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獻(xiàn)皇帝紀(jì)卷第二十六

初平元年(庚午、一九0)

春正月辛亥,大赦天下。

侍中周毖、城門校尉伍瓊說董卓曰:“夫廢立事大,非常人所及。袁紹不達(dá)大體,恐懼出奔,非有他志也。今購之急,勢必為變。袁氏樹恩四世,門生故吏遍于天下,若收豪杰以聚徒眾,英雄因之而起,山東非公之有也。不如赦之,拜一郡守,則紹喜于免罪,必?zé)o患矣。”卓以為然,乃以紹為勃海太守。

癸丑〔一〕,卓殺弘農(nóng)王。

〔一〕 范書獻(xiàn)帝紀(jì)作“癸酉”。按正月壬寅朔,無癸酉,范書誤。

卓使郎中令〔李〕(王)儒進(jìn)酖于王〔一〕,曰:“服藥可以辟惡!蓖踉:“我無疾,是欲殺我爾。 ”不肯,強(qiáng)之。于是王與唐姬及宮人飲藥,王自歌曰: “天道易兮運(yùn)何艱,棄萬乘兮退守藩。逆臣見迫兮命不延,逝將去汝兮往幽玄!碧萍鹞,歌曰:“皇天崩兮后土頹,身為帝王兮命夭摧。死生異路兮從此乖,悼我煢獨兮心中哀!币蚱,坐者皆悲。王謂唐姬曰: “卿故王者妃,勢不為吏民妻矣。自愛,從此與卿辭。 ”遂飲藥而死。帝聞之,降坐盡哀。

〔一〕 據(jù)袁紀(jì)下文及范書、袁山松書改。又山松書言李儒為“弘農(nóng)郎中”,按袁紀(jì)下卷曰:“儒前為弘農(nóng)王郎中令”,則作“郎中”非。郎中令,武帝時更名為光祿勛,而王國如故。故此郎中令乃王國之官無疑矣。

是時冀州刺史韓馥、豫州刺史孔□、兗州刺史劉岱、陳留太守張邈、勃海太守袁紹、東海太守喬瑁、山陽太守袁遺、河南太守王匡、〔一〕濟(jì)北相鮑信、后將軍袁術(shù)、議郎曹操等并興義兵,將以誅卓,眾各數(shù)萬人,推紹為盟主。紹自號車騎將軍,操行奮武將軍。

〔一〕 盧弼三國志集解曰:“馮本、官本‘內(nèi)\’作‘南\’,各本俱作‘內(nèi)\’。范書、通鑒作‘內(nèi)\’,袁宏后漢紀(jì)作‘南\’。按郡國志首列河南尹,百官志亦曰河南尹,蓋京尹別于外郡之太守也。此稱太守,自當(dāng)作‘河內(nèi)\’為是。武紀(jì)初平元年及夏侯惇傳注引魏書俱稱‘河內(nèi)太守王匡\’!北R說是。

長沙太守孫堅亦起兵誅卓,比至南陽,眾數(shù)萬人。卓以堅為破虜將軍,冀其和弭〔一〕。堅討卓逾壯,進(jìn)屯陽人。卓大怒,遣胡軫、呂布擊堅,戰(zhàn)于建平,堅大破之。

〔一〕 三國志孫堅傳言表堅行破虜將軍者乃袁術(shù)也。卓至陽人一戰(zhàn)敗后,始遣李傕等來求和親,令堅列疏子弟任刺史,許表用之。與袁紀(jì)大異。

卓以山東兵盛,欲徙都關(guān)中,召公卿議曰:“高祖都關(guān)中,十一世,后漢中興,東都洛陽。從光武至今復(fù)十二世〔一〕,案石苞室讖〔二〕,宜復(fù)還都長安。 ”百官無敢應(yīng)者。司徒楊彪曰:“遷都改制,天下大事,皆當(dāng)因民之心,隨時之宜。昔盤庚五遷〔三〕,殷民胥怨,故作三篇以曉諭之。往者王莽篡逆,變亂五常,更始、赤眉之變,焚燒長安,殘害百姓,民人流亡,百無一存。光武受命,更都洛陽,此其宜也。方今建立圣主,光隆漢祚,而無故捐宗廟宮殿,棄先帝園陵,百姓驚愕,不解此意,必糜沸螘聚,以致擾亂。石苞室讖,妖邪之書,豈可信用!”卓作色曰:“楊公欲沮國家計邪?關(guān)東黃巾作亂〔四〕,所在賊起,長安崤函險固,國之重防。又隴右取材木,功夫不難,杜陵南山下有孝武帝故陶作磚處,一朝一夕可辦,宮室官府,蓋何足言〔五〕!百姓小人,何足與議。若有前卻,以我大兵驅(qū)之,豈得自在!”百寮皆失色。太尉黃琬曰:“此大事,楊公語得無可思乎?”司空荀爽曰:“相國豈樂遷都邪?今山東兵起,非可一日禁也,而關(guān)西尚靜,故當(dāng)遷之,以圖秦漢之勢也。堅爭不止〔六〕,禍必有所歸,吾不為也!弊渴褂兴咀嗝舛财摺场

〔一〕 按范書楊彪傳作“于今亦十世矣”。三國志董卓傳注引續(xù)漢書作“十一世”,通鑒因之,甚是。袁、范二書均誤。

〔二〕 胡三省曰:“當(dāng)時緯書之外,又有石苞室讖,蓋時人附益為之,如孔子閉房記之類!

