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元年~十八年)

桓公元年

【經(jīng)】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三月,公會(huì)鄭伯于垂,鄭伯以璧假許田。夏四月丁未,公及鄭伯盟于越。秋,大水。冬十月。

【傳】元年春,公即位,修好于鄭。鄭人請(qǐng)復(fù)祀周公,卒易祊田。公許之。

三月,鄭伯以璧假許田,為周公、祊故也。

夏四月丁未,公及鄭伯盟于越,結(jié)祊成也。盟曰:“渝盟無享國!

秋,大水。凡平原出水為大水。

冬,鄭伯拜盟。

宋華父督見孔父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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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二年

【經(jīng)】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滕子來朝。三月,公會(huì)齊侯、陳侯、鄭伯于稷,以成宋亂。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納于大廟。秋七月,杞侯來朝。蔡侯、鄭伯會(huì)于鄧。九月,入杞。公及戎盟于唐。

冬,公至自唐。

【傳】二年春,宋督攻孔氏,殺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懼,遂弒殤公。

君子以督為有無君之心而后動(dòng)于惡,故先書弒其君。會(huì)于稷以成宋亂,為賂故,立華氏也。

宋殤公立,十年十一戰(zhàn),民不堪命?赘讣螢樗抉R,督為大宰,故因民之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馬則然!币褮⒖赘付鴱s殤公,召莊公于鄭而立之,以親鄭。以郜大鼎賂公,齊、陳、鄭皆有賂,故遂相宋公。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納于大廟。非禮也。臧哀伯諫曰:“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猶懼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孫:是以清廟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鑿,昭其儉也。袞、冕、黻、珽,帶、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革咅,鞶、厲、游、纓,昭其數(shù)也。

火、龍、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錫、鸞、和、鈴,昭其聲也。

三辰旂旗,昭其明也。夫德,儉而有度,登降有數(shù)。文物以紀(jì)之,聲明以發(fā)之,以臨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jì)律。今滅德立違,而置其賂器于大廟,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誅焉?國家之?dāng)?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賂章也。郜鼎在廟,章孰甚焉?武王克商,遷九鼎于雒邑,義士猶或非之,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于大廟,其若之何?”公不聽。周內(nèi)史聞之曰:“臧孫達(dá)其有后于魯乎!君違不忘諫之以德!

秋七月,杞侯來朝,不敬。杞侯歸,乃謀伐之。

蔡侯、鄭伯會(huì)于鄧,始懼楚也。

九月,入杞,討不敬也。

公及戎盟于唐,修舊好也。

冬,公至自唐,告于廟也。凡公行,告于宗廟;反行,飲至、舍爵,策勛焉,禮也。

特相會(huì),往來稱地,讓事也。自參以上,則往稱地,來稱會(huì),成事也。

初,晉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條之役生太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畝之戰(zhàn)生,命之曰成師。師服曰:“異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義,義以出禮,禮以體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聽,易則生亂。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命大子曰仇,弟曰成師,始兆亂矣,兄其替乎?”惠之二十四年,晉始亂,故封桓叔于曲沃,靖侯之孫欒賓傅之。師服曰:“吾聞國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cè)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親,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無覬覦。今晉,甸侯也,而建國。本既弱矣,其能久乎?”惠之三十年,晉潘父弒昭侯而立桓叔,不克。晉人立孝侯。

惠之四十五年,曲沃莊伯伐翼,弒孝侯。翼人立其弟鄂侯。鄂侯生哀侯。哀侯侵陘庭之田。陘庭南鄙啟曲沃伐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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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三年

【經(jīng)】三年春正月,公會(huì)齊侯于嬴。夏,齊侯、衛(wèi)侯胥命于蒲。六月,公會(huì)杞侯于郕。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公子翚如齊逆女。九月,齊侯送姜氏于歡。公會(huì)齊侯于歡。夫人姜氏至自齊。冬,齊侯使其弟年來聘。有年。

