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元六王傳第五十
孝宣皇帝五男。許皇后生孝元帝,張婕妤生淮陽憲王欽,衛(wèi)婕妤生楚孝王囂,公孫婕妤生東平思王宇,戎婕妤生中山哀王竟。
淮陽憲王欽,元康三年立,母張婕妤有寵于宣帝。霍皇后廢后,上欲立張婕妤為后。久之,懲艾霍氏欲害皇太子,乃更選后宮無子而謹(jǐn)慎者,乃立長陵王婕妤為后,令母養(yǎng)太子。后無寵,希御見,唯張婕妤最幸。而憲王壯大,好經(jīng)書、法律,聰達有材,帝甚愛之。太子寬仁,喜儒術(shù),上數(shù)嗟嘆憲王,輔曰:「真我子也!」常有意欲立張婕妤與憲王,然用太子起于微細,上少依倚許氏,及即位而許后以殺死,太子蚤失母,故弗忍也。久之,上以故丞相韋賢子玄成陽狂讓侯兄,經(jīng)明行高,稱于朝廷,乃召拜玄成為淮陽中尉,欲感諭憲王,輔以推讓之臣,由是太子遂安。宣帝崩,元帝即位,乃遣憲王之國。
時,張婕妤已卒,憲王有外祖母,舅張博兄弟三人歲至淮陽見親,輒受王賜。后王上書,請徙外家張氏于國。博上書,愿留守墳?zāi)?獨不徙。王恨之。后博至淮陽,王賜之少。博言:「負責(zé)數(shù)百萬,愿王為償。」王不許,博辭去,令弟光恐云王遇大人益解,博欲上書為大人乞骸骨去。王乃遣人持黃金五十斤送博。博喜,還書謝,為諂語盛稱譽王,因言:「當(dāng)今朝廷無賢臣,災(zāi)變數(shù)見,足為寒心。萬姓咸歸望于大王,大王奈何恬然不求入朝見,輔助主上乎?」使弟光數(shù)說王宜聽博計,令于京師說用事貴人為王求朝。許不納其言。
后光欲至長安,辭王,復(fù)言「愿盡力與博共為王求朝。王即日至長安,可因平陽侯!构獾猛跤蟪Z,馳使人語博。博知王意動,復(fù)遺王書曰:「博幸得肺腑,數(shù)進愚策,未見省察。北游燕、趙,欲循行郡國求幽隱之士,聞齊有駟先生者,善為《司馬兵法》,大將之材也,博得謁見,承間進問五帝、三王究竟要道,卓爾非世俗之所知。今邊境不安,天下騷動,微此人其莫能安也。又聞北海之瀕有賢人焉,累世不可逮,然難致也。得此二人而薦之,功亦不細矣。博愿馳西以此赴助漢急,無財幣以通顯之。趙王使謁者持牛、酒,黃金三十斤勞博,博不受;復(fù)使人愿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許。會得光書云大王已遣光西,與博并力求朝。博自以棄捐,不意大王還意反義,結(jié)以硃顏,愿殺身報德。朝事何足言!大王誠賜咳唾,使得盡死,湯、禹所以成大功也。駟先生蓄積道術(shù),書無不有,愿知大王所好,請得輒上。」王得書喜說,報博書曰:「子高乃幸左顧存恤,發(fā)心惻隱,顯至誠,納以嘉謀,語以至事,雖亦不敏,敢不諭意!今遣有司為子高償責(zé)二百萬!