〔三〕 李賢曰:“湯遷亳,仲丁遷囂,河□甲居相,祖乙居耿,并盤庚五遷也!

〔四〕 卓所言作亂者,乃指袁紹、袁術(shù)、曹操等起兵欲誅卓者,非黃巾也。疑“黃巾”二字為衍文。又三國志董卓傳注引續(xù)漢書正作“

關(guān)東方亂”。

〔五〕 “蓋”原誤作“盍”,逕改之。

〔六〕 范書楊彪傳此句上有“卓意小解,爽私謂彪曰諸君”等句,疑袁紀(jì)有脫文。

〔七〕 卓所使者乃司隸校尉宣播。

二月丁亥,太尉黃琬、司徒楊彪策罷。

初,卓用伍瓊、周毖之議,選天下名士馥等,既出,皆舉兵圖卓。卓以瓊、毖賣己,心怨之。及議西遷,瓊、毖固諫,卓大怒曰:“

君言當(dāng)拔用善士,卓從二君計,不敢違天下心。諸君到官,舉兵相圖,卓何相負(fù)?”遂斬瓊、毖。彪、琬恐懼,詣卓謝曰:“因小人戀舊,非欲沮國事也,請以不及為受罪〔一〕!弊坎粍佼(dāng)時之忿,既殺瓊、毖,旋亦悔之,故表彪、琬為光祿大夫。

〔一〕 陳璞曰:“受字衍!

卓以河南尹朱雋為太仆,以為己副。雋不肯受,因進(jìn)曰:“國不宜遷,必孤天下望,成山東之釁,臣不見其可也!庇兴驹:“召見君受拜,而君拒之;不問徙事,而君陳之,何也?”雋曰:“副相國至重,非臣所堪。遷都非計,臣之所急也。辭所不堪,進(jìn)其所急,臣之宜也。”有司曰:“遷都之事,初無此計也,就有未露,何所受聞?”雋曰:“相國董卓具為臣說。”有司不能屈。于是朝之大臣及尚書郎華歆等皆稱焉,由是止不副卓。卓愈恨之,懼必為卓所陷,乃奔荊州。

光祿勛趙謙為太仆。王允為司徒,守尚書令。

丁亥,天子遷都長安。卓留屯洛陽,盡焚宮室,徙民長安。

壬辰,白虹貫日。

三月己巳〔一〕,車駕至長安。長安遭赤眉之亂,宮室焚盡,唯有高廟、京兆府舍,遂就都焉。

〔一〕 范書獻(xiàn)帝紀(jì)作“乙巳”。通鑒從范書。惠棟曰:“獻(xiàn)帝宗廟祝嘏辭云:‘乃以二月丁亥耒祀雒,越三月丁巳,至于長安!赶挛脑:‘ 己酉,董卓焚洛陽宮廟!河显诙∷惹。袁紀(jì)又作\‘ 己巳’,未知孰是!卑醇o(jì)文下接,戊午則己巳恐系乙巳之誤。

戊午,卓殺太傅袁隗及其三子。

是時袁紹屯河內(nèi),陳留太守張邈、兗州刺史劉岱、東郡太守喬瑁、山陽太守袁遺屯酸棗,后將軍袁術(shù)屯南陽,豫州刺史〔孔□〕(韓馥)〔屯潁川〕〔一〕。大會酸棗,將盟諸州郡更相推讓,莫有肯先者。廣陵功曹臧洪升壇,操血曰:“漢室不幸,王綱失統(tǒng)。賊臣董卓,乘釁縱害,禍加至尊,虐流百姓。大懼淪喪社稷,翦覆四海。兗州刺史劉岱、豫州刺史孔□、陳留太守張邈、東郡太守喬瑁、廣陵太守超等,糾合義兵,并赴國難。凡我同盟,齊心戮力,以致臣節(jié),殞首喪元,必?zé)o二致。有渝此盟,俾墜其命,無克遺育。皇天后土,祖宗明靈,實皆監(jiān)之。”洪辭氣慷慨,涕泣橫下,聞其言者,雖卒伍冢養(yǎng),莫不激揚(yáng)。

