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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思己過

  常思己過

  守成法師著

  唐代有一位善道禪師,山東臨淄人。嘗于群經中,信手探卷,得凈土三經之一《觀無量壽佛經》。于是,乃專心一意念佛,依法修行十六妙觀。師后影廬山,見遠公遺跡,感慨系之。不久即遁跡終南,修《般舟三昧》數(shù)年。于中曾睹凈土,寶閣瑤池,種種莊嚴,宛然在目。后又往晉陽,從道綽禪師,授《無量壽經》。時入定觀,數(shù)日方起。

  一日,綽師請其入定,為觀所生之處。師即入定七日,而報之曰:“我?guī)煯?a href="/remen/chanhui.html" class="keylink" target="_blank">懺悔三罪,方可往生。”綽師問:“何三種罪?”答曰:“師嘗安佛像在檐牖下,而自處深房,此一罪也,當于佛前懺。又嘗役使出家人,此二罪也,當于四方僧前懺。又因造屋,多損蟲命,此三罪也,當于一切眾生前懺。”綽師聞言,靜思往咎,遂洗心懺謝。道再為入定,出謂綽曰:“師罪已滅,后有白光來照時,乃是往生之相也。”

  此去行化京師,歸者如市。臨終預知時至,略示微疾,怡然念佛而逝。滿室異香,天樂鳴空,寖寖向西而隱。

  按:供奉佛菩薩像,首重恭敬。其次視環(huán)境之大小,而擇適宜處以供之。但以清凈與莊嚴為原則,切不可輕率將事,而遭褻瀆之罪。本省頗多出家眾,為便利半夜三更起身拜佛誦經,竟將佛像供在同一臥室之榻榻米上,真是褻瀆之極,罪過不淺。如真心用功者,定至清凈大雄寶殿禮誦為是。我猶見若干在家信眾,往往將佛像供在偏避一角,而自己所住處,則異常別致。總之,無論環(huán)境寬狹,供佛處宜好,自住處宜丑(如一間住宅,不在此限),以免輕侮之咎。

  至于造屋耕種,動土傷生之事,此為四眾弟子,間有難免者。然而,當以小心從事,盡量避免誤殺。萬不可藉誤殺得輕罪而率意不顧。再談出家眾用人問題,最好公私二事,悉以沙彌或在家人作之為妥,不可呼喚具戒者走使(如弟子自愿為師服役、與服役于老病比丘者例外)。

  古人說:“人非圣賢,孰能無過,知過必改(懺悔),善莫大焉。”我人每日于閑暇時,或規(guī)定某一時,總要加以靜思,于人于事,有無過錯,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修持工夫,有無增進,有則不憍,無則勵精。果如是行,庶可免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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