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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隱之不懼飲貪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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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隱之,東晉時人,雖然家庭貧窮,但勤學(xué)好問,因此學(xué)富五車,而且他品德高潔、志向高遠(yuǎn),極受大司馬桓溫的賞識,被任命為晉陵太守。隆安年間,簡文帝聽說他清正廉潔,將他提升為廣州刺史。

  在晉陵為官時,吳隱之從不接受任何人的禮物。朝廷給他的俸祿,除了維持全家人的生活之外,還要接濟(jì)家境困難的族人。為了節(jié)約開支,他處處精打細(xì)算,上街買燒柴的時候,親自把柴背回家,他的妻子也必須自己織布縫衣。有一年冬天,天寒地凍,吳隱之夫婦竟連一床厚棉被也沒有。

  被提升為廣州刺史后,吳隱之依然一身清廉。廣州離京都建康(今南京)千里之遙,許多官員自恃天高皇帝遠(yuǎn),無法無天,大肆收斂奇珍異寶。他們不但不省察自己的德操,反而百般為自己開脫罪責(zé),說:之所以收受賄賂,是因為在赴任的路上誤飲了“貪泉”之水。“貪泉”是距廣州二十里的石門的一處泉水。

  吳隱之上任途中,卻偏偏要飲“貪泉”水。家人勸他還是小心點好,吳隱之不聽,不僅喝了水,還賦詩勵志。他覺得:只要心中無貪欲,無論喝多少都不會貪。

  吳隱之任滿回京時,一點金銀寶物也沒帶上。他的夫人曾買了一斤沉香,吳隱之發(fā)現(xiàn)后扔到河里,那條河因此被稱為“沉香浦”。

  他當(dāng)官幾十年,家中只有薄地數(shù)畝、茅屋數(shù)間,有人要送車馬給他,要給他另建府第,他都謝絕了。因此,人們都說他是一個“處可欲之地而能不改其操”的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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