【傳】三年春,曲沃武公伐翼,次于陘庭,韓萬御戎,梁弘為右,逐翼侯于汾隰,驂絓而止。夜獲之,及欒共叔。

會(huì)于嬴,成昏于齊也。

夏,齊侯、衛(wèi)侯胥命于蒲,不盟也。

公會(huì)杞侯于歡,杞求成也。

秋,公子翚如齊逆女。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

齊侯送姜氏于歡,非禮也。凡公女嫁于敵國,姊妹則上卿送之,以禮于先君;公子則下卿送之;于大國,雖公子亦上卿送之;于天子,則諸卿皆行,公不自送;于小國,則上大夫送之。

冬,齊仲年來聘,致夫人也。

芮伯萬之母芮姜惡芮伯之多寵人也,故逐之,出居于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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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四年

【經(jīng)】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夏,天王使宰渠伯糾來聘。

【傳】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書,時(shí),禮也。

夏,周宰渠伯糾來聘。父在,故名。

秋,秦師侵芮,敗焉,小之也。

冬,王師、秦師圍魏,執(zhí)芮伯以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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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五年

【經(jīng)】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陳侯鮑卒。夏,齊侯鄭伯如紀(jì)。天王使仍叔之子來聘。葬陳桓公。城祝丘。秋,蔡人、衛(wèi)人、陳人從王伐鄭。大雩。螽。

冬,州公如曹。

【傳】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陳侯鮑卒,再赴也。于是陳亂,文公子佗殺大子免而代之。公疾病而亂作,國人分散,故再赴。

夏,齊侯、鄭伯朝于紀(jì),欲以襲之。紀(jì)人知之。

王奪鄭伯政,鄭伯不朝。

秋,王以諸侯伐鄭,鄭伯御之。

王為中軍;虢公林父將右軍,蔡人、衛(wèi)人屬焉;周公黑肩將左軍,陳人屬焉。

鄭子元請(qǐng)為左拒以當(dāng)蔡人、衛(wèi)人,為右拒以當(dāng)陳人,曰:“陳亂,民莫有斗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顧之,必亂。蔡、衛(wèi)不枝,固將先奔,既而萃于王卒,可以集事!睆闹B疄橛揖,祭仲足為左拒,原繁、高渠彌以中軍奉公,為魚麗之陳,先偏后伍,伍承彌縫。戰(zhàn)于繻葛,命二拒曰:“旝動(dòng)而鼓!辈、衛(wèi)、陳皆奔,王卒亂,鄭師合以攻之,王卒大敗。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軍。祝聃請(qǐng)從之。公曰:“君子不欲多上人,況敢陵天子乎!茍自救也,社稷無隕,多矣。”

夜,鄭伯使祭足勞王,且問左右。

仍叔之子,弱也。

秋,大雩,書,不時(shí)也。凡祀,啟蟄而郊,龍見而雩,始?xì)⒍鴩L,閉蟄而烝。

過則書。

冬,淳于公如曹。度其國危,遂不復(f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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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六年

【經(jīng)】六年春正月,實(shí)來。夏四月,公會(huì)紀(jì)侯于成。秋八月壬午,大閱。蔡人殺陳佗。九月丁卯,子同生。冬,紀(jì)侯來朝。

【傳】六年春,自曹來朝。書曰“實(shí)來”,不復(fù)其國也。

楚武王侵隨,使薳章求成焉。軍于瑕以待之。隨人使少師董成。斗伯比言于楚子曰:“吾不得志于漢東也,我則使然。我張吾三軍而被吾甲兵,以武臨之,彼則懼而協(xié)以謀我,故難間也。漢東之國隨為大,隨張必棄小國,小國離,楚之利也。少師侈,請(qǐng)羸師以張之!毙苈是冶仍:“季梁在,何益?”斗伯比曰:“以為后圖,少師得其君!蓖鯕к姸{少師。

少師歸,請(qǐng)追楚師,隨侯將許之。季梁止之曰:“天方授楚,楚之蠃,其誘我也,君何急焉?臣聞小之能敵大也,小道大淫。所謂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

