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卷

【宋紀八】 起重光單閼,盡玄黓執(zhí)徐,凡二年。

太祖文皇帝下之上元嘉二十八年(辛卯,公元四五一年)

春,正月,丙戌朔,魏主大會群臣于瓜步山上,班爵行賞有差。魏人緣江舉火;太子石衛(wèi)率尹弘言于上曰:“六夷如此,必走。”丁亥,魏掠居民、焚廬舍而去。

故誕世之反也,江夏王義恭等奏彭城王義康數(shù)有怨言,搖動民聽,故不逞之族因以生心,請徙義康廣州。上將徙義康,先遣使語之,義康曰:“人生會死,吾豈愛生!必為亂階,雖遠何益!請死于此,恥復屢遷!本刮醇巴。魏師之瓜步,人情忷懼。上慮不逞之人復奉義康為亂;太子劭及武陵王駿、尚書左仆射何尚之屢啟宜早為之所;上乃遣中書舍人嚴龍赍藥賜義康死。義康不肯服,曰:“佛教不許自殺;愿隨宜處分!笔拐咭员谎跉⒅。

江夏王義恭以碻磝不可守,召王玄謨還歷城;魏人追擊敗之,遂取碻磝。

初,上聞魏將入寇,命廣陵太守劉懷之逆燒城府、船乘,盡帥其民渡江。山陽太守蕭僧珍悉斂其民入城,臺送糧仗詣盱眙及滑臺者,以路不通,皆留山陽;蓄陂水令滿,須魏人至,決以灌之。魏人過山陽,不敢留,因攻盱眙。

魏主就臧質(zhì)求酒,質(zhì)封溲便與之;魏主怒,筑長圍,一夕而合;運東山土石以填塹,作浮橋于君山,絕水陸道。魏主遺質(zhì)書曰:“吾今所遣斗兵,盡非我國人,城東北是丁零與胡,南是氐、羌。設使丁零死,正可減常山、趙郡賊;胡死,減并州賊;氐、羌死,減關中賊。卿若殺之,無所不利。”質(zhì)復書曰:“省示,具悉奸懷。爾自恃四足,屢犯邊境。王玄謨退于東,申坦散于西,爾知其所以然邪?爾獨不聞童謠之言乎?蓋卯年未至,故以二軍開飲江之路耳;冥期使然,非復人事。寡人受命相滅,期之白登,師行未遠。爾自送死,豈容復令爾生全,饗有桑干哉!爾有幸得為亂兵所殺,不幸則生相鎖縛,載以一驢,直送都市耳。我本圖全,若天地無靈,力屈于爾,齏之,粉之,屠之,裂之,猶未足以謝本朝。爾智識及眾力,豈能勝苻堅邪!今春雨已降,兵方四集,爾但安意攻城,勿遽走!糧食乏者可見語,當出廩相貽。得所送劍刀,欲令我揮之爾身邪!”魏主大怒,作鐵床,于其上施鐵镵,曰:“破城得質(zhì),當坐之此上。”質(zhì)又與魏眾書曰:“爾語虜中諸士庶:佛貍見與書,相待如此。爾等正朔之民,何為自取縻滅,豈可不知轉禍為福邪!”并寫臺格以與之云:“斬佛貍首,封萬戶侯,賜布、絹各萬匹。”

魏人以鉤車鉤城樓,城內(nèi)系以驅絙,數(shù)百人唱呼引之,車不能退。既夜,縋桶懸卒出,截其鉤,獲之。明日,又以沖車攻城,城土堅密,每至,頹落不過數(shù)升。魏人乃肉薄登城,分番相代,墜而復升,莫有退者,殺傷萬計,尸與城平。凡攻之三旬,不拔。會魏軍中多疾疫,或告以建康遣水軍自海入淮,又敕彭城斷其歸路;二月,丙辰朔,魏主燒攻具退走。盱眙人欲追之,沈璞曰:“今兵不多,雖可固守,不可出戰(zhàn);但整舟楫,示若欲北渡者,以速其走,計不須實行也。”