〔一〕 按韓馥為冀州牧,時在鄴,未曾與盟,閱洪盟辭可知,范書亦然!绊n馥”明系“ 孔□”之誤,盟辭可證,故改。并據(jù)范書袁紹傳補(bǔ)“屯潁川”三字。

卓兵強(qiáng),紹等莫敢先進(jìn)!膊懿佟(喟然)〔一〕曰:“舉義兵,誅暴亂,今眾已合,諸君何疑!而后使董卓聞山東兵起,倚王室之尊,據(jù)二周之險,東向以臨天下,雖以無道行之,猶足以為患。今焚燒宮室,劫遷天子,海內(nèi)震動,不知所歸,此天亡之時也,一戰(zhàn)而天下定矣,不可失也!”其引軍西,戰(zhàn)于滎陽,操兵大敗〔二〕。

〔一〕 據(jù)南監(jiān)本、黃本改。

〔二〕 蔣校以“操兵大敗”四字疑有誤,故闕之。龍溪精舍本作“

卓兵大敗。”均誤。今據(jù)南監(jiān)本、黃本逕補(bǔ)之。

是時青州刺史焦和亦起兵討卓,〔務(wù)〕(和)及諸將西行〔一〕,不為民人保鄣,始濟(jì)河,黃巾已入其境。青州殷實軍強(qiáng),和望寇奔北,未嘗接風(fēng)塵交旗鼓也。好卜筮,信鬼神。入見其人,清談干霄,出觀其政,賞罰潰亂,州遂蕭條,悉為丘墟。頃之,和病卒,袁紹使臧洪領(lǐng)青州,撫和民眾,盜賊奔走。紹嘆其能,徙為東郡太守。

〔一〕 據(jù)四部叢刊本改。又三國志臧洪傳注引九州春秋、通鑒亦均作“務(wù)”。

夏四月,以大司馬劉虞為太傅。

尚書令王允奏曰:“太史王立說孝經(jīng)六隱事〔一〕,令朝廷行之,消卻災(zāi)邪,有益圣躬!痹t曰:“聞王者當(dāng)脩德爾,不聞孔子制孝經(jīng),有此而卻邪者也! 允固奏請曰:“立學(xué)深厚,此圣人秘奧,行之無損! 帝乃從之。常以良日,王允與王立入,為帝誦孝經(jīng)一章,以丈二竹簞畫九宮其上,隨日時而去入焉。及允被害,乃不復(fù)行也。

〔一〕 按東觀記作“太史令王立” ,三國志武帝紀(jì)注引張璠紀(jì)亦同。疑袁紀(jì)脫“令”字。

袁宏曰:神實聰明正直,依人而行者也。王者崇德,殷薦以為饗天地,可謂至矣。

若夫六隱之事,非圣人之道也,匹夫且猶不可,而況帝王之命乎?

五月,司空荀爽薨。

爽字慈明,朗陵令淑之子也〔一〕。年十二,太尉杜喬師焉〔二〕。舉孝廉賢良,黨事禁錮,隱于海上,又南匿漢濱。黨事解,辟命交至,有道、博士征,皆不就。獻(xiàn)帝初,董卓薦爽為平原相,未到官,征為光祿勛,至府三日,遷司空。當(dāng)是之時,忠正者慷慨,而懷道者深嘿。爽既解禍于董卓之朝,又旬日之間,位極人臣,君子以此譏之。初,爽兄弟八人,號曰“八龍”,爽最有儒雅稱,兄子彧名重于世。

〔一〕 范書荀彧傳與袁紀(jì)同,而荀淑傳“朗陵令”作“朗陵侯相”。廿二史考異曰:“漢制,縣為侯國,則置侯相一人治之,其職與令長同,故亦通稱為令也。東萊之不其,亦侯國,而董恢傳稱除不其令!

〔二〕 范書荀爽傳作“幼而好學(xué),年十二,能通春秋、論語。太尉杜喬見而稱之,曰可為人師”。而三國志荀彧傳注引張璠漢紀(jì)曰:“

爽字慈明,幼好學(xué),年十二,通春秋、論語。”與袁、范書有異。按爽傳,爽死于獻(xiàn)帝初平元年,時年六十三。上推至十二歲,為永和四年,時太尉乃王襲。又按杜喬任太尉為桓帝建和元年,爽時年二十。則“年十二”恐系“年二十”之誤。又袁紀(jì)“師焉”恐當(dāng)作“曰可為人師焉”。又汪文臺七家后漢書中所輯張璠紀(jì),有“太尉橋玄稱其可為人師”句。尋其所注出處,均無此句。必系妄增而又抄誤也。汪輯雖精,然多有妄增誤注,用之不可不慎。

六月辛未,光祿大夫種弗為司空〔一〕。

〔一〕 范書作“六月辛丑,光祿大夫種拂為司空”。按是月己巳朔,無辛丑,范書誤。又 “弗”乃“拂”之省文。

卓發(fā)洛陽諸陵及大臣冢墓。壞洛陽城中鐘虡,鑄以為錢,皆不成文;更鑄五銖錢,文章輪郭〔一〕,不可把持。于是貨輕而物貴,谷一斛至數(shù)百萬。

〔一〕 “輪郭”,黃本、南監(jiān)本均作“城郭”。蔣校以為當(dāng)作“輪郭”,而“輪”字從闕文。按三國志董卓傳、范書董卓傳均作“輪郭”,蔣說是,據(jù)以逕補(bǔ)。