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辭,信也。今民餒而君逞欲,祝史矯舉以祭,臣不知其可也!惫:“吾牲牷肥腯,粢盛豐備,何則不信?”對(duì)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故奉牲以告曰‘博碩肥腯’,謂民力之普存也,謂其畜之碩大蕃滋也,謂其不疾瘯蠡也,謂其備腯咸有也。奉盛以告曰‘潔粢豐盛\’,謂其三時(shí)不害而民和年豐也。奉酒醴以告曰‘嘉栗旨酒\’,謂其上下皆有嘉德而無違心也。所謂馨香,無讒慝也。故務(wù)其三時(shí),修其五教,親其九族,以致其禋祀。于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動(dòng)則有成。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主,君雖獨(dú)豐,其何福之有!君姑修政而親兄弟之國,庶免于難!彪S侯懼而修政,楚不敢伐。

夏,會(huì)于成,紀(jì)來咨謀齊難也。

北戎伐齊,齊侯使乞師于鄭。鄭大子忽帥師救齊。六月,大敗戎師,獲其二帥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獻(xiàn)于齊。于是,諸侯之大夫戍齊,齊人饋之餼,使魯為其班,后鄭。鄭忽以其有功也,怒,故有郎之師。

公之未昏于齊也,齊侯欲以文姜妻鄭大子忽。大子忽辭,人問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齊大,非吾耦也。《詩》云:‘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國何為?”君子曰:“善自為謀!奔捌鋽∪謳熞,齊侯又請(qǐng)妻之,固辭。人問其故,大子曰:“無事于齊,吾猶不敢。今以君命奔齊之急,而受室以歸,是以師昏也。民其謂我何?”遂辭諸鄭伯。

秋,大閱,簡車馬也。

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禮舉之,接以大牢,卜士負(fù)之,士妻食之。

公與文姜、宗婦命之。

公問名于申繻。對(duì)曰:“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以名生為信,以德命為義,以類命為象,取于物為假,取于父為類。不以國,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隱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幣。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故以國則廢名,以官則廢職,以山川則廢主,以畜牲則廢祀,以器幣則廢禮。晉以僖侯廢司徒,宋以武公廢司空,先君獻(xiàn)、武廢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惫:“是其生也,與吾同物,命之曰同!

冬,紀(jì)侯來朝,請(qǐng)王命以求成于齊,公告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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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七年

【經(jīng)】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夏,谷伯綏來朝。鄧侯吾離來朝。

【傳】七年春,谷伯、鄧侯來朝。名,賤之也。

夏,盟、向求成于鄭,既而背之。

秋,鄭人、齊人、衛(wèi)人伐盟、向。王遷盟、向之民于郟。

冬,曲沃伯誘晉小子侯,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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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八年

【經(jīng)】八年春正月己卯,烝。天王使家父來聘。夏五月丁丑,烝秋,伐邾。

冬十月,雨雪。祭公來,遂逆王后于紀(jì)。

【傳】八年春,滅翼。

隨少師有寵。楚斗伯比曰:“可矣。仇有釁,不可失也!

夏,楚子合諸侯于沈鹿。黃、隨不會(huì),使薳章讓黃。楚子伐隨,軍于漢、淮之間。

季梁請(qǐng)下之:“弗許而后戰(zhàn),所以怒我而怠寇也。”少師謂隨侯曰:“必速戰(zhàn)。不然,將失楚師!彪S侯御之,望楚師。季梁曰:“楚人上左,君必左,無與王遇。且攻其右,右無良焉,必?cái) F珨?眾乃攜矣!鄙賻熢:“不當(dāng)王,非敵也!备摹(zhàn)于速杞,隨師敗績。隨侯逸,斗丹獲其戎車,與其戎右少師。

秋,隨及楚平。楚子將不許,斗伯比曰:“天去其疾矣,隨未可克也!蹦嗣硕。

冬,王命虢仲立晉哀侯之弟緡于晉。

祭公來,遂逆王后于紀(jì),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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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九年

【經(jīng)】九年春,紀(jì)季姜?dú)w于京師。夏四月,秋七月。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來朝。