臧質(zhì)以璞城主,使之上露板,璞固辭,歸功于質(zhì)。上聞,益嘉之。

魏師過彭城,江夏王義恭震懼不敢擊。或告“虜驅南口萬馀,夕應宿安王陂,去城數(shù)十里,今追之,可悉得。”諸將皆請行,義恭禁不許。明日,驛使至,上敕義恭悉力急追。魏師已遠,義恭乃遣鎮(zhèn)軍司馬檀和之向蕭城。魏人先已聞之。盡殺所驅者而去。程天祚逃歸。

魏人凡破南兗、徐、兗、豫、青、冀六州,殺掠不可勝計,丁壯者即加斬截,嬰兒貫于槊上,盤舞以為戲。所過郡縣,赤地無馀,春燕歸,巢于林木。魏之士馬死傷亦過半,國人皆尤之。

上每命將出師,常授以成律,交戰(zhàn)日時,亦待中詔,是以將帥趑趄,莫敢自決。又江南白丁,輕進易退,此其所以敗也。自是邑里蕭條,元嘉之政衰矣。

癸酉,詔賑恤郡縣民遭寇者,蠲其稅調(diào)。

甲戌,降太尉義恭為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戊寅,魏主濟河。

辛巳,降鎮(zhèn)軍將軍武陵王駿為北中郎將。

壬午,上如瓜步。是日,解嚴。

初,魏中書學生盧度世,玄之子也,坐崔浩事亡命匿高陽鄭羆家。吏囚羆子,掠治之。羆戒其子曰:“君子殺身成仁,雖死不可言。”其子奉父命,吏以火爇其體,終不言而死。及魏主臨江,上遣殿上將軍黃延年使于魏,魏主問曰:“盧度世亡命,已應至彼!毖幽暝:“都下不聞有度世也!蔽褐髂松舛仁兰捌渥逄油黾疀]者。度世自出,魏主以為中書侍郎。度世為其弟娶鄭羆妹以報德。

三月,乙酉,帝還宮。

己亥,魏主還平城,飲至告廟,以降民五萬馀家分置近畿。

初,魏主過彭城,遣人語城中曰:“食盡且去,須麥熟更來。”及期,江夏王義恭議欲芟麥翦苗,移民堡聚。鎮(zhèn)軍錄事參軍王孝孫曰:“虜不能復來,既自可保;如其更至,此議亦不可立。百姓閉在內(nèi)城,饑饉日久,方春之月,野采自資;一入堡聚,餓死立至,民知必死,何可制邪!虜若必來,芟麥無晚。”四坐默然,莫之敢對。長史張暢曰:’孝孫之議,實有可尋!辨(zhèn)軍府典簽董元嗣侍武陵王駿之側,進曰:“王錄事議不可奪!眲e駕王子夏曰:“此論誠然!睍硵堪灏昨E曰:“下官欲命孝孫彈子夏。”駿曰:“王別駕有何事邪?”暢曰:“芟麥移民,可謂大議,一方安危,事系于此。子夏親為州端,曾無同異;及聞元嗣之言,則歡笑酬答。阿意左右,何以事君!”子夏、元嗣皆大慚,義恭之議遂寢。

初,魯宗之奔魏,其子軌為魏荊州刺史、襄陽公,鎮(zhèn)長社。常思南歸,以昔殺劉康祖及徐湛之之父,故不敢來。軌卒,子爽襲父官爵。爽少有武干,與弟秀皆有寵于魏主,秀為中書郎。既而兄弟各有罪,魏主詰責之。爽、秀懼誅,從魏主自瓜步還,至湖陸,請曰:“奴與南有仇,每兵來,常恐禍及墳墓。乞共迎喪還葬平城!蔽褐髟S之,爽至長社,殺魏戍兵數(shù)百人,帥部曲及愿從者千馀家奔汝南。夏,四月,爽遣秀詣壽陽,奉書于南平王鑠以請降。上聞之,大喜,以爽為司州刺史,鎮(zhèn)義陽;秀為潁川太守,馀弟侄并授官爵,賞賜甚厚。魏人毀其墳墓。徐湛之以為廟算遠圖,特所獎納,不敢茍申私怨,乞屏居田里;不許。青州民司馬順則自稱晉室近屬,聚眾號齊王。梁鄒戍主崔勛之詣州,五月,乙酉,順則乘虛襲據(jù)梁鄒城。又有沙門自稱司馬百年,亦聚眾號安定王以應之。