遼東太守公孫度自號為平州牧。立漢世祖廟〔一〕。

〔一〕 三國志公孫度傳作“立漢二祖廟”,通鑒從之,袁紀(jì)恐誤。

單于羌渠既為國人所殺,其子(孫)于扶羅應(yīng)立,國人立須卜為單于,于扶羅詣闕訟〔一〕。會靈帝崩,王室亂,于扶羅將數(shù)千騎與白波賊寇冀州界,百姓皆高壁清野,抄掠少有所得。欲歸國,國人不受,遂止河?xùn)|。

〔一〕 據(jù)范書南匈奴傳刪“孫”字。又南匈奴傳曰:“單于于扶羅,中平五年立。國人殺其父者遂畔,共立須卜骨都侯為單于,而于扶羅詣闕自訟!迸c袁紀(jì)異。又此事發(fā)生于靈帝末年,通鑒系于中平六年。

二年(辛未、一九一)

春正月辛丑,大赦天下。

韓馥、袁紹自稱大將軍,遣使推大司馬劉虞為帝,不聽;復(fù)勸虞承制封拜,又不聽,然猶與紹連結(jié)。

二月丁丑,相國董卓為太師。

夏四月,卓西入關(guān)。卓使東中郎將董越屯澠池,寧輯將軍段煨屯華陰〔一〕,中郎將牛輔屯安邑,其余中郎〔將〕〔二〕、校尉布在諸縣,不可勝紀(jì),以御山東。

〔一〕 范書董卓傳“寧輯將軍”作 “中郎將”。又“煨”原誤作“

猥”,逕改之。

〔二〕 據(jù)范書董卓傳補(bǔ)。

卓將至,公卿以下迎之,皆謁拜〔車〕下〔一〕,卓不為禮。卓謂御史中丞皇甫嵩曰:“可以服未?” 嵩曰:“安知明公乃至于是。”卓曰:“鴻鵠固有遠(yuǎn)志,但燕雀自不知爾。”嵩曰:“昔與公俱為鴻鵠,但今日復(fù)變?yōu)轼P皇爾!弊磕舜笮υ:“卿早服,可得不拜!薄捕

〔一〕 據(jù)三國志董卓傳補(bǔ)。

〔二〕 按此段三國志董卓傳注引山陽公載記、范書皇甫嵩傳注引獻(xiàn)帝春秋同,而裴注引張璠漢紀(jì)曰:“卓抵其手謂皇甫嵩曰:‘義真怖未乎?’ 嵩對曰:‘明公以德輔朝廷,大慶方至,何怖之有?若淫刑以逞,將天下皆懼,豈獨嵩乎?’卓默然,遂與嵩和解!迸c袁紀(jì)大異。通鑒取張璠紀(jì)。然何焯曰:“山陽公載記之語尤近實。觀義真后此,其氣已衰,未必能為是言,僅足以避兇人之鋒耳!焙握f是。

卓既為太師,復(fù)欲稱尚父,以問左中郎將蔡邕,邕曰:“昔武王受命,太公為太師,輔佐周室,以伐無道,是以天下尊之,稱為尚父。今之功德,誠為巍巍,宜須關(guān)東悉定,車駕〔東〕(西)還〔一〕,然后議之。”卓乃止。

〔一〕 據(jù)三國志董卓傳注引獻(xiàn)帝紀(jì)改。又范書蔡邕傳作“車駕還反舊京”。

于是卓乘金華青蓋車,時人號“竿摩車”,言逼上也。

卓弟旻為左將軍,兄子璜為中軍校尉,宗族內(nèi)外,并列朝廷,呼召三臺、尚書以下,皆詣卓府啟事,然后得行。

筑郿塢,城與長安城等,積谷為三十年儲,云: “事成,雄據(jù)天下;不成,守此足以畢老!眹L行郿塢,公卿已下祖道于橫門外,誘北〔地〕降者三百余人〔一〕,于坐中先披其舌,或斬其手,或鑿其眼,未死,偃轉(zhuǎn)杯案之間,會者戰(zhàn)栗失匕箸,卓飲食自若。

