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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的四種形式

因果的四種形式

  因果的四種形式,分別是:一、動機善,手段惡;二、動機惡,手段善;三、動機惡,手段惡;四、動機善,手段善。

第一種:動機善,手段惡

  舉兩個例子方便大家理解:比如為了供養(yǎng)三寶而傷害眾生,這個行為的動機是供養(yǎng)三寶,而不是為了滿足私欲或私利,動機是善,但行為錯了,而手段則是惡。再比如父母為了教育孩子而打罵孩子,老師為了教育學(xué)生而責(zé)罵學(xué)生,雖然他們的手段是惡的,但動機是善的。

第二種:動機惡,手段善

  這一種因果形式和第一種正好相反,而且這種形式是最可怕的。比如有這么一個人,他籌集善款、多方奔走,組織眾人修建起了一座廟?吹酱巳酥袨,大家都會說他很了不起,發(fā)心好、功德很大等等。但是他內(nèi)心真正的目的并不是為了讓佛法住世,也不是為了利益眾生,而是為了名聞利養(yǎng),希望通過修廟的行為而讓自己出名,或是以后想當(dāng)寺廟的住持等。

  聞思佛法本身是善業(yè),但如果聞思佛法的動機是為了跟他人競爭,為了超越另一個人而非常努力地聞思佛法,其真實的目的不是為了解脫,也不是為了利益眾生,這也是動機惡、手段善,是比較可怕的。也有人為了名利或是出于羞恥心而持守戒律,這也屬于動機惡,手段善。所以,無論聞思佛法,還是持守戒律,其根本動機必須是善的,否則必然不會達成任何成就。

第三種:動機惡,手段惡

  通過前兩種因果形式的解釋,第三種很好理解。簡單地說:心中都是殺盜淫妄的惡念,言行上也真的做出了這些行為。

第四種:動機善,手段也善

  這一種是我們所推崇的。還是以“聞思佛法”為例。內(nèi)心希求解脫、希望證得佛果、利益眾生,這是善的動機;以此為目標(biāo)去聞思佛法、實修佛法,或是蓋廟、繞塔、放生、布施等等,修習(xí)各種善業(yè),這是善的手段。

  如果將這四種因果形式比作四種人的話,我們不難明白,從一個人表面的行為是無法衡量其是善還是惡的。龍樹菩薩在《親友書》里做過一個比喻:就像芒果,有些外表看起來已經(jīng)熟了,打開一嘗卻還是生的;有些外表看起來是生的,打開以后卻已經(jīng)成熟。還有的芒果是外表熟了,里面也熟了;有的芒果是外表沒熟,里面也確實沒熟。我們每一個人都應(yīng)該捫心自問:自己是屬于哪一種芒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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