壬寅,魏大赦。

己巳,以江夏王義恭領南兗州刺史,徙鎮(zhèn)盱眙。增督十二州諸軍事。

戊申,以尚書左仆射何尚之為尚書令,太子詹事徐湛之為仆射、護軍將軍。尚之以湛之國戚,任遇隆重,每事推之。詔湛之與尚之并受辭訴。尚之雖為令,而朝事悉歸湛之。

六月,壬戌,魏改元正平。

魏主命太子少傅游雅、中書侍郎胡方回等更定律令,多所增損,凡三百九十一條。

魏太子晃監(jiān)國,頗信任左右,又營園田,收其利。高允諫曰:“天地無私,故能覆載,王者無私,故能容養(yǎng)。今殿下國之儲貳,萬方所則,而營立私田,畜養(yǎng)雞犬,乃至酤販市廛,與民爭利;謗聲流布,不可追掩。夫天下者,殿下之天下,富有四海,何求而無,乃與販夫販婦競此尺寸之利乎!昔虢之將亡,神賜之土田,漢靈帝私立府藏,皆有顛覆之禍;前鑒若此,甚可畏也。武王愛國、邵、齊、華,所以王天下;殷紂受飛廉、惡來,所以喪其國。今東宮俊乂不少,頃來侍御左右者,恐非在朝之選。愿殿下斥去佞邪,親近忠良,所在田園,分給貧下,販賣之物,以時收散;如此,則休聲日至,謗議可除矣。”不聽。

太子為政精察,而中常侍宗愛,性險暴,多不法,太子惡之。給事中仇尼道盛、侍郎任平城有寵于太子,頗用事,皆與愛不協(xié)。愛恐為道盛等所糾,遂構告其罪,魏主怒,斬道盛等于都街,東宮官屬多坐死,帝怒甚。戊辰,太子以憂卒。壬申,葬金陵,謚曰景穆。帝徐知太子無罪,甚悔之。

秋,七月,丁亥,魏主如陰山。

青、冀二州刺史蕭斌遣振武將軍劉武之等擊司馬順則、司馬百年,皆斬之。癸亥,梁鄒平。

蕭斌、王玄謨皆坐退敗免官。上問沈慶之曰:“斌欲斬玄謨而卿止之,何也?”對曰:“諸將奔退,莫不懼罪;自歸而死,將至逃散,故止之。”

九月,癸巳,魏主還平城;冬,十月,庚申,復如陰山。

上遣使至魏,魏遣殿中將軍郎法祐來修好。

己巳,魏上黨靖王長孫道生卒。

十二月,丁丑,魏主封景穆太子之子濬為高陽王;既而以皇孫世嫡,不當為籓王,乃止。時濬生四年,聰達過人,魏主愛之,常置左右。徙秦王翰為東平王,燕王譚為臨淮王,楚王建為廣陽王,吳王余為南安王。

帝使沈慶之徙彭城流民數(shù)千家于瓜步,征北參軍程天祚徙江西流民數(shù)千家于姑孰。

帝以吏部郎王僧綽為侍中。僧綽,曇首之子也,幼有大成之度,眾皆以國器許之。好學,有思理,練悉朝典。尚帝女東陽獻公主。在吏部,諳悉人物,舉拔咸得其分。及為侍中,年二十九,沉深有局度,不以才能高人。帝頗以后事為念,以其年少,欲大相付托,朝政小大,皆與參焉。帝之始親政事也,委任王華、王曇首、殷景仁、謝弘微、劉湛,次則范曄、沈演之、庾炳之,最后江湛、徐湛之、何瑀之及僧綽,凡十二人。

康和入朝于魏,魏主厚禮之。

太祖文皇帝下之上元嘉二十九年(壬辰,公元四五二年)