〔一〕 據(jù)三國志、范書之卓傳補(bǔ)。

初,卓飲衛(wèi)尉張溫〔一〕,乃使人誣溫與袁術(shù)通謀,笞殺之。刑罰殘酷,愛憎相害,冤死者數(shù)千人,百姓嗷嗷,道路嘆息。

〔一〕 疑“飲”下脫“恨”字。

孫堅自陽人入洛陽,脩復(fù)諸陵,引軍還魯陽。卓謂長史劉艾曰:“關(guān)東諸將數(shù)敗矣,無能為也,唯孫堅小敢,諸將軍慎之。堅昔西征,其計策略與人同,無故從諸袁兒,終亦死爾!卑:“堅用兵不如李傕、郭泛。堅前與羌戰(zhàn)于美陽〔一〕,殆死,無能為!”卓曰:“堅時將烏合兵,且戰(zhàn)有利鈍。卿今論關(guān)東大勢爾,亦終無所至,但殺二袁兒,則天下自服矣。”

〔一〕 三國志孫堅傳注引山陽公載記作“美陽亭北”。

建武初,立宗廟于洛陽。元帝之于光武,父之屬也,故光武上繼元帝。又立親廟于洛陽,祭祀而已,不加名號。光武崩,以中興之主,更為起廟,上尊號曰世祖廟。以元帝于光武為禰,故雖非宗,不毀也。后遂為常。明帝遺詔無起寢廟,藏主于世祖廟更衣。更衣者,帝王入廟之便殿也。孝章不敢違命,以更衣宜小別〔一〕,上尊號曰顯宗。章帝崩,遺詔如先帝故事,和帝上尊號曰肅宗。后帝遵承,皆藏主于世祖廟,積多無別,是后顯宗但為陵寢之號。和帝崩,上尊號曰穆宗。殤帝崩,鄧太后以尚嬰孩,不列于廟,就陵寢祭之而已。安帝殺大臣,廢太子,及崩,無上祖宗之奏。以建武以來無毀者,遂因陵號恭宗。順帝崩,上尊號曰孝宗〔二〕。沖、質(zhì)帝皆年少早崩,依殤帝故事;傅郾,上尊號曰威宗。靈帝崩,而天下亂,故未議祖宗之事。于是有司奏議宗廟迭毀。左中郎將蔡邕議曰:

漢承秦滅學(xué)之后,宗廟之制,不用周禮。每帝即位,輒立一廟,不止于七,〔不列〕昭穆,不定宗廟迭毀〔三〕。孝元皇帝時,丞相匡衡、御史大夫貢禹始建斯議,罷絀典禮〔四〕。孝文帝、孝武帝、孝宣帝皆功德茂盛,為宗不毀。初孝昭尊崇孝武廟〔五〕,稱世宗,中正大臣夏侯勝猶執(zhí)異議,不應(yīng)為宗。至孝宣皇帝,議猶不定,太仆王舜、中壘校尉劉歆據(jù)經(jīng)傳義,定不可毀〔六〕,上從其議。古人據(jù)正重慎,不敢私其君父,如此其至者也。后遭王莽之亂,光武皇帝受命中興,廟稱世祖。孝明皇帝政參文宣,廟稱顯宗。孝章皇帝至孝烝烝,仁恩博大,廟稱肅宗,比方前世,得禮之宜。自此已下,政事多釁,權(quán)稱臣下,嗣帝殷勤,各欲尊崇至親,而臣下懦弱,莫敢執(zhí)正夏侯之議,故遂愆濫,無有防限。今圣朝遵復(fù)古禮,以求厥中,誠合事。宜孝元皇帝世在第八,光武皇帝世在第九,故元帝為考廟,尊而奉之。孝明因循,亦不敢毀。元帝今于廟九世,非宗,親盡宜毀。比惠、昭、成、哀、平帝,五年而再殷祭。孝安、孝桓〔在〕(孝)昭,孝和、孝靈在穆〔七〕,四時常陳。

