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統(tǒng)
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禮。禮有五經(jīng),莫重于祭。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禮。是故,唯賢者能盡祭之義。
賢者之祭也,必受其福。非世所謂福也。福者,備也;備者,百順之名也。無所不順者,謂之備。言:內(nèi)盡于己,而外順于道也。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親,其本一也。上則順于鬼神,外則順于君長,內(nèi)則以孝于親。如此之謂備。唯賢者能備,能備然后能祭。是故,賢者之祭也:致其誠信與其忠敬,奉之以物,道之以禮,安之以樂,參之以時。明薦之而已矣。不求其為。此孝子之心也。
祭者,所以追養(yǎng)繼孝也。孝者畜也。順于道不逆于倫,是之謂畜。是故,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則養(yǎng),沒則喪,喪畢則祭。養(yǎng)則觀其順也,喪則觀其哀也,祭則觀其敬而時也。盡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
旣內(nèi)自盡,又外求助,昬禮是也。故國君取夫人之辭曰:“請君之玉女與寡人共有敝邑,事宗廟社稷!贝饲笾疽。夫祭也者,必夫婦親之,所以備外內(nèi)之官也;官備則具備。水草之菹,陸產(chǎn)之醢,小物備矣;三牲之俎,八簋之實,美物備矣;昆蟲之異,草木之實,陰陽之物備矣。凡天之所生,地之所長,茍可薦者,莫不咸在,示盡物也。外則盡物,內(nèi)則盡志,此祭之心也。是故,天子親耕于南郊,以共齊盛;王后蠶于北郊,以共純服。諸侯耕于東郊,亦以共齊盛;夫人蠶于北郊,以共冕服。天子諸侯非莫耕也,王后夫人非莫蠶也,身致其誠信,誠信之謂盡,盡之謂敬,敬盡然后可以事神明,此祭之道也。
及時將祭,君子乃齊。齊之為言齊也。齊不齊以致齊者也。是以君子非有大事也,非有恭敬也,則不齊。不齊則于物無防也,嗜欲無止也。及其將齊也,防其邪物,訖其嗜欲,耳不聽樂。故記曰:“齊者不樂”,言不敢散其志也。心不茍慮,必依于道;手足不茍動,必依于禮。是故君子之齊也,專致其精明之德也。故散齊七日以定之,致齊三日以齊之。定之之謂齊。齊者精明之至也,然后可以交于神明也。是故,先期旬有一日,宮宰宿夫人,夫人亦散齊七日,致齊三日。君致齊于外,夫人致齊于內(nèi),然后會于大廟。君純冕立于阼,夫人副袆立于東房。君執(zhí)圭瓚裸尸,大宗執(zhí)璋瓚亞裸。及迎牲,君執(zhí)纼,卿大夫從士執(zhí)芻。宗婦執(zhí)盎從夫人薦涚水。君執(zhí)鸞刀羞嚌,夫人薦豆,此之謂夫婦親之。
及入舞,君執(zhí)干戚就舞位,君為東上,冕而揔干,率其羣臣,以樂皇尸。是故天子之祭也,與天下樂之;諸侯之祭也,與竟內(nèi)樂之。冕而揔干,率其羣臣,以樂皇尸,此與竟內(nèi)樂之之義也。
夫祭有三重焉:獻之屬,莫重于裸,聲莫重于升歌,舞莫重于武宿夜,此周道也。凡三道者,所以假于外而以增君子之志也,故與志進退;志輕則亦輕,志重則亦重。輕其志而求外之重也,雖圣人弗能得也。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自盡也,所以明重也。道之以禮,以奉三重,而薦諸皇尸,此圣人之道也。
夫祭有馂。馂者祭之末也,不可不知也。是故古之人有言曰:“善終者如始!别炂涫且。是故古之君子曰:“尸亦馂鬼神之余也,惠術(shù)也,可以觀政矣!笔枪适q,君與卿四人馂。君起,大夫六人馂;臣馂君之余也。大夫起,士八人馂;賤馂貴之余也。士起,各執(zhí)其具以出,陳于堂下,百官進,徹之,下馂上之余也。凡馂之道,每變以眾,所以別貴賤之等,而興施惠之象也。是故以四簋黍見其修于廟中也。廟中者竟內(nèi)之象也。祭者澤之大者也。是故上有大澤則惠必及下,顧上先下后耳。非上積重而下有凍餒之民也。是故上有大澤,則民夫人待于下流,知惠之必將至也,由馂見之矣。故曰:“可以觀政矣!