是時,博女婿京房以明《易》陰陽得幸于上,數(shù)召見言事。自謂為石顯、五鹿充宗所排,謀不得用,數(shù)為博道之。博常欲誑耀淮陽王,即具記房諸所說災(zāi)異及召見密語,持予淮陽王以為信驗,詐言:「已見中書令石君求朝,許以金五百斤。賢圣制事,蓋慮功而不計費。昔禹治鴻水,百姓罷勞,成功既立,萬世賴之。今聞陛下春秋未滿四十,發(fā)齒墮落,太子幼弱,佞人用事,陰陽不調(diào),百姓疾疫饑饉死者且半,鴻水之害殆不過此。大王緒欲救世,將比功德,何可以忽?博已與大儒知道者為大王為便宜奏,陳安危,指災(zāi)異,大王朝見,先口陳其意而后奏之,上必大說。事成功立,大王即有周、邵之名,邪臣散亡,公卿變節(jié),功德亡比,而梁、趙之寵必歸大王,外家亦將富貴,何復(fù)望大王之金錢?」王喜說,報博書曰:「乃者詔下,止諸侯朝者,寡人□然不知所出。子高素有顏、冉之資,臧武之智,子貢之辯,卞莊子之勇,兼此四者,世之所鮮。既開端緒,愿卒成之。求朝,義事也,奈何行金錢乎!」博報曰:「已許石君,須以成事。」王以金五百斤予博。
會房出為郡守,離左右,顯具有此事告之。房漏泄省中語,博兄弟詿誤諸侯王,誹謗政治,狡猾不道,皆下獄。有司奏請逮捕欽,上不忍致法,遣諫大夫王駿賜欽璽書曰:「皇帝問淮陽王。有司奏王,王舅張博數(shù)遺王書,非毀政治,謗訕天子,褒舉諸侯,稱引周、湯,以諂惑王,所言尤惡,悖逆無道。王不舉奏而多與金錢,報以好言,罪至不赦,朕惻焉不忍聞,為王傷之。推原厥本,不祥自博,惟王之心,匪同于兇。已詔有司勿治王事,遣諫大夫駿申諭朕意!对姟凡辉坪?『靖恭爾位,正直是與!煌跗涿阒!」
駿諭指曰:「禮為諸侯制相朝聘之義,蓋以考禮一德,尊事天子也。且王不學(xué)《詩》乎?《詩》云:『俾侯于魯,為周室輔。』今王舅博數(shù)遺王書,所言悖逆。王幸受詔策,通經(jīng)術(shù),知諸侯名譽不當(dāng)出竟。天子普覆,德布于朝,而恬有博言,多予金錢,與相報應(yīng),不忠莫大焉。故事,諸侯王獲罪京師,罪惡輕重,縱不伏誅,必蒙遷削貶黜之罪,未有但已者也。今圣主赦王之罪,又憐王失計忘本,為博所惑,加賜璽書,使諫大夫申諭至意,殷勤之恩,豈有量哉!博等所犯惡大,群下之所共攻,王法之所不赦也。自今以來,王毋復(fù)以博等累心,務(wù)與眾棄之!洞呵铩分x,大能變改。《易》曰『借用白茅,無咎』,言臣子之道,改過自新,潔己以承上,然后免于咎也。王其留意慎戒,惟思所以悔過易行,塞重責(zé),稱厚恩者。如此,則長有富貴,社稷安矣!
于是淮陽王欽免冠稽首謝曰:「奉籓無狀,過惡暴列,陛下不忍致法,加大恩,遣使者申諭道術(shù)守籓之義。伏念博罪惡尤深,當(dāng)伏重誅。臣欽愿悉心自新,奉承詔策。頓首死罪!
