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六
列傳第三十八唐張徐
唐臨,字本德,京兆長安人。周內(nèi)史瑾之孫。其先自北海內(nèi)徙。武德初,隱太子討王世充,臨以策進說,太子引直典書坊,授右衛(wèi)率府鎧曹參軍。太子廢,出為萬泉丞。有輕囚久系,方春,農(nóng)事興,臨說令可且出囚,使就畎畝。不許。臨曰:「有所疑,丞執(zhí)其罪!沽钜萍,臨悉縱歸,與之約,囚如期還。
再遷侍御史。大夫韋挺責著位不肅,明日,挺越次與江夏王道宗語,臨進曰:「王亂班!沟雷谠:「與大夫語,何至爾!」臨曰:「大夫亦亂班!雇κ,眾皆悚伏。俄持節(jié)按獄交州,出冤系三千人。累遷大理卿。高宗嘗錄囚,臨占對無不盡,帝喜曰:「為國之要在用法,刻則人殘,寬則失有罪,惟是折中,以稱朕意!顾諒陀,余司斷者輒紛訴不已,獨臨所訊無一言。帝問故,答曰:「唐卿斷囚不冤,所以絕意。」帝嘆曰:「為獄者固當若是!鼓俗允銎淇荚弧感稳缢阑,心若鐵石」云。
永徽元年,拜御史大夫。蕭齡之嘗任廣州都督,受賕當死,詔群臣議,請論如法,詔戮于朝堂。臨建言:「群臣不知天子所以議之之意。在律有八。王族戮于隱,議親也;刑不上大夫,議貴也。今齡之貪贓狼扈,死有余咎。陛下以異于它囚,故議之有司,又令入死,非堯、舜所以用刑者,不可為后世法!沟廴恢}g之,齊高帝五世孫,由是免死。
臨累遷吏部尚書。初,來濟謫臺州,李義府謫普州,臨奏許祎為江南巡察使,張倫劍南巡察使。祎與濟善,而倫與義府有隙。武后常右義府,察知之,謂臨遣所私督其過,坐免官。起為潮州刺史,卒,年六十。
臨儉薄寡欲,不好治第宅。性旁通,專務掩人過。見妻子,必正衣冠。
兄皎,武德初,為秦王府記室,從王征討,掌書檄。貞觀中,官吏部侍郎。先是,選集四時補擬,不為限。皎請以冬初集,盡季春止,后遂為法。終益州長史,贈太常卿。
子之奇,給事中。坐章懷太子屬徙邊。后除括蒼令,與徐敬業(yè)起兵,誅。
臨孫紹紹,神龍時為太常博士。遷左臺侍御史、度支員外郎,常兼博士。韋庶人請妃、公主、命婦以上葬給鼓吹,詔可。紹曰:「鼓吹本軍容,黃帝戰(zhàn)涿鹿,以為警衛(wèi),故曲有《靈夔吼》、《雕鶚爭》、《石墜崖》、《壯士怒》之類。惟功臣詔葬,得兼用之。男子有四方功,所以加寵。雖郊祀天地,不參設,容得接閨閫哉?在令,五品官昏葬,無給鼓吹者,唯京官五品則假四品,蓋班秩在夫若子。請置前詔,用舊典!共皇。
中宗始郊,國子祭酒祝欽明等知韋后能制天子,欲迎諂之,即奏以皇后亞獻,安樂公主終獻,又四時及列帝誕日,遣使者詣陵如事生。紹以為非禮,引正誼固爭。帝又詔武氏陵及諸武墓皆置守戶,紹謂:「昊、順二陵守戶五百,與昭陵同。在令,先世帝王陵戶二十,今雖崇奉外家,宜準附常典。又親王墓戶十,梁、魯乃追贈,不可逾真王。褒德衛(wèi)卒,至逾宗廟,不可明甚,請罷之。」又言:「比群臣務厚葬,以俑人象驂眩耀相矜,下逮眾庶,流宕成俗。愿按令切敕裁損,凡明器不許列衢路,惟陳墓所;杓沂⒃O障車,擁道為戲樂,邀貨捐貲動萬計,甚傷化紊禮,不可示天下!故码m不從,議者美嘆。
睿宗即位,數(shù)言政損益,再遷給事中,兼太常少卿。先天二年,玄宗講武驪山,紹以典儀坐失軍容,當斬。帝怒甚,執(zhí)纛下,左右猶冀少貸,金吾將軍李邈遽傳詔斬之。時深咎邈,帝亦悔,俄詔罷邈官,擯死于家。
