靈龜之明兆,羨我朵頤而躁求,離其致養(yǎng)之至道,闚我寵祿而競進,兇莫甚焉。
[疏]“初九”至“觀我朵頤兇”!鹫x曰:“靈龜”謂神靈明鑒之龜。“兆”以喻己之明德也。“朵頤”謂朵動之頤以嚼物,喻貪婪以求食也。初九“以陽處下而為動始”,不能使物賴已而養(yǎng),而更自動求養(yǎng),是舍其靈龜之明兆,觀我朵頤而躁求。是損己廉靜之德,行其貪竊之情,所以“兇”也。不足可貴,故《象》云“亦不足貴”也。注“朵頤者嚼也”至“兇莫甚焉”!鹫x曰:“朵頤者嚼也”者,朵是動義,如手之捉物謂之朵也。今動其頤,故知嚼也!安荒芰钗铼q己養(yǎng)”者,若道德弘大,則己能養(yǎng)物,是物由己養(yǎng)。今身處無位之地,又居震動之始,是動而自求養(yǎng)也。“離其致養(yǎng)之至道,闚我寵祿而競進”者,若能自守廉靜,保其明德,則能致君上所養(yǎng)。今不能守廉靜,是“離其致養(yǎng)之至道”,反以求其寵祿而競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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