孝和以下,穆宗、恭宗、威宗之號〔八〕,皆宜省去,以遵先典,殊異祖宗不可參并之義。從之。

〔一〕 “宜”字,續(xù)漢祭祀志及黃本均作“有”字。

〔二〕 續(xù)漢祭祀志及注引東觀記“ 孝宗”均作“敬宗”,范書沖帝紀(jì)亦然,袁紀(jì)誤。

〔三〕 續(xù)漢祭祀志注引袁山松書作 “不列昭穆,不定迭毀”,全后漢文從之。故據(jù)以補(bǔ)“ 不列”二字。

〔四〕 袁山松書“罷絀”作“請依 ”。

〔五〕 袁山松書“孝昭”作“孝宣 ”。漢書宣帝紀(jì)載,本始二年夏五月宣帝下詔,次月尊孝武廟為世宗廟。袁紀(jì)誤。

〔六〕 “定”,黃本作“處”,嚴(yán)可均以為是“謂”字之訛。

〔七〕 據(jù)蔡中郎集改“孝”作“在 ”。又蔡中郎集“孝安”上有“

孝章”,“孝和”下有“孝順”,袁紀(jì)恐脫。

〔八〕 蔡中郎集“恭宗”下有“敬宗”二字,袁紀(jì)亦恐脫。

袁宏曰:光武之系元帝,可謂正矣。夫君臣父子,名教之本也。然則名教之作,何為者也?蓋準(zhǔn)天地之性,求之自然之理,擬議以制其名,因循以弘其教,辯物成器,以通天下之務(wù)者也。是以高下莫尚于天地,故貴賤擬斯以辯物;尊卑莫大于父子,故君臣象茲以成器。天地,無窮之道;父子,不易之體。夫以無窮之天地,不易之父子,故尊卑永固而不逾,名教大定而不亂,置之六合,充塞宇宙,自今及古,其名不去者也。未有違夫天地之性,而可以序定人倫;失乎自然之理,而可以彰明治體者也。末學(xué)庸淺,不達(dá)名教之本,牽于事用,以惑自然之性,見君臣同于父子,謂兄弟可以相傳為體,謂友于齊于昭穆,違天地之本,滅自然之性,豈不哀哉!夫天地靈長,不能無否泰之變;父子自然,不能無夭絕之異。故父子相承,正順之至也;兄弟相及,變異之極也。變則求之于正,異則本之于順,故雖經(jīng)百世而高卑之位常崇,涉變通而昭穆之序不亂。由斯而觀,則君臣父子之道焉可忘哉!

董卓問司徒王允曰:“欲得快司隸校尉,誰可者?”允曰:“唯有蓋京兆耳。”卓曰:“此人明智有余,然則不可假以雄職也!蹦艘詣诪樵津T校尉。卓又畏其司戎,復(fù)出為潁川太守。頃之,征還京師〔一〕。公卿見卓皆拜謁,勛獨長揖,與卓爭論,旁人皆失色,而勛意氣自若。初,河南尹朱雋數(shù)為卓陳軍事,卓曰:“ 我為將百戰(zhàn)百勝,卿勿妄說,且污我刀鋸。”勛曰:“ 昔武丁之明,猶求箴諫〔二〕,明公猶未及武丁也! 卓謝曰:“戲之爾。”勛強(qiáng)直而內(nèi)懼于卓,不得意,疽發(fā)背卒,時年五十一。遺令慚無以報先帝,勿受賻贈。卓心雖憾勛,然外示寬厚,表賜東園秘器,送之如禮。

〔一〕 按范書蓋勛傳作“未及至郡,征還京師”。然北堂書鈔卷七十六引謝承書曰:“勛遷潁川太守,民吏嘆詠,不容于口!眲t勛非未及至郡也,實居職未久,即復(fù)征還矣。袁紀(jì)近是。

〔二〕 胡三省曰:“賢曰:‘武丁,殷王高宗也,謂傅說曰:“啟乃心,沃朕心。”說復(fù)于王曰:“惟木從繩則正,后從諫則圣。”’余謂蓋勛忠直之士,時卓方謀僭逆,不應(yīng)以武丁之事為言。據(jù)國語,楚左史倚相曰:‘昔衛(wèi)武公年數(shù)九十有五矣,猶箴儆于國曰:“毋謂我老耄而舍我,必恭恪于朝,朝夕以交戒我。聞一二之言,必誦志而納之,以訓(xùn)道我!奔捌錄]也,謂之睿圣武公!瘎咨w以衛(wèi)武公之事責(zé)卓也。史書傳寫,誤以‘公\’為‘丁\’耳!焙f甚是。

勛字元固,敦煌廣至人。舉孝廉,為漢陽長史。素與武都蘇正和有隙,及正和為州從事,劾武威太守倚權(quán)貴,恣行貪橫。敘州刺史梁鵠懼其貴戚,欲殺正和以自解,以訪勛;騽駝自:“因此報仇!眲自:“不可!謀事殺良,非忠也;乘危,非仁也。忠仁棄之,人將不食我余。”乃諫鵠曰:“夫□食鷹鹯,欲其鷙也,鷙而烹之何用哉?”鵠從其言。正和喜而求見勛,勛曰:“吾為梁使君謀,不為蘇正和也。”怨之如初。

黃巾之起,故武威太守黃雋被征失期,鵠欲奏誅雋,勛為言得免。雋以黃金二〔十〕(千)斤與勛〔一〕,勛謂雋曰:“吾以子罪在八議〔二〕,故為子言,豈賣評哉!”終辭不受。

〔一〕 據(jù)范書蓋勛傳注引續(xù)漢書改。

〔二〕 周禮秋官小司寇:“以八辟麗邦濃附刑罰:一曰議親之辟,二曰議故之辟,三曰議賢之辟,四曰議能之辟,五曰議功之辟,六曰議貴之辟,七曰議勤之辟,八曰議賓之辟。”鄭注曰:“此八議輕重,不在刑書!睂O詒讓曰:“蓋凡入八議限者,輕罪則宥,重罪則改附輕比,仍有刑也!