春,正月,魏所得宋民五千馀家在中山者謀叛,州軍討誅之。冀州刺史張掖王沮渠萬年坐與叛者通謀。賜死。

魏世祖追悼景穆太子不已,中常侍宗愛懼誅,二月,甲寅,弒帝,尚書左仆射蘭延、侍中和疋、薛提等秘不發(fā)喪。延、疋以皇孫濬沖幼,欲立長君,征秦王翰,置之秘室;提以濬嫡皇孫,不可廢。議久不決。宗愛知之,自以得罪于景穆太子,而素惡秦王翰,善南安王余,乃密迎余自中宮便門入禁中,矯稱赫連皇后令召延等。延等以愛素賤,不以為疑,皆隨入。愛先使宦者三十人持兵伏于禁中,延等入,以次收縛,斬之;殺秦王翰于永巷而立余。大赦,改元承平,尊皇后為皇太后,以愛為大司馬、大將軍、太師、都督中外諸軍事、領中秘書,封馮翊王。庚午,立皇子休仁為建安王。

三月,辛卯,魏葬太武皇帝于金陵,廟號世祖。

上聞魏世祖殂,更謀北伐,魯爽等復勸之。上訪于群臣,太子中庶子何偃以為:“淮、泗數(shù)州瘡痍未復,不宜輕動。”上不從。偃,尚之之子也。

夏,五月,丙申,詔曰:“虐虜窮兇,著于自昔;未勞資斧,已伏天誅。拯溺蕩穢,今其會也?煞婒T、司空二府,各部分所統(tǒng),東西應接。歸義建績者,隨勞酬獎!庇谑乔矒彳妼④娛捤荚挾郊街荽淌窂堄赖认虼`磝,魯爽、魯秀、程天祚將荊州甲士四萬出許、洛,雍州刺史臧質(zhì)帥所領趣潼關。永,茂度之子也。沈慶之固諫北伐;上以其異議,不使行。

青州刺史劉興祖上言,以為:“河南阻饑,野無所掠;脫諸城固守,非旬月可拔。稽留大眾,轉輸方勞;應機乘勢,事存急速。今偽帥始死,兼逼暑時,國內(nèi)猜擾,不暇遠赴。愚謂宜長驅中山,據(jù)其關要。冀州以北,民人尚豐,兼麥已向熟,因資為易,向義之徒,必應響赴。若中州震動,黃河以南,自當消潰。臣請發(fā)青、冀七千兵,遣將領之,直入其心腹。若前驅克勝,張永及河南眾軍宜一時濟河,使聲實兼舉,并建司牧,撫柔初附,西拒太行,北塞軍都,因事指麾,隨宜加授,畏威欣寵,人百其懷。若能成功,清壹可待;若不克捷,不為大傷。并催促裝束,伏聽敕旨!鄙弦庵勾婧幽,亦不從。上又使員外散騎侍郎瑯邪徐爰隨軍向碻磝,銜中旨授諸將方略,臨時宣示。

尚書令何尚之以老請致仕,退居方山。議者咸謂尚之不能固志。既而詔書敦諭數(shù)四,六月,戊申朔,尚之復起視事。御史中丞袁涉錄自古隱士有跡無名者為《真隱傳》以嗤之。

秋,七月,張永等至碻磝,引兵圍之。

壬辰,徙汝陽王渾為武昌王,淮陽王彧為湘東王。

初,潘淑妃生始興王濬。元皇后性妒,以淑妃有寵于上,恚恨而殂,淑妃專總內(nèi)政。由是太子劭深惡淑妃及濬。濬懼為將來之禍,乃曲意事劭,劭更與之善。

吳興巫嚴道育,自言能辟谷服食,役使鬼物;因東陽公主婢王鸚鵡出入主家。道育謂主曰:“神將有符賜主。”主夜臥,見流光若螢,飛入書笥,開視,得二青珠;由是主與劭、濬皆信惑之。劭、濬并多過失,數(shù)為上所詰責;使道育訴請,欲令過不上聞。道育曰:“我已為上天陳請,必不泄露!臂康染词轮,號曰:“天師”。其后遂與道育、鸚鵡及東陽主奴陳天與、黃門陳慶國共為巫蠱,琢玉為上形像,埋于含章殿前;劭補天與為隊主。