張文瓘,字稚圭,貝州武城人。隋大業(yè)末,徙家魏州之昌樂。幼孤,事母、兄以孝友聞。貞觀初,第明經(jīng),補并州參軍。時李勣為長史,嘗嘆曰:「稚圭,今之管、蕭,吾所不及!箘奕氤,文瓘與屬僚二人皆餞,勣贈二人以佩刀、玉帶,而不及文瓘。文瓘以疑請,勣曰:「子無為嫌。若某,■豫少決,故贈以刀,欲其果于斷;某放誕少檢,故贈以帶,俾其守約束。若子才,無施不可,焉用贈?」因極推引。再遷水部員外郎。時兄文琮為戶部侍郎,于制,兄弟不并臺閣,出為云陽令。累授東西臺舍人,參知政事。乾封二年,遷東臺侍郎、同東西臺三品,遂與勣同為宰相。俄知左史事。
時高宗造蓬萊、上陽、合璧等宮,復征討四夷,京師養(yǎng)廄馬萬匹,帑瓘浸虛。文瓘諫曰:「王者養(yǎng)民,逸則富以康,勞則怨以叛。秦、漢廣事四夷,造宮室,至二世土崩,武帝末年戶口減半。夫制治于未亂,保邦于未危。人罔常懷,懷于有仁。臣愿撫之,無使勞而生怨。隋監(jiān)未遠,不可不察。」帝善其言,賜繒錦百段,為減廄馬數(shù)千。
改黃門侍郎,兼太子右庶子,又兼大理卿。不旬日,斷疑獄四百,抵罪者無怨言。嘗有小疾,囚相與齋禱,愿亟視事。時以執(zhí)法平恕方戴胄。后拜侍中,兼太子賓客。諸囚聞其遷,皆垂泣,其得人心如此。性嚴正,未嘗回容,諸司奏議,悉心糾駁,故帝委之;驎r移疾,他宰相奏事,帝必問與文瓘議未。若不者,曰:「往共籌之。」或曰:「已議。」即皆報可。
新羅叛,帝將出兵討之。時文瓘病臥家,自力請見,曰:「吐蕃盜邊,兵屯境未解,新羅復叛,議者欲出師,二虜俱事,臣恐人不堪弊,請息兵修德,以懷異俗!乖t可。
初,同列以堂饌豐余,欲少損。文瓘曰:「此天子所以重樞務、待賢才也,吾等若不任職,當自引避,不宜節(jié)減,以自取名。」眾乃止。卒,年七十三,贈幽州都督,謚曰懿。以嘗事孝敬皇帝,詔陪葬恭陵。
四子:潛,為魏州刺史;沛,同州刺史;洽,衛(wèi)尉卿;涉,殿中監(jiān)。父子皆至三品,時謂「萬石張家」。韋溫誅,涉為亂兵所殺。
文琮,好自寫書,筆不釋手。子弟諫止,曰:「吾好此,不為倦!关懹^中,為治書侍御史,遷亳州刺史。永徽初,獻《文皇帝頌》,優(yōu)制褒美,拜戶部侍郎。坐房遺愛從母弟,出為建州刺史。州尚淫祀,不立社稷,文琮下教曰:「春秋二社本于農(nóng),今此州廢不立,尚何觀?比歲田畝卒荒,或未之思乎!神在于敬,可以致福。」于是始建祀場,民悅從之。卒于官。
子錫,久視初,為鳳閣侍郎、同鳳閣鸞臺平章事,代其甥李嶠為宰相。請還廬陵王,不為張易之所右。與鄭杲俱知選,坐泄禁中語,又賕謝鉅萬,時蘇味道亦坐事,同被訊,系鳳閣,俄徙司刑三品院。錫按轡專道,神氣不懾,日膳豐鮮,無損貶。味道徒步赴逮,席地菜食。武后聞之,釋味道,將斬錫,既而流循州。神龍中,累遷工部尚書,兼修國史,東都留守。韋后臨朝,詔同中書門下三品,旬日,出為絳州刺史。累封平原郡公,卒。
文琮從父弟文收,終太子率更令。善音律,著《新樂書》十余篇。