夫祭之為物大矣,其興物備矣。順以備者也,其教之本與?是故,君子之教也,外則教之以尊其君長,內(nèi)則教之以孝于其親。是故,明君在上,則諸臣服從;崇事宗廟社稷,則子孫順孝。盡其道,端其義,而教生焉。是故君子之事君也,必身行之,所不安于上,則不以使下;所惡于下,則不以事上;非諸人,行諸己,非教之道也。是故君子之教也,必由其本,順之至也,祭其是與?故曰:“祭者,教之本也已!
夫祭有十倫焉:見事鬼神之道焉,見君臣之義焉,見父子之倫焉,見貴賤之等焉,見親疎之殺焉,見爵賞之施焉,見夫婦之別焉,見政事之均焉,見長幼之序焉,見上下之際焉。此之謂十倫。鋪筵設(shè)同幾,為依神也;詔祝于室,而出于祊,此交神明之道也。君迎牲而不迎尸,別嫌也。尸在廟門外,則疑于臣,在廟中則全于君;君在廟門外則疑于君,入廟門則全于臣、全于子。是故,不出者,明君臣之義也。夫祭之道,孫為王父尸。所使為尸者,于祭者子行也;父北面而事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此父子之倫也。尸飲五,君洗玉爵獻卿;尸飲七,以瑤爵獻大夫;尸飲九,以散爵獻士及羣有司,皆以齒。明尊卑之等也。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別父子、遠近、長幼、親疏之序而無亂也!是故,有事于大廟,則羣昭羣穆咸在而不失其倫。此之謂親疏之殺也。古者,明君爵有德而祿有功,必賜爵祿于大廟,示不敢專也。故祭之日,一獻,君降立于阼階之南,南鄉(xiāng)。所命北面,史由君右執(zhí)策命之。再拜稽首。受書以歸,而舍奠于其廟。此爵賞之施也。君卷冕立于阼,夫人副袆立于東房。夫人薦豆執(zhí)校,執(zhí)醴授之執(zhí)鐙。尸酢夫人執(zhí)柄,夫人授尸執(zhí)足。夫婦相授受,不相襲處,酢必易爵。明夫婦之別也。凡為俎者,以骨為主。骨有貴賤;殷人貴髀,周人貴肩,凡前貴于后。俎者,所以明祭之必有惠也。是故,貴者取貴骨,賤者取賤骨。貴者不重,賤者不虛,示均也。惠均則政行,政行則事成,事成則功立。功之所以立者,不可不知也。俎者,所以明惠之必均也。善為政者如此,故曰:“見政事之均焉!狈操n爵,昭為一,穆為一。昭與昭齒,穆與穆齒,凡羣有司皆以齒,此之謂長幼有序。夫祭有畀輝胞翟閽者,惠下之道也。唯有德之君為能行此,明足以見之,仁足以與之。畀之為言與也,能以其余畀其下者也。輝者,甲吏之賤者也;胞者,肉吏之賤者也;翟者,樂吏之賤者也;閽者,守門之賤者也。古者不使刑人守門,此四守者,吏之至賤者也。尸又至尊;以至尊旣祭之末,而不忘至賤,而以其余畀之。是故明君在上,則竟內(nèi)之民無凍餒者矣,此之謂上下之際。
凡祭有四時: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嘗,冬祭曰烝。礿、禘,陽義也;嘗、烝,陰義也。禘者陽之盛也,嘗者陰之盛也。故曰:“莫重于禘、嘗。”古者于禘也,發(fā)爵賜服,順陽義也;于嘗也,出田邑,發(fā)秋政,順陰義也。故記曰:“嘗之日,發(fā)公室,示賞也;草艾則墨;未發(fā)秋政,則民弗敢草也!惫试:“禘、嘗之義大矣。治國之本也,不可不知也!泵髌淞x者君也,能其事者臣也。不明其義,君人不全;不能其事,為臣不全。夫義者,所以濟志也,諸德之發(fā)也。是故其德盛者,其志厚;其志厚者,其義章。其義章者,其祭也敬。祭敬則竟內(nèi)之子孫莫敢不敬矣。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親蒞之;有故,則使人可也。雖使人也,君不失其義者,君明其義故也。其德薄者,其志輕,疑于其義,而求祭;使之必敬也,弗可得已。祭而不敬,何以為民父母矣!