敘州刺史左昌因軍法斷盜數(shù)千萬,勛諫不聽,乃怒勛,使屯〔阿〕(河)陽〔一〕,欲因軍法罪之。而勛數(shù)有戰(zhàn)功,詔書勞勉焉。邊章之反,圍昌逼急,昌以檄召勛。勛初與從事辛曾、孔常俱屯阿陽,曾、常疑,不肯應(yīng)檄。勛怒曰:“昔莊賈后期,穣苴奮鉞〔二〕。今之從事,豈重于監(jiān)軍哉!”常懼,乃從勛至冀。親責(zé)數(shù)章等,責(zé)以背叛之罪。皆曰:“左使君若早從君言,以兵臨我,得自分明。今我罪已重,不可復(fù)降也!苯云槎。

〔一〕 據(jù)范書改。按兩漢志均作“ 阿陽”,西漢時屬天水郡,東漢屬漢陽郡。逕正之。下同。

〔二〕 事見史記司馬穣苴傳。齊景公寵臣莊賈為監(jiān)軍,后期,穣苴斬莊賈以徇三軍。晉燕之師聞之,皆不戰(zhàn)而退。

會叛羌圍護(hù)羌校尉夏育于畜官〔一〕。勛與州郡并兵救育,至孤磐〔二〕,為羌所破,勛被三創(chuàng),前陣多死。勛使人書木表曰:“使國家尸我于此!”羌滇吾素為勛所厚,乃以兵捍眾曰:“蓋長史清賢,汝曹殺之者為負(fù)天!眲籽隽R曰:“死反虜,汝何知?促殺我! ”眾相視而驚。滇吾以馬與勛,勛曰:“吾欲死,不去也。”眾曰:“

金城購君羊萬頭,馬千匹,欲與君為一。”勛咄咄曰:“我死不知也!鼻妓烨魟,勛辭氣不撓,羌不敢害,送還郡。

〔一〕 李賢曰:“前書尹翁歸傳曰:‘有論罪輸掌畜官。\’音義曰:‘右扶風(fēng),畜牧所在,有苑師之屬,故曰畜官!

〔二〕 范書作“狐槃”;輻澰: “晉書載記曰狐槃在天水冀縣!

于是以勛為漢陽太守。民饑相食,勛調(diào)谷廩之,諸富室或匿不肯出。勛曰:“吾知罪矣!蹦俗出家谷以率之?ぶ新勚,不督而送冀倉者二千余斛,賴勛以得存者千余人。

六月丙戌,京師地震。卓問蔡邕,邕對曰:“地震陰盛,大臣逾制之所致也。公乘青蓋車,遠(yuǎn)近以為非宜!弊繌闹,乘金華皂蓋車。

秋七月,司空種弗以地震策免。癸卯,光祿勛淳于嘉為司空〔一〕。

〔一〕 范書獻(xiàn)帝紀(jì)作“光祿大夫濟(jì)南淳于嘉”。

董卓既入關(guān),袁紹還軍延津,使?jié)}川荀諶說冀州刺史韓馥曰:“

公孫瓚乘勝來南,而諸郡應(yīng)之。袁車騎引軍東向,此其意不可知,竊為將軍危之!别ピ:“為之柰何?” 諶曰:“公孫瓚提燕代之卒,其鋒不可當(dāng)。袁氏一時之杰,必不為將軍下。夫冀州天下之重資也,若兩雄并力,兵交于城下,危亡可立而待也。夫袁氏,將軍之舊也,且已同盟。當(dāng)今為將軍計者,莫若舉州以讓袁氏。袁氏得冀州,則瓚不〔能〕與之爭〔一〕,必厚德將軍。冀州入于親友〔二〕,是將軍有讓賢之名,而身安于泰山也。愿將軍勿疑!别ニ貝b怯,因然其計。馥長史耿武、別駕閔純〔三〕、治中李歷、騎都尉沮授諫曰〔四〕:“冀州雖鄙,帶甲百萬,谷支十年。袁紹孤客窮軍,仰我鼻息,譬如嬰兒在股掌之上,絕其哺乳,立可餓殺。奈何欲以冀州與之?”馥曰:“吾袁氏故吏,且才不如本初,度德而讓,古人所貴,諸君獨何病焉?”乃遣子送印綬以讓紹。

〔一〕 據(jù)三國志、范書補(bǔ)。

〔二〕 范書、三國志袁紹傳“友” 作“交”。

〔三〕 李賢引英雄記曰:“耿武字文威,閔純字伯典。后袁紹至,馥從事十人,棄馥去唯恐在后,獨武、純杖刀執(zhí)兵,不能禁。紹后令田豐殺此二人!