徐有功,名弘敏,避孝敬皇帝諱,以字行,國子博士文遠孫也。舉明經(jīng),累補蒲州司法參軍,襲封東莞縣男。為政仁,不忍杖罰,民服其恩,更相約曰:「犯徐參軍杖者,必斥之!褂櫞蝗枰蝗。累遷司刑丞。時武后僭位,畏唐大臣謀己。于是周興、來俊臣、丘神績、王弘義等揣識后指,置總監(jiān)牧院諸獄,捕將相,俾相鉤逮,掩搦護送,楚掠凝慘。又污引天下豪亻桀,馳使者即按,一切以反論。吏爭以周內(nèi)窮詆相高,后輒勸以官賞,于是以急變相告言者無虛日。朝野震恐,莫敢正言,獨有功數(shù)犯顏爭枉直,后厲語折抑,有功爭益牢。時博州刺史瑯邪王沖,責息錢于貴鄉(xiāng),遣家奴督斂,與尉顏余慶相聞知,奴自市弓矢還。會沖坐逆誅,魏州人告余慶豫沖謀,后令俊臣鞫治,以反狀聞。有司議:「余慶更永昌赦,法當流!故逃肺涸抑^:「余慶為沖督償、通書,合謀明甚,非曰支黨,請殊死,籍其家!乖t可。有功曰:「永昌赦令:'與虺貞同惡,魁首已伏誅,支黨未發(fā)者原之。'《書》曰:'殲厥渠魁',律以'造意為首',尋赦已伏語,則魁首無遺。余慶赦后被言,是謂支黨。今以支為首,是以生入死。赦而復罪,不如勿赦;生而復殺,不如勿生。竊謂朝廷不當爾!购笈:「何謂魁首?」答曰:「魁者,大帥;首者,元謀!购笤:「余慶安得不為魁首?」答曰:「若魁首者,虺貞是已。既已伏誅,余慶今方論罪,非支黨何?」后意解,乃曰:「公更思之!顾烀馑馈.敶藭r,左右及衛(wèi)仗在廷陛者數(shù)百人,皆縮項不敢息,而有功氣定言詳,闉然不橈。
有韓紀孝者,受徐敬業(yè)偽官,前已物故,推事使顧仲琰籍其家,詔已報可。有功追議曰:「律,謀反者斬。身亡即無斬法,無斬法則不得相緣。所緣之人亡,則所因之罪減!乖t從之,皆以更赦免,如此獲宥者數(shù)十百姓。
累轉(zhuǎn)秋官郎中。鳳閣侍郎任知古、冬官尚書裴行本等七人被誣當死,后謂宰相曰:「古人以殺止殺,我今以恩止殺,就群公丐知古等,賜以再生,可乎?」俊臣、張知默固請如法,后不許。俊臣獨引行本更驗前罪。有功奏曰:「俊臣違陛下再生之賜,不可以示信!褂谑窍っ馑。
道州刺史李仁褒兄弟為人誣構(gòu),有功爭不能得。秋官侍郎周興劾之曰:「漢法,附下罔上者斬,面欺者亦斬。在古,析言破律者殺。有功故出反囚,罪當誅,請按之!购蟛辉S,猶坐史官。
俄起為左肅政臺侍御史,辭曰:「臣聞鹿走山林而命系庖廚者,勢固自然。陛下以法官用臣,臣守正行法,必坐此死矣。」后固授之。天下聞有功復進,灑然相賀。時有詔:「公坐流、私坐徒以上會赦免,逾百日不首者,復論!褂泄ψ嘣:「陛下寬殊死罪,已發(fā)者原之,是通改過之心、自新之路。故律,告赦前事,以其罪坐之。若無告言,所犯終不自發(fā);如告言赦前事,則與律乖。今赦前之罪,不自言者,還以法論,即恩雖布天下,而一罪不能貸,臣竊為陛下不取!购蟾t五品以上議可。
又上疏曰:「天下員有定,比選者日多,選曹諉囑公行,囂謗滿路。唐季人多逆節(jié),鞫訊結(jié)斷,刑慘獄嚴,革命歲久,其流弗改。事表生情,法外構(gòu)理,而刻薄吏驅(qū)扇成奸。雖朝堂進表,列匭內(nèi)牒,叫閽弗聽,叩鼓弗聞,使申其冤,正增其枉。誠令天官銓注有所不平、法司推斷舞法深詆、三司理匭受所上章?lián)砣话渍呓栽S臣按驗劾發(fā),奪祿貶勞,不越月逾時,可致刑措。」后納之。
竇孝諶妻龐為其奴怖以妖祟,教為夜解,因告以厭詛。給事中薛季昶鞫之,龐當死。子,{訟冤,有功明其枉。季昶劾有功黨惡逆,當棄市。有功方視事,令史泣以告。有功曰:「豈吾獨死,而諸人長不死邪?」安步去。后召詰曰:「公比斷獄多失出,何耶?」對曰:「失出,臣小過;好生,陛下大德。」后默然。龐得減死,有功免為民。
起拜左司郎中,轉(zhuǎn)司刑少卿。與皇甫文備同按獄,誣有功縱逆黨。久之,文備坐事下獄,有功出之;蛟:「彼嘗陷君于死,今生之,何也?」對曰:「爾所言者私忿,我所守者公法,不可以私害公!