京房及博兄弟三人皆棄市,妻子徙邊。
至成帝即位,以淮陽王屬為叔父,敬寵之,異于它國。王上書自陳舅張博時事,頗為石顯等所侵,因為博家屬徙者求還。丞相、御史復(fù)劾欽:「前與博相遺私書,指意非諸侯王所宜,蒙恩勿治,事在赦前。不悔過而復(fù)稱引,自以為直,失籓臣禮,不敬!股霞佣,許王還徙者。
三十六年薨。子文王玄嗣,二十六年薨。子縯嗣,王莽時絕。
楚孝王囂,甘露二年立為定陶王,三年徙楚,成帝河平中入朝,時被疾,天子閔之,下詔曰:「蓋聞『天地之性人為貴,人之行莫大于孝』。楚王囂素行孝順仁慈,之國以來二十余年,□介之過未嘗聞,朕甚嘉之。今乃遭命,離于惡疾,夫子所痛,曰:『蔑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朕甚閔焉。夫行純茂而不顯異,則有國者將何勖哉?《書》不云乎?『用德章厥善。』今王朝正月,詔與子男一人俱,其以廣戚縣戶四千三百封其子勛為廣戚侯。」明年,囂薨。子懷王文嗣,一年薨,無子,絕。明年,成帝復(fù)立文弟平陸侯衍,是為思王。二十一年薨,子紆嗣,王莽時絕。
初,成帝時又立紆弟景為定陶王。廣戚侯勛薨,謚曰煬侯,子顯嗣。平帝崩,無子,王莽立顯子嬰為孺子,奉平帝后。莽篡位,以嬰為定安公。漢既誅莽,更始時嬰在長安,平陵方望等頗知天文,以為更始必敗,嬰本統(tǒng)當(dāng)立者也,共起兵將嬰至臨涇,立為天子。更始遣丞相李松擊破殺嬰云。
東平思王宇,甘露二年立。元帝即位,就國。壯大,通奸犯法,上以至親貰弗罪,傅相連坐。
久之,事太后,內(nèi)不相得,太后上書言之,求守杜陵園。上于是遣太中大夫張子蟜奉璽書敕諭之,曰:「皇帝問東平王。蓋聞親親之恩莫重于孝,尊尊之義莫大于忠,故諸侯在位不驕以致孝道,制節(jié)謹(jǐn)度以冀天子,然后富貴不離于身,而社稷可保。今聞王自修有闕,本朝不和,流言紛紛,謗自內(nèi)興,朕甚僭焉,為王懼之!对姟凡辉坪?『毋念爾祖,述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朕惟王之春秋方剛,忽于道德,意有所移,忠言未納,故臨遣太中大夫子蟜諭王朕意?鬃釉:『過而不改,是謂過矣。』王其深惟孰思之,無違朕意!
又特以璽書賜王太后,曰:「皇帝使諸吏宦者令承問東平王太后。朕有聞,王太后少加意焉。夫福善之門莫美于和睦,患咎之首莫大于內(nèi)離。今東平王出襁褓之中而托于南面之位,以年齒方剛,涉學(xué)日寡,驁忽臣下,不自它于太后,以是之間,能無失禮義者,其唯圣人乎!傳曰:『父為子隱,直在其中矣!煌跆竺鞑齑艘,不可不詳。閨門之內(nèi),母子之間,同氣異息,骨肉之恩,豈可忽哉!豈可忽哉!昔周公戒伯禽曰:『故舊無大故,則不可棄也,毋求備于一人!环蛞怨逝f之恩,猶忍小惡,而況此乎!已遣使者諭王,王既悔過服罪,太后寬忍以貰之,后宜不敢。王太后強餐,止思念,慎疾自愛!
字慚俱,因使者頓首謝死罪,愿灑心自改。詔書又敕傅相曰:「夫人之性皆有五常,及其少長,耳目牽于耆欲,故五常銷而邪心作,情亂其性,利勝其義,而不失厥家者,未之有也。今王富于春秋,氣力勇武,獲師傅之教淺,加以少所聞見,自今以來,非《五經(jīng)》之正術(shù),敢以游獵非禮道王者,輒以名聞!