東陽主卒,鸚鵡應出嫁,劭、濬慮語泄,濬府佐吳興沈懷遠;素為濬所厚,以鸚鵡嫁之為妾。

上聞天與領隊,以讓劭曰:“汝所用隊主副,并是奴邪?”劭懼,以書告濬。濬復書曰:“彼人若所為不已,正可促其馀命,或是大慶之漸耳。”劭、濬相與往來書疏,常謂上為“彼人”,或曰:“其人”,謂江夏王義恭為“佞人”。

鸚鵡先與天與私通,既適懷遠,恐事泄,白劭使密殺之。陳慶國懼,曰:“巫蠱事,唯我與天與宣傳往來。今天與死,我其危哉!”乃具以其事白上。上大驚,即遣收鸚鵡;封籍其家,得劭、濬書數(shù)百紙,皆咒詛巫蠱之言;又得所埋玉人,命有司窮治其事。道育亡命,捕之不獲。

先是,濬自揚州剌史出鎮(zhèn)京口,及廬陵王紹以疾解揚州,意謂己必復得之。既而上用南譙王義宣,濬殊不樂,乃求鎮(zhèn)江陵;上許之。濬入朝,遣還京口,為行留處分,至京口數(shù)日而巫蠱事發(fā)。上惋嘆彌日,謂潘淑妃曰:“太子圖富貴,更是一理,虎頭復如此,非復思慮所及。汝母子豈可一日無我邪!”遣中使切責劭、濬,劭、濬惶懼無辭,惟陳謝而已。上雖怒甚,猶未忍罪也。

諸軍攻碻磝,治三攻道:張永等當東道,濟南太守申坦等當西道,揚武司馬崔訓當南道。攻之累旬,不拔。八月,辛亥夜,魏人自地道潛出,燒崔訓營及攻具;癸丑夜,又燒東圍及攻具;尋復毀崔訓攻道。張永夜撤圍退軍,不告諸將,士卒驚擾;魏人乘之,死傷涂地。蕭思話自往,增兵力攻旬馀,不拔。是時,青、徐不稔,軍食乏。丁卯,思話命諸軍皆退屯歷城,斬崔訓,系張永、申坦于獄。

魯爽至長社,魏戍主禿髡幡棄城走。臧質(zhì)頓兵近郊,不以時發(fā),獨遣冠軍司馬柳元景帥后軍行參軍薛安都等向潼關,元景等進據(jù)洪關。梁州刺史劉秀之遣司馬馬汪與左軍中兵參軍蕭道成,將兵向長安。道成,承之之子也。魏冠軍將軍封禮自浢津南渡,赴弘農(nóng)。九月,司空高平公兒烏干屯潼關,平南將軍黎公遼屯河內(nèi)。

吐谷渾王慕利延卒,樹洛干之子拾寅立,始居伏羅川;遣使來請命,亦請命于魏。丁亥,以拾寅為安西將軍、西秦、河、沙三州刺史、河南王;魏以拾寅為鎮(zhèn)西大將軍、沙州刺史、西平王。

庚寅,魯爽與魏豫州刺史拓跋仆蘭戰(zhàn)于大索,破之,進攻虎牢。聞碻磝敗退,與柳元景皆引兵還。蕭道成、馬汪等聞魏救兵將至,還趣仇池。己丑,詔解蕭思話徐州,更領冀州刺史,鎮(zhèn)歷城。

上以諸將屢出無功,不可專責張永等,賜思話詔曰:“虜既乘利,方向盛冬,若脫敢送死,兄弟父子自共當之耳。言及增憤!可以示張永、申坦!庇峙c江夏王義恭書曰:“早知諸將輩如此,恨不以白刃驅之。今者悔何所及!”義恭尋奏免思話官,從之。

魏南安隱王余自以違次而立,厚賜群下,欲以收眾心;旬月之間,府藏虛竭。又好酣飲及聲樂、畋獵,不恤政事。宗愛為宰相,錄三省,總宿衛(wèi),坐召公卿,專恣日甚。余患之,謀奪其權;愛憤怒。冬,十月,丙午朔,余夜祭東廟,愛使小黃門賈周等就弒余,而秘之,唯羽林郎中代人劉尼知之。尼勸愛立皇孫濬,愛驚曰:“君大癡人!皇孫若立,豈忘正平時事乎!”尼曰:“若爾,今當立誰?”愛曰:“待還宮,當擇諸王賢者立之。”