〔四〕 按范書有沮授而無李歷,三國志有李歷而無沮授。王先謙引王補(bǔ)說曰:“觀授之附紹,意當(dāng)日必未諫也。當(dāng)以魏志為是!蓖ㄨb從魏志。余謂先后事二主,竭誠謀畫,俱得信用,史不乏其例。袁紀(jì)李歷、沮授并存之,必有所據(jù)。

紹既有冀州,辟授為別駕從事。紹謂授曰:“今賊臣作變,朝廷遷移,孤歷世受寵,欲竭命致死,以復(fù)漢室。然桓公非夷吾不能成霸,越王非范蠡無以存國。今欲與君戮力同心,共安社稷!笔谶M(jìn)曰:“將軍弱冠登朝,播名海內(nèi),值廢立之際,則忠義憤發(fā),卓雖兇暴,弗能加兵。昔相如叱秦,晏嬰哭莊〔一〕,方之將軍,曷足以喻。單騎出奔,則卓懷怖懼;濟(jì)河而北,則渤;住硪豢ぶ,撮冀州之眾,威震河朔,名重天下。雖黃巾散亂,黑山跋扈〔二〕,舉兵東向,則青州可定;還討黑山,則張燕可滅〔三〕,回師北首,則劉虞必喪〔四〕,震脅戎狄,則匈奴順從。橫大河之北,合四川之地,收英雄之用,擁百萬之眾,迎大駕于長安,復(fù)宗廟于洛邑,號令天下,以討未服,以此爭鋒,誰敢御之?比及數(shù)年,此功不難。”紹喜曰:“此孤之本心也!奔幢硎跒閵^武將軍〔五〕,使監(jiān)護(hù)諸將。

〔一〕 “相如叱秦”,指相如完璧歸趙之事,見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又襄公二十五年左傳曰:“崔杼弒莊公,晏子枕尸股而哭。興,三踴而出。人謂崔子:‘必殺之!’崔子曰:‘民之望也,舍之,得民!

〔二〕 李賢曰:“常山、趙郡、中山、上黨、河內(nèi)諸山谷相通,號曰黑山!

〔三〕 燕本姓褚。黃巾軍起,燕與博陵張牛角亦起事。牛角死,眾奉燕為帥,更姓張,性剽悍,捷敏過人,號曰飛燕。

〔四〕 三國志袁紹傳作“公孫必喪 ”,范書亦然。柳從辰曰:“今按授欲使紹合四川之地,而紹奪冀州,在初平二年,其時幽州南屬劉虞,不屬公孫瓚。袁紀(jì)作劉虞,似亦可通。然虞不喜爭戰(zhàn),非紹所忌。魏志原作公孫必喪。陳書出袁紀(jì)前,自可信!

〔五〕 三國志袁紹傳作“奮威將軍 ”。范書與袁紀(jì)同。趙一清曰:“范書袁紹傳作奮武將軍是也。時以韓馥為奮威將軍,不得回授沮生也。”周壽昌曰:“范書紹傳明云以馥為奮威將軍,而無所將御,是僅畀以虛銜,而不與軍事。至授則表為此官,即以監(jiān)護(hù)諸將,安知非紹特以相形激馥使去邪?據(jù)此作奮威為是!庇直R弼曰:“按呂布為奮威將軍。宋書百官志云:奮武將軍呂布為之。蓋此類雜號將軍,本無定員,故記載亦互有岐異也!

袁紹以曹操為東郡太守。

初,潁川人荀彧,字文若,舉孝廉,為亢父令。見天下將亂,棄官歸家,謂父老曰:“潁川四戰(zhàn)之地,天下令有變,常為兵沖,密雖有固,適可避小寇,不足以捍大難,宜亟去!编l(xiāng)里人多懷土,不能從也。韓馥遣騎迎焉,會袁紹襲冀州,待彧以上賓之禮。彧弟諶及同郡辛評、郭圖皆為紹仕。彧知紹不能有成也,遂去紹歸曹操。操見彧悅曰:“吾子房也。”以為司馬〔一〕。時董卓兵強(qiáng),山東震恐,彧說操曰:“董卓暴虐已甚,必以亂終,無能為也!辈偕浦。

〔一〕 范書荀彧傳作“奮武司馬,三國志與袁紀(jì)同。按時操為奮武將軍,故彧稱奮武司馬。后操任鎮(zhèn)東將軍,彧又稱鎮(zhèn)東司馬。彧實任軍司馬也。

丙寅〔一〕,太尉趙謙久病策罷。辛酉,太常馬日磾為太尉。

〔一〕 按七月癸已朔,無丙寅。辛酉乃第二十九日。三公替代,時必不久,丙寅或系丙辰,或系甲寅之誤,亦未可知。

公孫瓚以劉備為平原相。

十二月,錄從入關(guān)者功,封侯賜爵各有差。

司徒王允為溫侯,食邑五千戶,固讓不受。尚書仆射士孫瑞說允曰:“天子裂土班爵,所以庸勛也。與董太師并位俱封,而獨勵高節(jié),愚竊不安也!痹始{其言,乃受二千戶。

是歲,長沙、武陵人有死者,經(jīng)月復(fù)活〔一〕。占曰:“至陰為陽,下民為上!睂⒂凶晕①v而起者也。

〔一〕 續(xù)漢五行志載武陵女子李娥死而復(fù)活,系于建安四年,與袁紀(jì)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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