宇立二十年,元帝崩。宇謂中謁者信等曰:「漢大臣議天子少弱,未能治天下,以為我知文法,建欲使我輔佐天子。我見尚書晨夜極苦,使我為之,不能也。今暑熱,縣官年少,持服恐無處所,我危得之!」比至下,宇凡三哭,飲酒食肉,妻妾不離側(cè)。又姬朐臑故親幸,后疏遠,數(shù)嘆息呼天。宇聞,斥朐臑為家人子,掃除永巷,數(shù)笞擊之。朐臑私疏宇過失,數(shù)令家告之。宇覺知,絞殺朐臑。有司奏請逮捕,有詔削樊、亢父二縣。后三歲,天子詔有司曰:「蓋聞仁以親親,古之道也。前東平王有闕,有司請廢,朕不忍。又請削,朕不敢專。惟王之至親,未嘗忘于心。今聞王改行自新,尊修經(jīng)術(shù),親近仁人,非法之求,不以奸吏,朕甚嘉焉。傳不云乎?朝過夕改,君子與之。其復(fù)前所削縣如故。」
后年來朝,上疏求諸子及《太史公書》,上以問大將軍王鳳,對曰:「臣聞諸侯朝聘,考文章,正法度,非禮不言。今東平王幸得來朝,不思制節(jié)謹(jǐn)度,以防危失,而求諸書,非朝聘之義也。諸子書或反經(jīng)術(shù),非圣人;或明鬼神,信物怪;《太史公書》有戰(zhàn)國縱橫權(quán)譎之謀,漢興之初謀臣奇策,天官災(zāi)異,地形厄塞:皆不宜在諸侯王。不可予。不許之辭宜曰:『《五經(jīng)》圣人所制,萬事靡不畢載。王審樂道,傅相皆儒者,旦夕講誦,足以正身虞意。夫小辯破義,小道不通,致遠恐泥,皆不足以留意。諸益于經(jīng)術(shù)者,不愛于王!弧箤ψ,天子如鳳言,遂不與。
立三十三年薨,子煬王云嗣。哀帝時,無鹽危山土自起覆草,如馳道狀,又瓠山石轉(zhuǎn)立。云及后謁自之石所祭,治石象瓠山立石,束倍草,并祠之。建平三年,息夫躬、孫寵等共因幸臣董賢告之。是時,哀帝被疾,多所惡,事下有司,逮王、后謁下獄驗治,言使巫傅恭、婢合歡等祠祭詛祝上,為云求為天子。云又與知災(zāi)異者高尚等指星宿,言上疾必不愈,云當(dāng)?shù)锰煜。石?宣帝起之表也。有司請誅王,有詔廢徙房陵。云自殺,謁棄市。立十七年,國除。
元始元年,王莽欲反哀帝政,白太皇太后,立云太子開明為東平王,又立思王孫成都為中山王。開明立三年,薨,無子。復(fù)立開明兄嚴(yán)鄉(xiāng)侯信子匡為東平王,奉開明后。王莽居攝,東郡太守翟義與嚴(yán)鄉(xiāng)侯信謀舉兵誅莽,立信為天子。兵敗,皆為莽所滅。
中山哀王竟,初元二年立為清河王。三年,徙中山,以幼少未之國。建昭四年,薨邸,葬杜陵,無子,絕。太后歸居外家戎氏。
孝元皇帝三男。王皇后生孝成帝,傅昭儀生定陶共王康,馮昭儀生中山孝王興。
定陶共王康,永光三年立為濟陽王。八年,徙為山陽王。八年,徙定陶。王少而愛,長多材藝,習(xí)知音聲,上奇器之。母昭儀又幸,幾代皇后太子。語在《元后》及《史丹傳》。
成帝即位,緣先帝意,厚遇異于它王。十九年薨,子欣嗣。十五年,成帝無子,征入為皇太子。上以太子奉大宗后,不得顧私親,乃立楚思王子景為定陶王,奉共王后。成帝崩,太子即位,是為孝哀帝。即位二年,追尊共王為共皇帝,置寢廟京師,序昭穆,儀如孝元帝。徙定陶王景為信都王云。
中山孝王興,建昭二年立為信都王。十四年,徙中山。成帝之議立太子也,御史大夫孔光以為《尚書》有殷及王,兄終弟及,中山王元帝之子,宜為后。成帝以中山王不材,又兄弟,不得相入廟。外家王氏與趙昭儀皆欲用哀帝為太子,故遂立焉。上乃封孝王舅馮參為宜鄉(xiāng)侯,而益封孝王萬戶,以尉其意。三十年,薨,子□嗣。七年,哀帝崩,無子,征中山王衎入即位,是為平帝。太皇太后以帝為成帝后,故立東平思王孫桃鄉(xiāng)頃侯子成都為中山王,奉孝王后。王莽時絕。
贊曰:孝元之后,遍有天下,然而世絕于孫,豈非天哉!淮陽憲王于時諸侯為聰察矣,張博誘之,幾陷無道。《詩》云「貪人敗類」,古今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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