尼恐愛為變,密以狀告殿中尚書源賀。賀時與尼俱典兵宿衛(wèi),乃與南部尚書陸麗謀曰:“宗愛既立南安,還復殺之。今又不立皇孫,將不利于社稷。”遂與麗定謀,共立皇孫。麗,俟之子也。戊申,賀與尚書長孫渴侯嚴兵守衛(wèi)宮禁,使尼、麗迎皇孫于苑中。麗抱皇孫于馬上,入平城,賀、渴侯開門納之。尼馳還東廟,大呼曰:“宗愛弒南安王,大逆不道,皇孫已登大位,有詔,宿衛(wèi)之士皆還宮!”眾咸呼萬歲。遂執(zhí)宗愛、賈周等,勒兵而入,奉皇孫即皇帝位。登永安殿,大赦,改元興安。殺愛、周,皆具五刑,夷三族。

西陽五水群蠻反,自淮、汝至于江、沔,咸被其患。詔太尉中兵參軍沈慶之督江、豫、荊、雍四州兵討之。

魏以驃騎大將軍拓跋壽樂為太宰、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長孫渴侯為尚書令,加儀同三司。十一月,壽樂、渴侯坐爭權,并賜死。

癸未,魏廣陽簡王建、臨淮宣王譚皆卒。

甲申,魏主母閭氏卒。

魏南安王余之立也,以古弼為司徒,張黎為太尉。及高宗立,弼、黎議不合旨,黜為外都大官;坐有怨言,且家人告其為巫蠱,皆被誅。

壬寅,廬陵昭王紹卒。

魏追尊景穆太子為景穆皇帝,皇妣閭氏為恭皇后,尊乳母常氏為保太后。

隴西屠各王景文叛魏,署置王侯;魏統(tǒng)萬鎮(zhèn)將南陽王惠壽、外都大官于洛拔督四州之眾討平之,徙其黨三千馀家于趙、魏。

十二月,戊申,魏葬恭皇后于金陵。

魏世祖晚年,佛禁稍弛,民間往往有私習者。及高宗即位,群臣多請復之。乙卯,詔州郡縣眾居之所,各聽建佛圖一區(qū);民欲為沙門者,聽出家。大州五十人,小州四十人。于是向所毀佛圖,率皆修復。魏主親為沙門師賢等五人下發(fā),以師賢為道人統(tǒng)。

丁巳,魏以樂陵王擊忸為太尉,南部尚書陸麗為司徒,鎮(zhèn)西將軍杜元寶為司空。麗以迎立之功,受心膂之寄,朝臣無出其右者,賜爵平原王。麗辭曰:“陛下,國之正統(tǒng),當承基緒;效順奉迎,臣子常職,不敢慆天之功以干大賞!痹偃皇,魏主不許。麗曰:“臣父奉事先朝,忠勤著效。今年逼桑榆,愿以臣爵授之。”帝曰:“朕為天下主,豈不能使卿父子為二王邪!”戊午,進其父建業(yè)公俟爵為東平王。又命麗妻為妃,復其子孫。麗力辭不受,帝益嘉之。

以東安公劉尼為尚書仆射,西平公源賀為征北將軍,并進爵為王。帝班賜群臣,謂源賀曰:“卿任意取之!辟R辭曰:“南北未賓,府庫不可虛也。”固與之,乃取戎馬一匹。

高宗之立也,高允預其謀,陸麗等皆受重賞,而不及允,允終身不言。甲子,周忸坐事賜死。時魏法深峻,源賀奏:“謀反之家,男子十三以下本不預謀者,宜免死沒官!睆闹

江夏王義恭還朝。辛未,以義恭為大將軍、南徐州刺史,錄尚書如故。

初,魏入中原,用《景初歷》,世祖克沮渠氏,得趙匪攵《玄始歷》,時人以為密,是歲,始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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