嘗謂所親曰:「大理,人命所系,不可阿旨詭辭,以求茍免!构视泄楠z,常持平守正,以執(zhí)據(jù)冤罔,凡三坐大辟,將死,泰然不憂,赦之,亦不喜,后以此重之。所全活甚眾,酷吏為少衰,然疾之如仇矣。改司仆少卿。卒,年六十八,贈司刑卿。中宗即位,加贈越州都督,遣使就第吊祭,賜物百段,授一子官。開元初,竇,{等請以己官讓有功子惀,以報舊德,由是自大理司直遷恭陵令。會昌中,追謚忠正。
初,鹿城主簿潘好禮慕有功為人,論之曰:「昔稱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人,今有功斷獄,亦天下無冤人。然釋之當漢文帝時,中外無事,守法而已。有功居革命之際,周興、來俊臣等掩義隱賊,崇飾惡言,以誣盛德,有功守死明道,身濱殆者數(shù)矣,此其賢于釋之明甚!够蚍Q有功仁恕過漢于、張。起居舍人盧若虛曰:「徐公當雷霆之震,而能全仁恕,雖千載未見其比!刮迨缹O商。
贊曰:「徐有功不以唐、周貳其心,惟一于法,身蹈死以救人之死,故能處猜后、酷吏之間,以恕自將,內(nèi)挫虐焰,不使天下殘于燎,可謂仁人也哉!議者謂過漢于、張,渠不信夫!
商,字義聲,或字秋卿,客新鄭再世,因為新鄭人。幼隱中條山。擢進士第。大中時,擢累尚書左丞。宣宗詔為巡邊使,使有指,拜河中節(jié)度使。突厥殘種保特峨山,以千帳度河自歸,詔商綏定。商表處山東寬鄉(xiāng),置備征軍,凡千人,襞紙為鎧,勁矢不能洞。徙節(jié)山南東道,襄多山棚,為票賊,商取材卒為捕盜將,別為屯營,寇所發(fā),輒跡捕,捕必得,遂為精兵。江西都將反,韋宙乘傳抵山南發(fā)兵,商命部將韓季友以捕盜營士往。賊平,宙表留季友所部為綱紀。咸通初,以刑部尚書為諸道鹽鐵轉(zhuǎn)運使,封東莞縣子。四年,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出為荊南節(jié)度使。累進太子太保,卒。
子彥若,事僖宗為中書舍人。昭宗立,再用為御史中丞。張浚師敗太原,以彥若為戶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俄代李茂貞為鳳翔節(jié)度使,不得入,還為御史大夫。乾寧初,復當國,進位太保、齊國公。崔胤專政,以彥若位己右,不悅,以平章事為清海軍節(jié)度使,卒于鎮(zhèn),而行軍司馬劉隱因主留務。方時多難,彥若最見信于帝,有以事自陳者,帝曰:「汝當問彥若!蛊渌腥稳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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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百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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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二十九回 戀舊情雍正幸引娣 慰小妾允祉違圣旨
- 魏芒慈母
- 卷二百一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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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張五哥君前訴冤情 十三爺府邸賞親兵
- 隋書卷三十九 列傳第四
- 列傳第二百二十五宦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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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第六宗室四
- 卷一百四十五
- 第三十一章 貴婦人慈心憫沉淪 帝乾隆雷雨理國政
- 列傳第二十 范泰王淮之王韶之荀伯子
- 景公問明王之教民何若晏子對以先行義第十八
- 列傳第一百七
- 列傳第二十
- 六十三回 鬧王府文士敢撒野 演陣法將軍忘形骸
- 卷七十
- 列傳第八
- 三十四 入地牢明珠受酷刑 抗權(quán)貴劉華報君恩
- 卷八
- 列傳第六十一
- 楚成鄭瞀
- 卷二十七 南中王門學案三
- 列傳第八十
- 第00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