【傳】九年春,紀(jì)季姜?dú)w于京師。凡諸侯之女行,唯王后書。

巴子使韓服告于楚,請(qǐng)與鄧為好。楚子使道朔將巴客以聘于鄧。鄧南鄙鄾人攻而奪之幣,殺道朔及巴行人。楚子使薳章讓于鄧,鄧人弗受。

夏,楚使斗廉帥師及巴師圍鄾。鄧養(yǎng)甥、聃甥帥師救鄾。三逐巴師,不克。

斗廉衡陳其師于巴師之中,以戰(zhàn),而北。鄧人逐之,背巴師而夾攻之。鄧師大敗,鄾人宵潰。

秋,虢仲、芮伯、梁伯、荀侯、賈伯伐曲沃。

冬,曹大子來朝,賓之以上卿,禮也。享曹大子,初獻(xiàn),樂奏而嘆。施父曰:“曹大子其有憂乎?非嘆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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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十年

【經(jīng)】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終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秋,公會(huì)衛(wèi)侯于桃丘,弗遇。冬十有二月丙午,齊侯、衛(wèi)侯、鄭伯來戰(zhàn)于郎。

【傳】十年春,曹桓公卒。

虢仲譖其大夫詹父于王。詹父有辭,以王師伐虢。夏,虢公出奔虞。

秋,秦人納芮伯萬于芮。

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獻(xiàn),既而悔之,曰:“周諺有之:‘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嵫捎么,其以賈害也?”乃獻(xiàn)之。又求其寶劍。叔曰:“是無厭也。無厭,將及我!彼旆ビ莨,故虞公出奔共池。

冬,齊、衛(wèi)、鄭來戰(zhàn)于郎,我有辭也。

初,北戎病齊,諸侯救之。鄭公子忽有功焉。齊人餼諸侯,使魯次之。魯以周班后鄭。鄭人怒,請(qǐng)師于齊。齊人以衛(wèi)師助之。故不稱侵伐。先書齊、衛(wèi),王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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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十一年

【經(jīng)】十有一年春正月,齊人、衛(wèi)人、鄭人盟于惡曹。夏五月癸未,鄭伯寤生卒。秋七月,葬鄭莊公。九月,宋人執(zhí)鄭祭仲。突歸于鄭。鄭忽出奔衛(wèi)。柔會(huì)宋公、陳侯、蔡叔盟于折。公會(huì)宋公于夫鐘。冬十月有二月,公會(huì)宋公于闞。

【傳】十一年春,齊、衛(wèi)、鄭、宋盟于惡曹。

楚屈瑕將盟貳、軫。鄖人軍于蒲騷,將與隨、絞、州、蓼伐楚師。莫敖患之。

斗廉曰:“鄖人軍其郊,必不誡,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

我以銳師宵加于鄖,鄖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斗志。若敗鄖師,四邑必離!蹦皆:“盍請(qǐng)濟(jì)師于王?”對(duì)曰:“師克在和,不在眾。商、周之不敵,君之所聞也。成軍以出,又何濟(jì)焉?”莫敖曰:“卜之?”對(duì)曰:“卜以決疑,不疑何卜?”遂敗鄖師于蒲騷,卒盟而還。鄭昭公之?dāng)”比忠?齊人將妻之,昭公辭。

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內(nèi)寵,子無大援,將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备摹

夏,鄭莊公卒。

初,祭封人仲足有寵于莊公,莊公使為卿。為公娶鄧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鄭莊公,曰雍姞,生厲公。雍氏宗有寵于宋莊公,故誘祭仲而執(zhí)之,曰:“不立突,將死!币鄨(zhí)厲公而求賂焉。祭仲與宋人盟,以厲公歸而立之。

秋九月丁亥,昭公奔衛(wèi)。己亥,厲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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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十二年