夫鼎有銘,銘者,自名也。自名以稱揚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惡焉,銘之義,稱美而不稱惡,此孝子孝孫之心也。唯賢者能之。銘者,論譔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勛勞慶賞聲名列于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以祀其先祖者也。顯揚先祖,所以崇孝也。身比焉,順也。明示后世,教也。夫銘者,壹稱而上下皆得焉耳矣。是故君子之觀于銘也,旣美其所稱,又美其所為。為之者,明足以見之,仁足以與之,知足以利之,可謂賢矣。賢而勿伐,可謂恭矣。故衛(wèi)孔悝之鼎銘曰:“六月丁亥,公假于大廟。公曰:‘叔舅!乃祖莊叔,左右成公。成公乃命莊叔隨難于漢陽,即宮于宗周,奔走無射。啟右獻公。獻公乃命成叔,纂乃祖服。乃考文叔,興舊耆欲,作率慶士,躬恤衛(wèi)國,其勤公家,夙夜不解,民咸曰:休哉!’公曰:‘叔舅!予女銘:若纂乃考服!Π莼自:‘對揚以辟之,勤大命施于烝彝鼎。’”此衛(wèi)孔悝之鼎銘也。古之君子論譔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以比其身,以重其國家如此。子孫之守宗廟社稷者,其先祖無美而稱之,是誣也;有善而弗知,不明也;知而弗傳,不仁也。此三者,君子之所恥也。
昔者,周公旦有勛勞于天下。周公旣沒,成王、康王追念周公之所以勛勞者,而欲尊魯;故賜之以重祭。外祭,則郊社是也;內(nèi)祭,則大嘗禘是也。夫大嘗禘,升歌清廟,下而管象;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樂也?抵芄,故以賜魯也。子孫纂之,至于今不廢,所以明周公之德而又以重其國也。
- 第一卦 乾 乾為天 乾上乾下
- 學(xué)而第一
- 論語序說
- 日知錄 卷三十二
- 國風(fēng)·周南
- 開宗明義章第一
- 了凡四訓(xùn) 第四篇 謙德之效
- 卷一 梁惠王章句上
- 虞書·堯典
- 為政第二
- 第二卦 坤 坤為地 坤上坤下
- 一、釋詁
- 孟子序說
- 第一章
- 日知錄 卷一
- 易經(jīng)·系辭上傳·第一章
- 隱公(元年~十一年)
- 曲禮上
- 中論 卷之上
- 日知錄 卷三十一
- 日知錄 卷二十六
- 了凡四訓(xùn) 第三篇 積善之方
- 日知錄 序
- 天子章第二
- 八佾第三
- 日知錄 卷二十四
- 里仁第四
- 日知錄 卷二十七
- 了凡四訓(xùn) 第一篇 立命之學(xué)
- 堯曰第二十
- 第三卦 屯 水雷屯 坎上震下
- 雍也第六
- 公冶長第五
- 卷二 梁惠王章句下
- 國風(fēng)·召南
- 了凡四訓(xùn) 第二篇 改過之法
- 二、釋言
- 泰伯第八
- 上經(jīng)乾傳卷一【上】
- 述而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