【經(jīng)】十有二年春正月。夏六月壬寅,公會(huì)杞侯、莒子盟于曲池。秋七月丁亥,公會(huì)宋公、燕人盟于谷丘。八月壬辰,陳侯躍卒。公會(huì)宋公于虛。冬十有一月,公會(huì)宋公于龜。丙戌,公會(huì)鄭伯,盟于武父。丙戌,衛(wèi)侯晉卒。十有二月,及鄭師伐宋。丁未,戰(zhàn)于宋。

【傳】十二年夏,盟于曲池,平杞、莒也。

公欲平宋、鄭。秋,公及宋公盟于句瀆之丘。宋成未可知也,故又會(huì)于虛。

冬,又會(huì)于龜。宋公辭平,故與鄭伯盟于武父。遂帥師而伐宋,戰(zhàn)焉,宋無信也。

君子曰:“茍信不繼,盟無益也。《詩》云:‘君子屢盟,亂是用長!療o信也!

楚伐絞,軍其南門。莫敖屈瑕曰:“絞小而輕,輕則寡謀,請(qǐng)無捍采樵者以誘之。”從之。絞人獲三十人。明日,絞人爭出,驅(qū)楚役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門,而覆諸山下,大敗之,為城下之盟而還。

伐絞之役,楚師分涉于彭。羅****伐之,使伯嘉諜之,三巡,數(sh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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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十三年

【經(jīng)】十有三年春二月,公會(huì)紀(jì)侯、鄭伯。己巳,及齊侯、宋公、衛(wèi)侯、燕人戰(zhàn)。齊師、宋師、衛(wèi)師、燕師敗績。三月,葬衛(wèi)宣公。夏,大水。秋七月。冬十月。

【傳】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羅,斗伯比送之。還,謂其御曰:“莫敖必?cái) ?/p>

舉趾高,心不固矣!彼煲姵釉:“必濟(jì)師!背愚o焉。入告夫人鄧曼。鄧曼曰:“大夫其非眾之謂,其謂君撫小民以信,訓(xùn)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

莫敖狃于蒲騷之役,將自用也,必小羅。君若不鎮(zhèn)撫,其不設(shè)備乎?夫固謂君訓(xùn)眾而好鎮(zhèn)撫之,召諸司而勸之以令德,見莫敖而告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豈不知楚師之盡行也?”楚子使賴人追之,不及。

莫敖使徇于師曰:“諫者有刑!奔佰,亂次以濟(jì)。遂無次,且不設(shè)備。及羅,羅與盧戎兩軍之。大敗之。莫敖縊于荒谷,群帥囚于冶父以聽刑。楚子曰:“孤之罪也!苯悦庵

宋多責(zé)賂于鄭,鄭不堪命。故以紀(jì)、魯及齊與宋、衛(wèi)、燕戰(zhàn)。不書所戰(zhàn),后也。

鄭人來請(qǐng)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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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十四年

【經(jīng)】十有四年春正月,公會(huì)鄭伯于曹。無冰。夏五,鄭伯使其弟語來盟。

秋八月壬申,御廩災(zāi)。乙亥,嘗。冬十有二月丁巳,齊侯祿父卒。宋人以齊人、蔡人、衛(wèi)人、陳人伐鄭。

【傳】十四年春,會(huì)于曹。曹人致餼,禮也。

夏,鄭子人來尋盟,且修曹之會(huì)。

秋八月壬申,御廩災(zāi)。乙亥,嘗。書,不害也。

冬,宋人以諸侯伐鄭,報(bào)宋之戰(zhàn)也。焚渠門,入,及大逵。伐東郊,取牛首。

以大宮之椽?dú)w,為盧門之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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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十五年

【經(jīng)】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來求車。三月乙未,天王崩。夏四月己巳,葬齊僖公。五月,鄭伯突出奔蔡。鄭世子忽復(fù)歸于鄭。許叔入于許。公會(huì)齊侯于艾。邾人、牟人、葛人來朝。秋九月,鄭伯突入于櫟。冬十有一月,公會(huì)宋公、衛(wèi)侯、陳侯于衰,伐鄭。

【傳】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來求車,非禮也。諸侯不貢車、服,天子不私求財(cái)。

祭仲專,鄭伯患之,使其婿雍糾殺之。將享諸郊。雍姬知之,謂其母曰:“父與夫孰親?”其母曰:“人盡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將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奔乐贇⒂杭m,尸諸周氏之汪。公載以出,曰:“謀及婦人,宜其死也。”夏,厲公出奔蔡。

六月乙亥,昭公入。

許叔入于許。

公會(huì)齊侯于艾,謀定許也。

秋,鄭伯因櫟人殺檀伯,而遂居櫟。

冬,會(huì)于衰,謀伐鄭,將納厲公也。弗克而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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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十六年

【經(jīng)】十有六年春正月,公會(huì)宋公、蔡侯、衛(wèi)侯于曹。夏四月,公會(huì)宋公、衛(wèi)侯、陳侯、蔡侯伐鄭。秋七月,公至自伐鄭。冬,城向。十有一月,衛(wèi)侯朔出奔齊。

【傳】十六年春正月,會(huì)于曹,謀伐鄭也。

夏,伐鄭。

秋七月,公至自伐鄭,以飲至之禮也。

冬,城向,書,時(shí)也。

初,衛(wèi)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屬諸右公子。為之娶于齊,而美,公取之,生壽及朔,屬壽于左公子。夷姜縊。宣姜與公子朔構(gòu)急子。公使諸齊,使盜待諸莘,將殺之。壽子告之,使行。不可,曰:“棄父之命,惡用子矣!有無父之國則可也!奔靶,飲以酒,壽子載其旌以先,盜殺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

此何罪?請(qǐng)殺我乎!”又殺之。二公子故怨惠公。

十一月,左公子洩、右公子職立公子黔牟;莨箭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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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十七年

【經(jīng)】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會(huì)齊侯、紀(jì)侯盟于黃。二月丙午,公會(huì)邾儀父,盟于趡。夏五月丙午,及齊師戰(zhàn)于奚。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秋八月,蔡季自陳歸于蔡。癸巳,葬蔡桓侯。及宋人、衛(wèi)人伐邾。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傳】十七年春,盟于黃,平齊、紀(jì),且謀衛(wèi)故也。

乃邾儀父盟于趡,尋蔑之盟也。

夏,及齊師戰(zhàn)于奚,疆事也。于是齊人侵魯疆,疆吏來告,公曰:“疆場之事,慎守其一,而備其不虞。姑盡所備焉。事至而戰(zhàn),又何謁焉?”蔡桓侯卒。蔡人召蔡季于陳。

秋,蔡季自陳歸于蔡,蔡人嘉之也。

伐邾,宋志也。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書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厎日,禮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

初,鄭伯將以高渠彌為卿,昭公惡之,固諫,不聽,昭公立,懼其殺己也。

辛卯,弒昭公,而立公子亹。

君子謂昭公知所惡矣。公子達(dá)曰:“高伯其為戮乎?復(fù)惡已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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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十八年

【經(jīng)】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會(huì)齊侯于濼。公與夫人姜氏遂如齊。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齊。丁酉,公之喪至自齊。秋七月,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傳】十八年春,公將有行,遂與姜氏如齊。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無相瀆也,謂之有禮。易此,必?cái)。?/p>

公會(huì)齊侯于濼,遂及文姜如齊。齊侯通焉。公謫之,以告。

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于車。

魯人告于齊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寧居,來修舊好,禮成而不反,無所歸咎,惡于諸侯。請(qǐng)以彭生除之!饼R人殺彭生。

秋,齊侯師于首止,子亹會(huì)之,高渠彌相。七月戊戌,齊人殺子亹而轘高渠彌,祭仲逆鄭子于陳而立之。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稱疾不往。人曰:“祭仲以知免!敝僭:“信也!

周公欲弒莊王而立王子克。辛伯告王,遂與王殺周公黑肩。王子克奔燕。

初,子儀有寵于桓王,桓王屬諸周公。辛伯諫曰:“并后、匹嫡、兩政、耦國,亂之本也。”周公弗從,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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